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权益易会计处理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0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权益易的

“权益易”的在财会函[2008]6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首次,但文件并未规范权益易这一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在企业合并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两个章节中提到权益易与资本易,论文范文同样也未有比较明确的关于权益易的定义范围。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未提及资本易这一,但在2008年1月修改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但未导致制约权丧失的,应权益易(与者的业主之间的交易)会计处理。”此类业务的发生,既不得确认商誉,也不得确认损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发布的7份财务会计公告(AC)6次提到“资本易”,并且在第5号公告《商业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的附注36中对资本易作了定义,资本易是“影响业主利益(权益)的那些()与业主之间发生的交易”,同时资本性一词精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布的2000年第1号实务提示公告《特定的权益易会计》中讲资本易视作权益易的不同表述。
,从会计理论出发,权益易特定的经济交易,不同于一般的损益易,其交易结果不得确损益,而应确权益变动。,权益易的界定为:是指影响者利益(权益)的那些与者之间发生的交易。
权益易是基于和权益持有者之间的投资与被投资、制约与被制约的特定关系而发生,通常不无方关系的独立方之间交易的市场化条件,即仅发生在和其权益持有者之间,不会发生在不具有投资、制约关系的独立方之间。权益易条件不市场公允交易条件,通常为单方向的资源转移,交易的结果是导致被投资方的本会计的净资产发生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构成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理解,权益易和资本易的涵义一致,权益易的偏重于从被投资方的角度看【会计论文】。

二、权益易的判断

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如何准确判断权益易是其会计处理的难点。实务人员通常在区分权益易与方交易时发生一定的混淆,因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交易。
对于界定权益易,必须明确的“者”的范围,才能正确界定权益易。在合并报表层面,合并集团与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的若干交易属于权益易;与其所投资的联营、合营企业的其他股东之间的交易不属于权益易。
常见的权益易类型:(1)者或减少资本所导致的者权益变动;(2)向者分配所导致的者权益变动;(3)者的其他资本性。从另一角度来理解和判断权益易,权益易通常是与“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会计科目向对应,可供转增资本(股本)的资本公积同一制约下企业合并(合并差额与恢复留存收益)可供使用的资本公积,都应当只是由权益易形成的资本公积,即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三、权益易的会计应用

权益易的特殊性,其会计处理论文格式范文准确关系到企业损益及者权益结构论文格式范文被真实列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性影响尤为和。简要探讨几种比较典型的涉及控股股东权益易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不属于企业合并,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易,应当从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两个不同层面处理。
,从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来看,其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条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从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来看,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母公司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转让子公司股权

母公司转让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论文格式范文丧失制约权,是区别会计处理的。
丧失对子公司的制约权,则论文格式范文继续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在个别会计报表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在处置日(即丧失制约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确当期损益。
未丧失对子公司的制约权,处置对价与所处置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关于不丧失制约权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的规定,在合并报表上调整资本公积的金额。《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会计论文】解答(2009年第3期)》,投资企业持有股权投资的性质未发生转变,在合并报表层面,在不丧失制约权的下处置子公司股权都属于权益易,造成的对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的调整不属于综合收益,应当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即使在将来丧失对该子公司的制约权时,原先确认的这资本公积也仍然是保留在资本公积中,转入损益。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对子公司股权的转让,应按《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处理,不受权益易会计的影响。

(三)反向收购

在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制约权且构成反向收购交易的情况下,被购买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因而《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处理时,购买企业应权益易的原则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购买对价与所的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的金额。实务中适用上述会计处理原则的常见情况有三种:(1)非上市公司购买“空壳”上市公司借壳上市;(2)非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壳公司”中除和金融资产外无其他非货币性资产;(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资产置换,置出全部资产负债,另外增发股票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股权),非上市公司借壳上市。

(四)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捐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确认条件的通常应确当期收益。豁免或代为清偿债务向企业间接捐赠,若条件,受益企业也可确当期收益。,企业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制约的其他方、企业的实际制约人等向公司或间接捐赠,捐赠或实物资产、豁免或代为清偿债务等,应当“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从经济实质上认定为该捐赠属于者的资本性,权益易,税后利得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此处,再引申一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的盈利承诺,在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未达到盈利承诺的情况下,其收到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兑现承诺支付的,也应权益易,会计处理原则比照上述捐赠业务。

(五)合营、联营企业自身合并报表权益易事项在权益法核算的调整

在一般情况下,对合营、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的是该合营、联营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合营、联营企业自身报表中将其与本集团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交易权益易处理,但在本集团对该合营、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时,该“其他投资者”并论文格式范文本集团的权益持有者,因此本集团在权益法核算中将其看作权益易。此时应当先把该合营、联营企业自身的合并报表基于本集团的角度模拟调整后,再以调整后的报表为权益法核算。
总之,权益易形式多样,会计人员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合理区分权益易与损益易。对于某些复杂的权益易形式,倡议财政部会计司等部门出台相应的【会计论文】解答实务指引。
作者单位:
国网能源研究院
江西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