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表外信息披露过载理由探索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16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本文探讨了财务会计报告表外信息披露过载不足,对其产生的理由及其造成的影响进行了浅析浅析.提出了解决表外信息披露过载不足的几点倡议,指出在表外信息披露时应以重要性、相关性、成本效益原则作为披露前提。不断在披露不足与披露过载之间平衡,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关键词]表外信息;披露过载;解决对策

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制定的隹则越来越多,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不断增加。从世界范围看,准则制定者都把描述性披露作为改善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关键因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会计学者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研究自愿性披露上,认为应当鼓励自愿性披露,要求在表外披露更多的信息。事实上.在日趋复杂的经济环境中,财务披露的内容已经大大过载了,这使得我们忽略了这些披露的整体价值。尽管财务报告最初是为了降低浅析浅析的烦琐性而出现的,但它最终却引起了更多的复杂性。

一、表外信息披露过载的理由浅析浅析

(一)信息使用者的广泛需求导致披露相对过载随着现代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从而使得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例如,使用者不仅要求披露财务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非财务信息,如经营战略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不仅要求披露定量信息,还要披露定性信息.如主要指标数据变动的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理由等;不仅要求披露确定信息,还要求披露不确定的信息,如金融衍生工具;不仅要求披露历史信息,还要求适度披露未来信息,如财务预测报告等。在这种状态下,信息的披露似乎是越多越好。

(二)无区别地对待所有信息需求者导致披露相对过载信息使用者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其背景知识、风险偏好以及决策的不同,其对信息的具体需求也是不一致的。

目前的财务报告披露体制毫无区别地对具有不同理解能力和信息需求的使用者提供同样的信息.必定会导致披露相对过载的不足,即某些表外披露的信息对于一些人而言过载了.而对于另一些人则严重不足.最典型的是普通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及财务浅析浅析师的理解能力和信息需求不同,其对表外披露详略程度的要求也不同。

(三)表外披露不受统一会计准则的约束导致披露相对过载对于表外披露的形式和内容没有严格的统一规定,并且它不必通过审计(附注除外),而只通过审阅,这使得报表编制者进行表外披露时,随意性和选择性太大,往往过多地披露对其有利的信息,而隐瞒或较少披露对其不利的信息;对于非重要性信息和关键的决策性信息不加区分地进行披露,导致非关键信息披露过剩,而关键信息又严重不足。

(四)准则制定机构之间没有充分协调,重复披露导致披露相对过载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是制定披露要求的主要机构旭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及银行管制机构也同样有权作出其披露要求。这些要求通常都为了各自的目的,彼此之间并不做充分的协调,从而有可能出现重复披露。我国各机构通常只是单独制定其披露要求,没有与其他机构进行任何协调,各披露要求之间往往重复,甚至相互矛盾,导致表外披露过载。

二、表外信息披露过载的不良影响

(一)信息过载导致难以理解.不利于投资者决策首先,信息过载给投资者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的检索带来困难,导致查找与决策相关的关键信息的时耗成本上升,为此,人们付出了愈来愈多的时间来查找和接受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信息过载不仅是信息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信息降级,即平庸化。最后,会计信息过载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它会使决策者陷入盲目状态。因为大量的会计信息往往使决策者不能在短时间内确定哪些是主要的、精确的和最有价值的信息,所以决策者无法据之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信息过载导致披露成本加大目前的财务会计准则强调以相关性和充分性作为信息披露的标准.没有考虑重要性和成本效益。这导致报表编制者倾向于披露所有与决策相关的信息。而不去区分对决策起关键作用的信息与不太有用的信息,这会导致重要的信息被众多的披露所淹没,增加了投资者筛选信息的成本,不利于其决策,尤其是普通投资者,他们没有时间和能力去仔细阅读如此冗长的财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披露总是以更多作为衡量标准,使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不堪重负,尤其是对一些中小企业,披露成本加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企业可能利用不断扩大的表外信息选择不实性披露表外信息披露大部分产生于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非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财务报表信息是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确认和计量程序综合产生的,而表外披露的信息不必经过严格的会计加工程序,其可靠性存在极大不确定性,这一弱点很可能为信息提供方所利用。表外披露具有很强的弹性,财务报表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统一的严格的要求,但表外披露可以不受统一会计准则的约束,并且它不必通过审计(附注除外),能够充分满足投资者不同的信息需求,但同时可能导致报表编制者在进行表外披露时具有过大的随意性。因此,表外信息披露存在的一个极大缺陷就在于其可靠性存在极大隐患。此时,无限制地扩大表外信息披露就很可能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选择不实性披露的工具。

(四)模糊了会计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的界限从目前表外信息披露的近况来看.表外披露似乎已突破会计信息的范畴,而将一些补充说明和解释会计信息的其他非会计信息 日市场占有率、董事长致全体股东的公开信、企业简介等)也纳入表外披露中。另外,一些统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以及人事信息等也在表外披露,这使得会计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的界限变得模糊。如果不通过系统的研究,信息使用者很难在其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既加大了信息披露的成本,又加大了信息使用成本。

(五)不断地扩大表外信息披露的范围将引发保密性不足信息披露过载将导致竞争劣势。由于过多的信息披露,将会使竞争对手了解企业的商业秘密,从而采取不利于企业的行动,削弱企业产生未来流量的能力.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三、表外信息披露过载的解决对策

(一)制定统一的表外披露规范,提高财务报告整体的可信度为了规范与完善表外披露.有关部门应抓紧以准则、制度或其他形式对需强制披露的表外信息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对披露方式作出明确要求,以避开企业过多披露无关信息或者利用表外披露粉饰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在确定披露标准时,不应过分考虑其相关性和充分性,还应考虑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各准则制定机构之间应进行充分的协调,努力寻找并消除重复的披露要求和各披露要求中不协调的地方:对披露要求的制定程序进行革新,系统地考虑综合的披露体系。

(二)将某些表外披露转为表内确认,以丰富会计报表的内容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特殊交易逐渐成为某些企业的重要交易事项,仅对这些交易进行表外披露势必会影响到会计报表的完整性和有用性。基于此,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应该从当前的市场环境出发。不断地对准则进行修订,制订出一些合理的方案,并对那些重要性较高的交易事项实行表内确认。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表外信息的披露。同时也可以增加会计报表的内容,提高其在财务报告中所占比重,巩固会计报表的核心地位。

(三)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追究虚假表外信息的法律责任首先,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革新注册会计师的聘任制度,维护其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经济”的作用.尽量减少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其次,对财务报告信息虚假披露的现象,重点出击,加大处罚力度。现行的证券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管理部门与财务主管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也明确规定承担审计、审核等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要对源于自身过失和欺骗行为的情形承担法律责任,监管机构因自身失职要对虚假会计信息承担责任。

最后.建立因财务报告信息虚假披露给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民事赔偿机制.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严格遵循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原则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制定一套较为规范的表外信息披露制度,对某些重大信息要强制披露,以保证表外信息的决策有用性,降低用户信息风险;而对自愿性披露的信息,也要加以引导和鼓励。

(五)加强会计基本理论建设,完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基本会计理论不是对当前会计实务的简单归纳和描述,而是根据新形势,对会计规律的理性提炼。财务信息披露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而这个工程的源头就是基本理论与基本概念。会计基本理论的研究成果可能与现行的会计惯例、准则不一致,但它却是评估现有会计惯例与准则的依据,对制定与推行未来财务会计准则和惯例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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