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应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12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1992年发布,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1998年陆续颁布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运用。在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这一原则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许多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处理策略被引用。目前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工作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提取坏账准备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在商业信用的情况下企业的产品售后往往不能立即收到,而通常采用赊销策略,由于市场的变化,购货方存在着破产倒闭或其他情况,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将意味着货款可能无法收回,其直接后果将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为了避开货款发生上述情况,我国现代企业会计允许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提取坏账准备金,以抵消可能对企业发生的破坏作用。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估算策略,根据谨慎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以将来可实现的价值为准,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估计入账。目前我国会计实务中规定只能采用应收账款百分比法,即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形成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时再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应收账款。
备抵法克服了直接冲销法在发生坏账时直接将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大起大落,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的弊端。提取坏账准备使企业逐步消化坏账损失,保证了企业利润的稳定性,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避开了企业虚列资产,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符合谨慎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

(二) 低估存货

由于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策略有: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按财务制度规定,提取削价准备的企业,每月应按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削价准备,年末再按为销售而储备的库存商品余额的3‰--5‰进行清算。计提时,增加商品当期销售成本,企业发生削价损失时,冲减削价准备。

(三) 加速折旧

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是谨慎性原则的又一典型应用。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点是能够连续在若干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通过提取折旧的形式逐渐转移到产品中去,实现价值补偿。总的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折旧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适应企业技术更新、发展生产的内在要求,为此现行新会计制度在强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理由不外乎有以下几点:一是许多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率高,生产能力大,早期的营业收入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就应让这些资产具有最大经济效用的早期多计提折旧;二是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无形损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在短期内收回;三是加速折旧因减轻了前几年的所得税负担,等同是国家为企业提供变相的无息贷款,有利于机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四是由于维修费会随着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增加而增加,在加速折旧法下,每年折旧和维修费用的综合要比采用平均年限法平稳。因此,允许一些行业,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选定一种策略进行加速折旧,是完全必要的,既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又可以推动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