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则在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运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09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8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更加明确的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正确理解谨慎性原则,并针对其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进行具体的阐述,对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 会计核算 应用 措施

一、谨慎性原则的概述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在企业会计环境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时或者是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精确度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时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也就是按照谨慎性原则,凡是可预计的负债、损失和费用,我们都应当按照就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记录和确认,而对没有肯定把握的资产和收益,则应当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尽可能少计或不计,真正体现资产、负债的含义,以免使会计报表所反映会计信息失真,从而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乐观预测和盲目决策。

二、谨慎性原则的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运用

(一)谨慎性原则在资产中的具体体现

新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新制度中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八项资产减值准备。
1、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会使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存货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实现不了稳健性目的。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若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多提折旧,从而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等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又可使投入的资金尽早收回,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3、新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运用。随着资产的使用,资产的价值会产生变化。例如固定资产,如果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一味用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算,将会导致企业的实际资产和账面资产产生较大差距,企业的会计信息也会严重失真。资产减值准备的出现,使得会计信息更加贴近实际,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4、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别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其中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二)谨慎性原则在收入中的表现

1、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规定了五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4)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5)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五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即不能随意确认收入。这也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
2、建造结果或提供劳务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收入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建造结果或劳务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收入确认,要根据已发生的成本是否能得到补偿来确认收入,若已发生的成本能部分或全部得到补偿,则按照能收回的金额确认收入。若发生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能确认收入。这体现了不能高估收益的原则。

(三)谨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中的具体体现

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预计可能发生的的负债而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或有资产。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的或有支出,债务人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对于或有收益,债权人则不应确认为资产,只能在表外予以披露。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修改债务条款的,债务人应将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债权人则不应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所存在的不足

目前,在我国会计核算中充分地实施谨慎性原则起着多方面积极的重要作用,但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两面性、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着随意性,因此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第一,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无视企业现状,滥用谨慎性原则,甚至将各种“准备”的计提与年度间的转移作为新的粉饰手段。减值准备的计提为上市公司美化资产和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通过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调节利润和资产净值,以达到募集资金的条件或免予被摘牌。
第二,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程度不均衡。如会计制度未对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比例作出明确的规定及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法,这就使不同的企业在处理相同或相似情况时由于采用的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企业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另外,除了上市公司外,大部分小型企业是忽略谨慎性原则的。第三,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目前,企业提取减值准备的方法和计提比例、对或有事项的判断都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多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会计人员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则限制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四、合理正确执行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一)加强相关法规,明确滥用谨慎性原则的后果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是一种制约。然而只做到这些显然是不够的,应该制定更多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二)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

谨慎性原则应用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判断;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职业判断会导致选择方法及所产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不同,最终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加强审计监督与内在约束机制

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较强的倾向性和随意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运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把谨慎原则当做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应将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应用。因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内部牵制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减弱不当利用谨慎性原则的动机。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恰当的运用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如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实现资本保全,否则就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因此把握好谨慎性的尺度非常关键,而制度和准则中谨慎性原则选择性的范围不断扩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拥有较高的职业判断力,力求实事求是、诚信为本,避免造成主观随意性。
参考文献会计事务所论文
丁尚禄,企业会计制度与谨慎性原则[J].中国科技信息,2005,(24)
朱清贞:《谨慎性原则及其运用》,《审计与理财》2005年第2期。
[3] 贾纬璇.浅谈谨慎性原则及其应用[J].会计研究,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