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办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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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党和政府营造了严厉打击和压制腐败的政治和舆论氛围。发生于2011年的“段振豪事件”敲响了科教领域腐败现象的警钟,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了以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制度与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与实践专项研究,工作的力度得到加强。其中,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因此,对科研经费审计方法进行总结、反思和借鉴,在当前形势下是很有必要的。

一、科学性:科研经费审计基本方法回顾

我国的科研经费审计无论是由政府、注册会计师还是内部审计来执行,其基本审计方法都有内在的一致性,这是审计方法科学性的体现。毫无疑问,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对科研经费审计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风险评估 (1)通用方法。用于风险评估的经典方法,在科研经费审计风险的评估中也能使用。一是专家意见法。科研经费审计的历史不长,在缺乏历史经验的情况下,专家意见法是较好的选择,而且较易与统计分析工具结合运用,实现对风险因素的排序,从而有助于找到重点审计领域。二是风险矩阵法。风险矩阵是“通过测定后果和可能性进行排序并显示风险的工具”。对所识别到的科研经费风险,可以用风险矩阵来判定风险的重要性水平(通常用五级Likert量表来反映),以及发生的概率(可以用Likert量表或概率数值区间来反映)。在此基础上,建立重要性水平(纵坐标)和概率(横坐标)的二维风险矩阵,经过数据处理,形成风险图谱。这样,通过排序、确定风险等级的方式,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进一步选择风险应对措施。三是鲍德方法。该方法与风险矩阵法的基本原理相同,但是能够更有效地减少处于同一级别的审计风险的个数,从而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的效率。(2)专门方法。注册会计师1211号准则、内部审计16号和17号、国家审计准则第六十一条都涉及到风险评估。总结起来,主要的风险评估方法有:询问法、审阅法、针对书面资料、检查法等,多针对实物。观察法,多针对业务执行活动。分析程序,多用于了解总体情况。穿行测试,用于了解内部控制。
(二)控制测试 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的具体方法主要有:询问法、检查法、观察法、重新执行。
(三)实质性程序 (1)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主要包括:顺序检查法,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范围检查法,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资料检查法,分为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询问法、函证法和分析法。(2)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主要包括:盘存法,分为直接盘存法和间接盘存法。调节法、观察法和鉴定法。会计论文范本

