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审计探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1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近几年我国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增加,应急资金的利用也增加,随之而来应急资金在利用方面有着的贪污腐败、挤占挪用或重复投入等不足也逐渐增加。如何保证应急资金迅速妥善分配,国家资金以及救助资金运用到位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不足。由此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审计工作,保障应急资金的合理利用。
【关键词】 突发事件; 应急资金; 跟踪审计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重大的财产损失、重大的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危害,影响或威胁本地区甚至是全球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体现形式多种多样,涉及范围也相当地广泛。1998年特大洪水、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5·12”四川汶川地区发生的大地震、2010年“4·14”玉树地震等均属于突发性事件。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国家会紧急安排大量应急资金进行救助及建设工作,由此,如何保证应急资金是否已安排妥当、国家资金以及救助资金是否可以运用到位,都需要相关审计单位进行验证及浅析。

一、应急资金审计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国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增加,应急资金的利用也增加,随之而来应急资金在利用方面有着的贪污腐败、挤占挪用或重复投入等不足也逐渐增加。大致归纳的主要不足有:
一是由于社会捐赠资金的来源广泛,部分资金未明确其具体用途和方向。
二是部分地区上缴救灾资金不及时、拨付利用资金不及时,甚至挤占挪用救灾资金,个别基层干部有着优亲厚友现象。
三是灾后重建资金利用不规范,有着违规安排利用救灾资金、重复申请救灾资金的现象。
四是财政安排的救灾款物管理不够规范、政策不够改善、执行不到位,某些单位甚至利用救灾特别费谋私利。
五是少数单位救灾物资未按照需求采购,部分物资偏高,个别单位擅自转变救灾资金用途,个别地方多领财政补助,部分单位涉嫌以权谋私。
六是救灾物资有着严重的质量不足,这严重影响到灾区人民的生活保障。
由此可见,政府面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不仅要投入资金,更要关注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当前力度进一步加大,公众对应急资金的筹集、利用和分配情况高度关注,由此,国家有必要开展专项审计以规范应急资金的利用。突发事件的应急资金出现多种不足,需要国家审计署和监察部共同采取行动,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资金审计的特点

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审计程序的特殊性。审计程序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达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工作所采取的工作步骤。受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的影响,突发事件中的国家审计程序呈现出与常规审计不同的特点,突发事件审计应该按照特殊情况处理,具体特点如下:
第一,应急资金审计属于政府审计。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属于财政的专项利用资金,由此,应急资金的审计属于政府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资金进行的专门审计,通过监督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确保资金的利用合理、规范。审计部门需要发挥政府审计的作用,按相关的审计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将救灾资金的利用情况及时对外进行公布,有利于民众对政府审计的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应急资金利用的合理、规范。
第二,应急资金审计属于专项审计。审计对象针对性较强,主要审查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利用,审查经费、物资的分配情况和利用情况。
第三,应急资金的审计不符合常规国家审计的流程。首先,由于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和紧迫性特点,审计部门来不及开展审计前的调查工作,未编制审计实施案例,只有审计工作案例。其次,因为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测性,审计机关无法把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的审计列入到审计计划当中。由此历次突发事件发生后,审计机关都会打破原有的工作顺序,而临时决定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审计。再次,实施审计工作的当日下发审计通知书。按审计法的要求,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而应急审计通知书当属于特殊情况(当年抗震救灾审计负责部门在发出审计通知书的当日就进驻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当日下发的通知书当日生效)。最后源于:会计专业论文下载http://www.328tiBet.cn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时间较短。按照现行审计法规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至审计组,但救灾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单位必须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1至2日内进行反馈。
第四,审计结果公告的起草方式和公告的形式不同。审计公告起草小组由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法规司、共同组成,简化了审计公告的程序。应急国家审计采取三种形式公告审计情况:一是定期将阶段性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告;二是对重大不足进行随时公告;三是审计结束后应出具相关的审计结果,这不同于以往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的做法。

三、当前应急资金审计有着的主要不足

(一)审计证据的获取有困难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审计证据包括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在审计历程中可以采取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浅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来获取审计证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审计证据的获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审计证据的来源不固定,审计证据的获取不同。
在众多的审计证据中,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的可靠性最强。但是在突发事件现场,书面证据有可能获取不到。因为购买物资渠道较多、数量大,购货的获取有其局限性,当时的救灾情况紧急,可能采购人员来不及获取相关的购货;同时,有些物资可能需要签订一些购货合同,救灾情况的紧急性不能及时签货合同等。实物证据的获取虽然相对容易,不过它只能证明财产物资是否有着,不能证明其计价是否准确,更不能判断其质量是否合格。对救灾现场实物证据的审计只能证明其有着性和数量的多少,同时对物资的盘点会耗费时间,在救灾物资亟待分配的时候先进行审计显然不可行。源于:学校会计论文http://www.328tiB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