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北京市北京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研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0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次对北京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调研,是北京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重点项目。调查研究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和分组调查的方式进行,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抽样调查,了解企业对新政策的理解情况和企业现状,获取调查结果后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断试点新政策可能产生的效果,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建议。

一、研究背景会计毕业论文答辩

2011年11月16日,我国“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政策。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率先正式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其中北京9月1日起,将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并成为全国继上海之后,第二个试行“营改增”的城市。会计学生毕业论文

二、研究设计

(一)调研目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由15名大学生组成,分别来自资产评估、税务、财政学专业。希望通过本次调研活动,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对北京市增值税改革进行预测,并根据调查的企业情况,分析后提出对增值税改革的合理建议。

(二)前期准备

本次调研活动历经近1个月的前期准备,项目申报成功后,策划了活动方案,决定采用调查问卷、分组调查的方式进行,其中调查问卷分为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同时实践团也对“营改增”相关政策进行了学习,有助于后期设计问卷和实地调研。

(三)问卷设计

本研究设计了三个类型的调查问卷,分别以“营改增”试点企业、增值税纳税源于:论文的格式http://www.328tibet.cn
人、营业税纳税人为调查对象,团长联系了北京市平谷区、丰台区两地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领导,得到了有关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调查问卷经过了三个阶段的设计,“预调查—修改完善—定稿”,由选择题、填空题、建议题组成。调研活动从8月6日开始,第一个调查地点是平谷区,根据税源的分布情况,前往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城关税务所进行调研活动。8月7日,开始对丰台区地税局调研。8月9~10日,为了获得更多平谷区的数据,继续进行调研活动,8月13日起,在其它地区进行调研。调研活动于8月15日截止,通过实地调查和网络调查,共收到150份有效问卷。

三、调研分析

(一)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150家企业,分别填写三种问卷,分别为“营改增”试点企业问卷、营业税纳税人问卷、增值税纳税人问卷。其中,“营改增”问卷67份,营业税纳税人问卷35份,增值税纳税人48份,在本次调研中,并未采访到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根据样本情况统计,本研究发现有限责任公司有60家,私营企业37家,国有企业17家,总体来说分布比较合理,详情见图1。

(二)企业“营改增”试点培训调查

问卷设计的问题是: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征税的税务机关是否对管理、税务、财务、运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A.全面培训
B.对部分人员开展了培训
C.没有会计专业毕业生论文的范文
在这题中,本研究先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统计,原因是有的企业规模较大,存在多种经营方式,纳税类型并不单一,因此有必要先进行全面统计,如针对“营改增”纳税人的问卷填写企业以增值税应税项目为主,填写的行业类型为其主业。
本次调查的150家企业中,“全面培训”的有20家,占13%;“对部分人员开展了培训”的有73家,占49%,“没有”的有57家,占38%。为了更好地了解“营改增”企业的培训情况,我们这里单独对“营改增”试点企业问卷进行分析。在试点企业中,“全面培训”的有14家,“部分培训”有36家,“没有”的有17家,经过培训的有50家,占调查企业中的7

4.63%(14+36=50,50÷67=763%)。

在面向各类型纳税人的调查问卷显示,截至8月15日,仍然有一部分的企业暂未接受有关“营改增”政策的培训,详见图2。原因可能为纳税人企业的任一业务均不涉及“营改增”的征收范围或是虽有涉及,但短期内影响不大,暂未接受培训。值得一提的是,在调查中仍然有部分非“营改增”纳税人表示对“营改增”政策的关注,希望加入试点范围。
对比看来,将要试点的“营改增”单位已接受了有关“营改增”试点政策系统的培训,同时在调查的前期准备中,也发现北京市部分区税务局已经对部分企业开展了培训,帮助企业尽快学习。

(三)企业相关人员学习情况调查专科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对关于“目前相关人员对北京市增值税试点方案(包括税率、抵扣、申报等)是否已经深入了解”问题的调查结果如表

1、表2。会计本科生毕业论文范文

从表1、表2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企业,无论是否在试点范围,有超过八成的企业对“营改增”政策开展了学习,表现出了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高度关注,比如,某银行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表示虽然银行暂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但工作人员希望接受相关新政策的培训,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对比两表,本研究发现,“营改增”试点企业对“营改增”的相关政策比较关心,在调查企业中,有91.04%的企业对营改增试点方案的税率、抵扣、申报等进行了学习,仅有8.96%的企业目前暂未学习。
结合图2(“营改增”试点企业培训情况统计图),本研究发现有近75%的企业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培训,但这里发现有约91%的企业已学习“营改增”政策,说明北京市“营改增”进程进展顺利,企业积极学习。

(四)企业税负情况变化的研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这次营改增试点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而改革前适用营业税税率分别为5%、3%、5%。以下笔者根据纳税人类型分类讨论:
对于试点后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适用征收率为3%,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得到试点后缴纳税额为2.9%x(设x为纳税人营业收入),低于试点前的营业税税率,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是明显减轻的。
如果假设一家公司只单纯经营某一项应税服务,且改革后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它一年内可取得的营业收入为x,那么对于现代服务业企业(不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它需要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5%x,而“营改增”后改为缴纳增值税,税额为6%x/(1+6%)(约为