二、艺术性:科研经费审计技巧

审计方法的艺术性体现在其与工作环境的结合之中,表现为各种审计技巧。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科研经费审计领域的广大审计人员,摸索、总结出了一系列处理实际问题的工作技巧。
(一)审计沟通 科研活动的高度专用性特征和科研人员的性格、思维等方面的特点,导致科研经费审计中的沟通是个工作难题。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如下技巧,有助于审计沟通。(1)制度化,丑话说在前面。科研人员的定向思维使其习惯于服从制度,用制度代替能够模式化的沟通,效果很好。(2)吸收有声望的科学家进入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为我所用。能够有效审计人员不懂科研活动规律的问题。(3)把握沟通结点,在关键的场合实施沟通。离任、换届、职工代表会等都是不错的选择。(4)沟通艺术。审计人员主动学习和训练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活用审计心理学方面的知识。
(二)关联关系 长期的科研活动中容易形成科研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为舞弊提供了机会。例如研究试验中的协作关系、合作研究关系和依附于人身关系的供应商关系等。审计人员在识别和处理关联关系中形成了一些工作技巧。(1源于:如何写论文http://www.328tibet.cn
)虚假协作。通过验收协作成果,必要时借助专家力量,进行识别。(2)虚假合作。最典型的表现,是科研项目主持人将款项转移到关系人处,便于侵占和挪用。最易掌握的规律,是关系人较为固定的情形,通过进一步分析合作方的背景信息,往往能够找到有价值的审计线索。(3)虚假采购。有两类情形,一是为规避科研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监管,将大宗采购分拆为耗材报销;二是开具内容虚假的、报销本来没有发生的采购业务。针对这两类业务,最有效的措施是实施延伸审计。(4)内部人关系。科研项目组的内、外部相关人员串通舞弊时,审计的难度会加大,这也是当前“窝案”较多的重要原因。与内部人关系相伴而生的是内部控制失效。最常用的审计技巧,是对科研项目组内外的各种矛盾善加利用,依靠群众的力量来发现审计线索。
(三)资金 在验证货币资金时,有银行收付凭证来证明真实性。但是,存在科研依托单位内部的收付凭证时,需要通过科研部门出具的收付款通知的连续编号来加以佐证。
(四)合同 合同是进行科研经费收支业务事前控制的重要工具。常见的问题与审计应对技巧:(1)虚假合同。一类是合同文本有瑕疵的虚假合同,通过审查合同的要素可以初步判断出问题所在。另一类是合同指向的权利或义务是虚假的,需要借助过程控制或延伸审计来进一步查明真相。(2)效力欠缺的合同。由于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管理问题,导致合同的效力方面有缺陷。审计人员需要对合同进行审查,必要时借助专家力量,进行识别,并评估该类合同对审计工作的影响。(3)必要性不高的合同。与科研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常常与虚假合作、虚假采购、内部人关系相联系。(4)非正常变更的合同。指与舞弊相联系的合同变更。通过与合同指向的权利、义务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行分析,必要时实施延伸审计,能够识别出这类合同。
(五)资产 图书资料、材料与耗材、仪器设备与实验室改装等固定资产常见的问题与关联关系中的问题类似。科研活动的成果表现为研究或开发支出,以及无形资产。围绕这类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也是科研经费审计的重点。审计时,通常先依据法律规定,再看合同约定,最后才主张惯例或职业判断。
(六)劳务 科研经费劳务支出有两大常见问题:(1)虚假劳务费支出。通过内部人关系,填报没有实际发生的劳务费。除了前述审计技巧外,还可以审查和核实被列支人员的信息来进行识别。(2)不相关劳务费支出。列支与本项科研活动无关的劳务费支出。可通过相关性分析、核实项目组成员信息来识别。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际合作与交流最主要的问题是真实性,其次是相关性。“段振豪事件”暴露出利用虚假机票套取资金的问题,是通过审查登机牌来加以识别的。更多的问题在于利用出国的机会开展一些跟国际合作与交流无关的活动,实际上挪用了相关的科研经费。“无关”表现在:出国人员与科研项目无关;列支的经费与科研活动无关;经费支出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等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审查科研项目的相关文件、支出的原始凭证等来查明。
(八)测试、计算和分析 这是科研协作的具体表现形式。除了前述审计技巧外,还可以通过审查科研协作过程的记录和检验协作成果来进行识别,同时也可以询问相关的人员并做记录。
(九)动力和能源 动力和能源费用列支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据实列支,真实性较高,审计的重点在相关性;二是分配列支,真实性存在疑问,审计的重点是真实性和相关性。
(十)会议 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类似。例如虚假会议,可以通过检查会议签到单、会议承办场所的相关业务记录、会议成果,以及向有关人员求证等方法来加以识别。又如在会议费中列支不相关的支出,可以通过审查原始凭证来识别。

