会计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1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理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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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对于企业住所经营地点变更后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否延续、进项税额能否继续抵扣的【会计论文】,税务总局并未予以明确过,地方税务机关均有下发政策予以明确,其宗旨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延续,原进项税额经复核后继续抵扣。如《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京国税函[2010]100号)第七条规定、《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的补充通知》(深国税函[2010]113号)第八条规定等等。地方政策的地域性和局限性,各地税务机关执法不一致,使得纳税人出现困惑。
此,2011年12月9日,税务总局发布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会计论文】的公告》,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资格能否延续原抵扣完的进项税能否继续抵扣的【会计论文】明确。
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发生的事项,调整。
公告内容及解读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登记事项的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更,涉及工商、税务登记的处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因住所发生变化,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来说,企业应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企业住所变更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则企业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申请变更登记,待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后,由原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十九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转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他机关申请变更、注销登记前,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和,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其税务登记失效。《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宣布其税务登记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细则》的规定执行。
因此,纳税人需注销税务登记时限要求。纳税人住所、经营地点变更后,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然后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工商登记,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
2.公告明确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延续,且进项税额继续抵扣
公告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转变税务登记机关,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注销税务登记前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公告条: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注销税务登记前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纳税人需,纳税人变更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应先在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后,再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实行属地管理,因此纳税人在变更经营地址后,原所在地税务机关将经营地址的变更情况将纳税人迁移到新的税务机关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的办税程序涉及内容有:(1)税款清算。纳税人在迁移前当向原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原税务机关开具的税票均须入库销号完毕。应纳税款不税款所属期为当月的税款,税款所属期为当月的税款于次月在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减免退税、出口退税等必须手续完结、退款到位,不得有未退税的已审批退税文书和收入退还书。因特殊理由在迁移前完成退税的,双方税务机关协调解决。纳税人有欠税的,应及时调整处理。 (2)票证缴销。在原税务机关验旧、缴销,上缴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注销报税后上缴“两卡一器”。(3)文书档案处理。原税务机关将综合征管软件中流转的文书及时办结,同时将纳税人当年征管档案整理后准备移交。(4)手续交接。双方税务机关交接手续,新税务机关从原税务机关接收当年征管档案、“两卡一器”,重新打印发放领购簿、税务登记证,次月初安装发行 “两卡一器”。(5)后续管理。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情况实地调查,信息维护,纳入正常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点:(1)“迁出地一次增值税纳税申报所属期”强调的是所属期,而论文格式范文申报期。所属期与申报期一般情况是相差月;(2)“批准取消税务登记时间”指审批取消税务登记确认的时间;(3)“抵扣的留抵进项税额”是该文书的会计论文范文,严格核准,区分大小写;(4)三个部门签署意见并一式三份。
3.迁出地、迁入地税务机关应对进项税额情况核实
公告条: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公告并未列明税务机关应如何核实进项税额、核实不符的税务机关论文格式范文取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罚则,期待税务总局予以明确,纳税人应继续。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政策背景
1993年发布的《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对“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列举了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即转让除上述六种以外的无形资产并不在营业税征税范围之内。2009年1月1日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所附税目税率表中征收范围一栏,征收范围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此前,并未有文件对“转让无形资产”这一税目在新条例下所涵盖的范围,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理也未统一。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2年1月6日联合发布了财税[2012]6号文《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简称“6号文”),明确了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营业税处理。6号文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6号文的内容及解读
1.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
现行的营业税规定,转让无形资产适用5%的税率。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属于转让无形资产范畴,因此也适用5%的税率。
2.在境内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所转让的自然资源使用权涉及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税务总局 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会计论文】的公告','');">
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权利人转让勘探、开采、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这里的“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3.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征收营业税。
这一规定在某些上降低了政府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成本,于企业自然资源使用权勘探开发活动。
纳税人的内容
6号文仍有一些操作性的【会计论文】明确,倡议纳税人予以:
在计算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所应缴纳的营业税时,论文格式范文扣减最初该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价款?6号文并未明确。现行的营业税规定,纳税人销售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时,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来计算营业税。自然资源和土地在属性上类似,但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文件予以明确,理解还是遵循营业税全额征税的原则,就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所的全部收入营业额来计算营业税。
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纳税地点也并未明确,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自然资源和土地在属性上类似,其地理位置一般是固定的,从税源管控的角度来看,向自然资源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较为合理,但【会计论文】明确,还是遵循以机构所在地为营业税纳税地点的一般原则。
税务总局
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会计论文】的公告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理由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论文】,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本公告条规定的客观理由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理由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二、客观理由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抗力理由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业务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导致纳税人按期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及时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及时申报抵扣;

