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双刃剑效应浅析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8-12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2009年1月1日开始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在购入当期缴纳的增值税中扣除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款。从2009年1月到2010年9月,全社会共新增固定资产814939.35亿元,月度平均累计增速34.32%,高于2008年全年月度平均累计增速24.52%的近10%。2009年全社会缴纳增值税11496.11亿元,同比增长2.39%,远低于2008年全年增值税同比增长率的14.04%。2009年全社会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增长幅度与以往同期增长幅度差别不大。2009年全社会的所得税收入是2008年的1倍。从数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增值税转型后增长幅度,对全社会增值税收入的影响,同比增长幅度远低于以前年度;全社会所得税增长率并因为增值税转型的影响而减速;消费型增值税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增值税转型涉及的税法条款

其一,涉及的增值税条款。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中一次性扣除当期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的全部增值税税额。条款为: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接受捐赠、实物投资)自制(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2009年1月1日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3)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4)购进的固定资产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金。
其二,涉及的所得税的条款。固定资产的计价为固定资产达到使用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消费型增值税条件下,固定资产的计价不外购固定资产的所缴纳的增值税额。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税负影响

从两种效应比较,在现行的增值税税率、城建税税率和所得税税率的条件下,消费型增值税为企业购入的生产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的正效应都大于负效应,即增值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少值的正效应足以弥补所得税减少的负效应。
从财务管理角度看,企业较为当期流当期利润,而消费型增值税就为企业决策者了直观视角,对当期流减少的正效应反应较为敏感,而对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内固定资产计价的减少使得所得税增加的流支出的负效应反应较为迟钝。

五、论文范文

消费型增值税的正效应降低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税负成本,为企业参与技术改造、更新生产设备、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了动能支持。也必须,消费型增值税的定量负效应较为薄弱,也产生了其他的负效应。购买固定资产的企业的增值税专用一般纳税人才有抵扣权限,所以增值税转型的惠及方只能是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新《增值税》暂行条例降低了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准入门槛,也为更多的纳税人享有增值税转型的税负降低的收益。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税收负担并未转变。增值税转型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筹资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是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租入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融资租赁的企业论文格式范文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就享有消费型增值税的正效应,在一定上可能会融资租赁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

文献:
[1]韩耀星、孙树营:《新税收政策与会计操作实务(上、下)》,市场出版社2009年版。
[2]汤贡亮:《税收发展报告——经济与社会转型税收革新》,税务出版社2010年版。
[3]方海芹:《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的税收规定及会计处理》,《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0年第1期。
(编辑 刘 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