三、特殊性:应对特别风险的科研经费审计方法

特别风险是与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相联系的审计风险。当前科研经费审计面临的主要特别风险(含特殊事例)及审计应对方法有:
(一)政策变更 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政策变更较为频繁。而在政策变更的衔接过程中,通常又会依赖职业判断。这样,各种人为因素会给科研经费审计带来额外的风险。通常表现为科技政策变更、财政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等,这要求审计人员熟悉各阶段的特定政策,以区别对待不同阶段的同类科研经费收支业务。当前,围绕着商业购物卡和会员卡的斗争,正反映了政策变更带来的审计要求的变化。通俗地讲,无论是“旧瓶装新酒”、还是“新瓶装旧酒”,都是错误的,既不利于正确维护财经法纪,也不利于树立审计的权威。
(二)舞弊风险 由于舞弊通常具有串通性质,内部控制失效,常规的审计方法通常难以发现,因此属于特别风险。对于科研经费审计而言,科研项目依托单位的管理层介入会计处理或科研项目正常管理,会导致科研经费收支面临特别的风险。对管理制度的审查和走群众路线有助于识别和处理这类风险。
(三)环境变化风险 经济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使科研活动本身和科研管理的环境产生较大的变化。会计信息系统、ERP、科研管理系统等高度信息化的工具,使穿透型审计更具重要性。
(四)异常的交易、事项或业务风险 基于科研业务性质、会计标准和审计重要性方面的考虑,结合交易、事项或业务本身的特点,对非常规事项实施特别的审计应对措施。例如,未能如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因种种原因导致科研经费被收回的项目、科研项目负责人外拨经费的“习惯性倾向”(以合作研究等形式,把经费从管理较紧的单位转向管理较松的单位,再实施支出行为)、协作或采购行为的特征(不难发现,一些供应商、协作单位“跟”着科研团队或其中的特定人员“走”,这里面既有合作便利的因素,也隐藏着舞弊风险),等等。这些异常行为,需要通过运用实质性程序去了解问题的性质,再进一步应对。
(五)审计抽样风险 在抽样审计中,实施科研经费的管理控制测试和科研经费收支的细节测试时,都有可能发生抽样风险,从而影响审计的效果或效率。针对控制测试,抽样风险一方面可能通过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如科学设计内部控制调查表)和保持职业谨慎来解决,另一方面要靠发现存在舞弊的线索来解决。针对细节测试,一方面要靠正确判断错误的性质、合理选择测试样本来解决,另一方面要靠选择正确的抽样方法、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来解决。

四、实践性:基于方法论的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模式

对科研经费审计的经验和方法进行提炼,将其提升为可总结、可借鉴的审计工作模式,以便于借鉴和推广。
(一)中国科学院模式:内审为主 因“段振豪事件”的推动,中国科学院于2011年才开始全面充实内部审计体系,包括在分院和研究所层面设立内审机构、岗位,引进具有CPA资格的内审人员,从而建立了以内部审计为主的科研经费审计模式。在内部审计执行的科研经费审计中,对于较小、重要性程度低的项目,采用简易的审签方式完成。
受审计力量不足的限制,对于大型的、复杂的科研项目,也会采取由内部审计部门委托外审的形式(即审计外包)完成审计监督工作。图1描述了内部审计、审签和委托外审的基本工作流程。
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项目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资助经费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从而实际上也采取了内审工作模式。
(二)科技部模式:外审为主 科技部对863计划等科技项目的内部审计和控制管理,主要是委托外审的工作模式。科技部曾于2008年发布149家(后增至158家)具有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于2011年6月30日重新公布208家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图2描述了科技部科技项目审计外包的基本工作流程。
(三)美国N模式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实行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层次的审计工作模式,并由法律(如,单一审计法、1988 年总监察长法案修正案、宪法,等)进行保障。其中,美国国家审计总署行使宏观审计职能,直属国会;负责制定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准则,并不具体实施针对N的科研经费审计业务。
N总监察长办公室(OIG)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并向国家科学理事会和国会报告工作(双重报告);具有权威性、独立性、综合性和制衡性;工作内容主要是审计和审查、接受学术不端行为的并展开调查、教育和宣传。
接收N资助金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科研项目,须由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OIG对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的审计成果进行持续的评估,加强对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使审计质量得到保证。
[本文系安徽大学校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引进工程、安徽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国科学院2013年重点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王文岩:《我国政府科研经费运作机制初探》,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姚王信:《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摘自:学士论文http://www.328tibet.cn
的科研经费审计及对中国的启示》,《教育财会研究》2012年第4期。
[3]王智玉:《审计信息化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研究》2011年第4期。
[4]杜静然、姚王信《文明审计、信息化与科研绩效》,《财会通讯》(综合·上)2012年第7期。 (编辑 园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