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关系模式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16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目前国际上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关系(简称财税关系)主要有三种模式:投资者导向型、政府导向型和企业导向型。在详细分析财税关系模式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谈我国财税关系模式的选择。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关系主要的三种模式
目前,国际上普遍将财税关系模式分为三种:
1.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关系模式。这种模式下,财务会计完全不受税法约束,其遵循的准则几乎独立于税法之外,以提供真实公允财务信息满足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需求为主要目的。税务也不受会计准则的制约,从税基的确定到税款的缴纳都以税法为依据,无须通过对财务会计数据的调整来实现。美国的财税关系模式是以投资者为导向一个明显实例。
2.以政府为导向的关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税法的任何变动都会影响到财务会计的计量与报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完全同一,都面向政府,是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手段。法国财税模式是典型的政府导向型模式。
3.以企业为导向的关系模式。这种财税模式是介于以投资者导向型和以政府导向型之间,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既非独立发展,也非完全同一,而是允许合理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按照会计准则等会计规定处理,生成财务报告,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信息。税务会计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对二者之间的差异依据税法相关规定予以调整,满足国家税收征管需要。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影响因素分析
一个国家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关系模式的选择通常是受到其法律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资金来源、税制、政治和经济联系、通货膨胀、教育水平、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但是,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客观经济环境、法律条件和证券市场发育状况。这些因素共同确立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服务对象,同时也制约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目标走向,决定会计和税法的关系模式。
1.经济环境。一国如果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极小,经济自由化程度很高,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财务会计体现的是“公平交易观”,即如实地反映和监督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有必要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现值计量属性以及谨慎性原则。税法为保障财政收入、方便税收征管,其采用的计量属性主要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遵循的原则主要有确定性原则,这是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会计所推崇的现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及谨慎性原则相冲突的。
会计与税法目标、原则上的差异,很可能会导致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对某些相同的事项做出不同的规定,财税关系模式就会偏向于投资者导向型或企业导向型。一国如果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具有绝对的权威性,经济的自由化程度很低,由于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强调财务会计要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服务,体现“法律适用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同为国家协助各种法规执行的手段,二者没有分离的必要。
2.法律环境。普通法系下,正真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本身,适用的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释。作为法律之一的税法也不例外,它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松散,在一些国家(如美国)还会出现地方与地方制定的税法条款相异的现象。国家法律没有系统、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权威的会计准则多为民间组织制定,像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就是民间机构,制定的会计核算规范以公认会计原则为核心,立法对其无直接影响。这种法系下的国家大多执行的是财务会计和税务 计分离的模式。
大陆法系的特点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其法规试图包容所有的不测事件,在会计上,严格制定了资产计价、收益计量和报告格式等各个方面的规范。财务会计同税务会计同样以各种法规为准绳,民间会计组织的自主权受到极大的限制,以此保证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此种条件下,财税关系模式应选择政府导向型模式。
3.证券市场。一国如果拥有发达的证券市场,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股份制企业为主且股权分散,企业、个人、政府、机构投资者都在证券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如美国),财务会计首要目标便是满足投资多样化需求,这和税务会计服务对象的单一性拉开距离,该国选择投资者导向模式的可能性会更大。但一国如果证券市场不发达,国有企业数量众多,投资者乐于购买国债或进行储蓄,不愿意持有股票和企业债券进行投资,就会缺乏强大的私人集团在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上同政府相抗衡。在这种条件下,财务的关系模式易于选择政府导向型的模式。
三、我国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关系模式的选择
各国面对财税关系模式的客观环境千差万别,因此,就不存在固定的模式选择。鉴于以上对影响财税关系模式的因素分析,我国目前所采用的企业导向型财税模式,即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基础上,在某些具体层面相互协调的模式无疑是和我国客观环境相适应的。其理由如下:
①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明确市场和计划均是资源配置的手段。因此,“公平交易观”和“法律适用观”在财务会计中应均有所体现,财务会计既要满足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决策需求,也要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服务,企业导向型的财税模式比其他两种模式更能满足这种需求。②我国的法律体系既不是典型的普通法系也不是典型的大陆法系,而是介于二者之间。一方面,国家颁布了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来规范经济活动,另一方面,这些法律还尚未形成系统,缺乏内在的逻辑性和严密性。如税法,对某些事项规定了自己的费用扣除标准,对另外一些又还没有,还得依赖于会计准则所做的规定,税务会计还不能完全的脱离财务会计自成体系。在这种条件下,以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企业导向型的财税关系模式就显示出它的优势。③我国证券市场在一开始就由和地方政府主导设立,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有国营的背景,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与美国高度自由、发达的证券市场相距甚远,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依赖性较低,而对于政府和政策的依赖性较高。但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发展证券市场已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企业的组织形式与融资渠道都将会有一个大的转变,逐渐向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看齐。证券市场的发育状况影响财税关系模式的选择,财税关系模式的应用也会反作用于证券市场,也就是说,一国财税关系模式应用可能会促进该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可能会阻碍该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政府导向型财税模式,由于税法影响财务会计的计量与报告,财务会计很难与国际接轨,阻碍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投资者导向型财税模式,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证券市场的市场监督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时,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完全分离,缺乏政府的监管,会计舞弊、市场操纵会得不到有效制止,同样会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可见,从中国证券市场的角度看,中国目前的企业导向型的财税关系模式依然是最适合中国目前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