(四)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擅自离职,交接手续,导致按期申报抵扣;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本公告规定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本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抵扣手续。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月1日开具,本公告施行前发生的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按本公告规定申请,逾期受理。

五、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2011年12月29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为推动会计论文范文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规定执行。

二、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的动漫脚本编撰、论文范文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 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动漫品牌、论文范文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会计论文】的通知》(财税[2009]65号)条、条规定相应废止。
(财税[2011]119号;2011年12月27日)

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会计论文】的规定》的公告

一、一些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的,则自用的这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出口的,按其离岸(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二、自产自用产品的课税数量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准确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规定如下:
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的原煤数量课税数量。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的原矿数量课税数量。

三、自产自用产品的征税范围

资源税条例细则中所说的应当征收资源税的视同销售的自产自用产品,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两。

四、资源税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率)标准规定如下:

(一)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率)标准,收购的数量(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资源税应税产品,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率)标准,收购的数量(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收购数量(金额)的确定比照课税数量(销售额)的规定执行。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除修改外,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仍按总局1998年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执行。

五、新旧税制衔接的征税规定

(一)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的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开采的原油、天然气,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此前开采的油气依法缴纳矿区使用费。

[1]税务总局 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会计论文】的公告','');">
(二)按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的油气田2011年11月1日以前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在2011年11月1日销售和自用于非连续生产应税油气的, 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其在 2011年11月1日以前签订的销售油气的合同,在2011年11月1日收讫销售款收到索取销售款凭据的,依照新的资源税条例规定及税率缴纳资源税。

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

(一)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入炉冶炼或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二)金属矿产品自用原矿,是指入选精矿、入炉冶炼或制造烧结矿、球团矿等所用原矿。

(三)铁矿石入炉用的原矿,是指粉矿、高炉原矿、高炉块矿、平炉块矿等。

(四)独立矿山指采矿或采矿和选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其生产的原矿和精矿用于对外销售。
(五)联合企业指采矿、选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或采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其采矿单位,一般是该企业的二级或二级核算单位。

七、原油、天然气

(一)原油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二) 凝析油视同原油,征收资源税。

(三) 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管辖权的海域内依法从事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
八、盐

(一)北方海盐,是指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省、市所产的海盐。

南方海盐,是指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五省、自治区所产的海盐。江苏省所产海盐比照南方海盐征税。
液体盐俗称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二)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九、铝土矿和耐火粘土
铝土矿一般是指三水铝石、一水硬铝石、一水软铝石、高岭石、蛋白石等多种矿物的混合体。是用于提炼铝氧的一种矿石,通常呈致密块状、豆状、鲕状等集合体,质地比较坚硬,其铝硅比为3—12,含铝量(指三氧化二铝,下同)一般在40—75%。铝土矿用于冶炼金属铝、制造高铝水泥、耐火、磨料等。本税目的征收范围高铝粘土在内的铝土矿。
耐火粘土是指耐火度大于1580℃的粘土,矿物成分以高岭土或水白云母─高岭土类为主。耐火粘土呈土状,其铝硅比小于2.6,含铝量一般大于30%。依其理化性能、矿石特点【会计论文范文】和用途,在工业上一般分为软质粘土、半软质粘土、硬质粘土和高铝粘土等四种。耐火粘土用于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等部门。高铝粘土不同于一般的耐火粘土,其成份的含量、矿石特点【会计论文范文】等均与铝土矿相同。高铝粘土既可用于生产耐火,又可用于提炼金属铝。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是除高铝粘土以外的耐火粘土。
十、石英砂
石英砂用于玻璃、耐火、陶瓷、铸造、石油、化工、环保、研磨等行业。是一种具有矽氧或二氧化矽的化合物,其成份是二氧化硅,呈颜色,为透明与半透明的晶体,形态各异。本税目的征收范围石英砂、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或石英石等。

一、矿泉水等水气矿产

矿泉水是含有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可供饮用或医用等。,水气矿产还地下水、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等。矿泉水等水气矿产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十二、本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会计论文】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15号)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应税产品范围【会计论文】的解答〉的通知》(国税函[1997]628号),自2011年11月1日起废止。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2011年11月28日)

[1][2]税务总局 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会计论文】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