5.7%x),表面上税率提高,税负也加大了,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由于增值税税额允许企业用外购项目作进项抵扣,所以,企业的税负不一定会增加。对于不同行业,企业的进项税额也有天壤之别。
在这次调查中发现企业普遍得到的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业主要集中为17%。假设企业外购金额为y,那么企业的进项税额就是17%y/(1+17%)(约为1

4.5%y)。

若“营改增”源于:毕业生论文网http://www.328tibet.cn
企业名义上增加的税负0.7%x全部用进项抵扣掉,计算出得到企业外购项目应最少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8%,同理,我们得到“有形动产租赁业”、“交通运输业”为实现税负水平不高于试点前,外购项目需要达到营业收入的6

5.6%和47.6%。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通过调查发现,尽管表面上“营改增”后企业适用的税率增加了,但企业可享受进项抵扣,试点纳税人仍有一部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营改增”政策对各个行业的影响其实并不相同。
再深入分析:
了解到“营改增”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并不相同,那么各行业一般可外购投资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以下称“投资收入比”)能达到多少?我们对调查中主要的几个行业进行了详细统计,以下结果是该行业调查结果平均计算所得。
交通运输业行业为24%,研发技术服务业为6.5%,信息和技术服务业为6.6%,文化创意服务业为8%(注:文化创意服务业样本企业分布不均,有些企业无投资,而部分企业投资收入比可达61%)
调查结果表明,对于交通运输业,尽管“营改增”后可进项抵扣,但这些企业的进项抵扣并不高,税负可能会略有增加,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服务业税负相应会有所下降。

(五)进项抵扣的研究

在“营改增”实行后,一方面,一部分试点企业将享有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又可享受进项抵扣带来的税负下降,另一方面,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增加而普遍下降。因此,进项抵扣就成为了我们的关注点,企业(增值税、“营改增”纳税人)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如果可以,能取得多少?
根据这份统计结果(见图3),在企业购进原材料、设备时,真正实现全部取得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的企业只是一部分,调查结果普遍集中在中间两类,即“部分取得”,也有一部分企业存在无进项抵扣的问题,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企业发生外购行为,但不能用于抵扣。企业特点不同,不涉及外购行为。
针对第一种情况,本研究建议合理扩大抵扣范围,减少企业运营成本,而对于第二种情况,建议税务机关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分工协作、提高效率,通过促进企业转型使这部分企业更好地享受“营改增”的好处。希望税务部门今后能通过完善进项链条,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之时,助企业一臂之力。

(六)企业外购需求变化研究

从统计结果(见图4)可以看出,近期内大部分企业的外购需求基本变化不大,有17%的企业考虑适当增加自己的外购项目,5%的企业考虑大幅增加自己的外购项目。另一方面,有12%的企业考虑减少自己的外购项目。由于北京的试点实质性工作尚未开展,部分企业对“营改增”可能还不熟悉,企业大部分持观望态度,外部需求变化不明显。

(七)企业关注点

增值税、营业税是目前我国两大主体税种,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企业和行业。而这次“营改增”是1994年分税制后最大最复杂的税制改革。调查结果表明,有近半数的企业认为“营改增”后适用的税率较高,有27%的企业反映企业的人力成本、保险费不能得到合理抵扣,有19%的企业反馈存在增值税取得不完整的问题。
(八)展望未来会计专业毕业生论文的范文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随着经济发展,该税制逐渐暴露出重复征税、抵扣链条中断、税收征管难度大、纳税人遵从成本高等问题,其次,它也限制了服务业的发展,企业外购服务所含的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倾向于自行提供所需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细分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调研的结果显示,企业希望下一步“营改增”可在建筑安装业和邮电通信业行业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四、研究建议

(一)建议税务机关加大培训力度

在发放调查问卷时我们发现,一方面,有一些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了解存在不足,认为“营改增”只是简单地修改税率,也有一些企业认为加大宣传力度,有助于企业重视并用好政策,另一方面,一些非试点纳税人(如银行),反映希望得到税务机关的政策解读,调查结果中有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政策,为企业提供服务。
希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税务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展板、宣传招贴画、电子屏幕、办税咨询台,帮助更多的企业全面了解相关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二)建立规范合理的税制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计划在“营改增”后的外购需求明显增加的比例并不高,大多数企业仍持观望态度,主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进项抵扣的取得,有些企业在购买应税项目时暂无法取得足额的或是供应单位暂不能开具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结合不同行业发展、不同规模企业发展的特点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出台适合试点地区特点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并加强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合理设置相关税制。

(三)建立长期的动态观察体制,及时了解企业情况

建议国家财政税务部门与各科研单位、高等学校研究部门、财会行业的知名媒体联合参加调研,并在专业的财税报刊、专业网站上刊登信息,也可安排一些相关专业的学生当志愿者,建立税务动态研究体系,对“营改增”的企业动态进行观察研究,促进中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