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建会计核算中存在理由和解决对策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基本建设是我国建设中的重点。在基本建设受到大家关注的同时,对基建会计核算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没能跟上时代的脚步,在基建会计核算上出现了一些不足。在本文中笔者根据从事复核工作多面的工作经验,总计基建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常见不足并就这些不足提出几点意见。
关键词:基建;会计核算;对策
随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基建会计的规定的颁布与全面执行.我国基建会计逐渐趋向于规范化。但有的基建会计核算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以下本文将具体浅析浅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几点解决不足的对策。

一、基建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不足

(一)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的项目不合法和合规

目前部分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存在着“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超计划、超面积、超概算的三超项目。有的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范围获得批准的基建计划;有的单位只有设计部门编制的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的单位只有项目上级部门下达的部分资金实施计划,其他建设资金尚未落实;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工程项目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就兴土动工基本建设项目。

(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核不严

工程款支付的内部审核制度不完善,审批和复核工作不健全或比较薄弱;工程款项支付制约不严,普遍存在超付款现象,对虚列、虚报、冒领工程款的现象未能有效制止;建设项目竣工后未能严格审计。
(三)基建财务不公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基建会计又兼任单位某一部门的会计,业务不熟练,给基建帐目公开造成了困难。其二,基建帐目没有单立,和单位其他的账目混在一起,难以做到公开。其三,由于个别单位领导或单位基建的具体负责人在基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或者贪污行为,因此不将基建帐目公开。其

四、有的虽然公开了帐目,但是没有明细帐,因此也就失去了帐目公开的目的

(四)项目成本核算不完整。实际工作中,很多项目在筹建期时,资金来源尚未落实。但从自筹资金又发生了前期可行性研究费用、勘察设计、管理费等费用。项目正式开工成立账户时。该类项目资金支出未列入项目的投资支出中。结果造成概算中已安排的勘察设计等支出在单位的会计决算资料中却没有。
(五)基建预算不科学。工程造价指标有待改善基建预算管理是基建会计核算的蘑要依据。理论上,各单位在编制基建计划时应以此为依据,从而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所需费用及设备等实际数量,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些建设单位盲目开工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体系,工程总造价及各项目、结构造价指标不完善.或无法得到落实,在建设过程中甚至屡屡突破基建投资制约最高限额,从而导致资金断裂、浪费等现象的产生。

二、对基建会计核算中存在不足的解决对策

(一)对基建项目本身的审查。基建会计核算对项目本身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应有经批准的项目倡议书,然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呈报给有权批准的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再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初步设计任务书,再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由设计部门编制施工设计图,申请开工报告,由上级批准后,基建前期程序完成,才能进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其二,所有基建经济活动应有文件及合同。凡是需要在基建会计上人账的款项应该有文件(拨款文件或协议)及合同(基建借款)资料提供给会计人员。一切基建用款的工程预付款、设备采购预付款、土地征购、勘测设计、监理等活动均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并均应向会计部门提供一份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
(二)加强基建预算管理。基建预算管理是基建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基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建计划,确定工程造价各项指标以及所需材料、设备的具体数量.制约最高基建投资限额,从而切实为基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
(三)加强对往来账款的管理。所有列往来账的单位必须是签约单位名称。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并相互签字确认,以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
(四)加强对付款的管理。主要做到以下几点:其一,审查所需付的款项是否已列入批准的计划项目中,是否已报计划财务部审批,其付款事项是否是所签订经济合同中的事项。其二,审查所付款汇至的收款单位是否为已签订合同中的法定单位的基本银行结算账户,不能将基建款项付到以“项目经理部”名义所开的银行上或者其他银行账户上,如确须支付,应取得合同中法定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授权,授权必须说明“以该项目经理部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有收取工程款的权限”,并将项目经理部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备案。其三,付款时,需要验明收款单位所开的收据是否是合同签约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出具的。其

四、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将转账支票上的“收款人”填写完全,不得签发无收款人的转账支票。

(五)加强对工程竣工时的核算管理。工程竣工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的进行结算。进行结算的单位和所盖单位公章均应为合同签约的施工单位,而不是“项目经理部”的章。本地施工单位结算上应加盖与合同签约施工单位名称相符的财务会计章;异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结算也应加盖施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章。
三、结语
以上本文笔者具体对基建会计中存在的不足做了探讨和浅析浅析,如谈到了存在的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的项目不合法和合规、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核不严、项目成本核算不完整等不足。接下来就这些不足探讨解决的对策,以期给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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