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何加强发电企业财务管理相关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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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4202(2012)09-000-02
摘要本论文以实际出发,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发电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如下一些倡议,这一些倡议具体包括会计核算、准则变更、风险防范、基建财务四个方面,以期可对发电企业的财务管理者以及相关探讨者提供其论述借鉴。
关键词企业财政管理 对策倡议

一、优化会计核算方式,统一会计核算政策

1.发电企业应对其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各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和核算制度的统一。当前,各发电企业应根据自身会计制度建设的近况,结合二级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会计政策、核算制度进行相应细化,由此形成上下一致、前后连贯的会计核算制度,并及时下发至各二级单位予以执行。
2.发电企业应对现有的会计核算结构进行优化,精简不必要的环节,突出集中核算的特点。为此,发电企业一是对会计核算的汇总层次进行优化,实现基层财务科室与一级财务部门的互联,减少中间环节所带来的等待时间以及数据流失;二是针对于主要业务、核心业务进行集中核算,突出发电企业的业务特点,而对于其他业务仍实行分散核算。例如在发电企业的基建管理上,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设立基建组负责公司系统内所有基建项目的财务工作,以充分降低基建风险。

二、以预算为为主体牵头,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将变得复杂化,管理功能多样,只有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才能实施有效制约,其主要工作是:第一,编制企业经营预算;第二,进行有条不紊的预算管理,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浅析、评价和考核;第三,搞好月度、季度的结算和年度决算。通过预算制约,避开浪费和损失,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发电企业应借助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分散于各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公司的财务信息通过统一的系统平台进行整合,以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信息传递的速度,以而使会计信息的追踪、浅析更具效力,也便于对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的掌控。在该系统下,二级单位被赋予一定的操作权限;例如对已投产井正常运营的电厂,其所属财务人员只拥有费用报销、税务处理等权限,而具体核心业务如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需由一级财务部门或赋予权限的二级部门直接负责。

三、准确评估新准则的影响。化不利为有利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其对国内各行业企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对此发电企业也应积极予以应对,正确的评估新准则中诸多会计政策变更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并采取各种措施将此类影响化为有利元素,以此使企业自身获取更好的进展。
1.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的变化将使发电企业未来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完整、合理和可靠。新准则根据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之间的联系,以及不同投资的计量方式的差别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且每一类投资在新准则系统中适用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就发电企业来说,由于其当前的股权投资结构基本上是具有制约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由此新准则的执行将使其转变原先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式,对具有制约权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再调整为权益法。在这种情况下,发电企业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都将更加真实的反映各自经营的实际情况,且与税法的要求具有一致性。
2.新准则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的变化将对发电企业的经营损益产生重要影响。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发电企业需对自身所拥有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由此大量未利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在此范围内,对其计提折旧势必将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降低其利润,但以另一方面讲则会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增加企业的流量。另一方面,新准则的执行也使暂估待转固定资产在正式竣工决算后不必进行暂估资产的折旧调整,以而大大减少了会计差错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同时大大降低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3.新准则中所得税处理相关规定的变化有利于发电企业未来税收影响的明晰化。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需采取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计量反映递延所得税;以论述上说,债务法较注重暂时性差别,可直接反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并能直接反映其对企业未来的影响。就发电企业而言,若有着需报废的固定资产,采取债务法核算必定会产生由于与税法有着差别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而会使企业损失一定的货币时间价值,但也降低了未来支出。

四、革新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1.投资风险的防范。以宏观层面上看,电力建设投资项目的回报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受国家宏观政策、电价、技术、市场、消费者偏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当前正处于电力体制革新的初期,其投资回报率的不确定性风险会更大。以微观层面上看,由于电力项目建设一般具有技术复杂、投资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替代性差、投资效果持续时间较长以及投资决策较难等特点,由此以规划到项目落成并投入运营这段时期内必定有着较大的风险,由此需加以特别关注。
2.资本风险的防范。鉴于资本的趋利性,其必定会向更高的利润率或回报率的领域进行转移,这必定会对企业的资本结构、资金成本以及流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就某些发电企业而言,其出于抢占电力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的需要而进行大规模的项目投资建设,此时其所需资金必定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予以解决;这种高额的资金成本不仅使企业未来将承受巨大的还贷压力,而且还会使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出现严重倾斜,以致使企业陷入严重的经营危机与财务危机中。
3.治理结构的改善。当前,在我国的诸多发电企业中,公司治理结构缺乏改善已成为其影响进展的重要桎梏之一。其一,发电企业的股权结构以始至今也未能在企业进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结构的不合理性造成了企业监督监管缺位的现象,也成为了众多管理层渎职的重要理由。其二,发电企业的激励不足,结构臃肿,职责划分不够明确,信息流通受限。目前,许多发电企业对自身经营者的激励不足或方式不当,源于:财务与会计学科毕业论文http://www.328tiBEt.cn
无法充分调动起经营者的积极主动性,十分不利于企业的进展。

五、强化基建财务管理,提升基建管理水平

1.优化基建资金结构,降低其筹融资成本。目前,各发电企业的基建资金来源主要为债务性资金和权益性资金。就前者而言,发电企业应充分利用企业债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以及票据等多种渠道,选取其中最有利的融资组合,以形成短、中、长期相结合的融资结构,以而达到充分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资金沉淀的目的。就后者而言,发电企业应积极利用现有的资本市场,通过出售股权来换取项目建设资金,合理确定出资比例及认缴进度,以充分降低负债融资所带来的风险。
2.加强基建项目纳税筹划,合理降低税负。以一般作用上说,基建项目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等;而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之后,发电企业基建纳税筹划的范围也相应扩大。例如对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购置环保节能设备的投入,可按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发电企业应在设备的选型、采购等环节中通过比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提前筹划,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力争在申请税收优惠时有理有据,以而合理避税。
3.建立资金投入效益的保证机制,抓好资金的源头管理。决策失误是资金低效甚至无效的重要理由:企业财务部门要转变目前仅限于对企业内部价值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的做法,多方收集企业外部的有用信息,自觉参与企业投资项目的测算、论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准确比较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筹资成本率,跟踪考核项目的资金利用效果,建立项目决策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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