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相关理由探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01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1 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的近况

1.1 设计制度方面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计划由基本养老金计划、补充养老金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养老金计划组成。基本养老金计划采取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主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不足,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基金制,这个部分主要解决的是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按照其所尽的缴费义务多少不同而有所不同的不足。补充养老金计划实行的是个人账户方式,是基金制,它解决的是实力雄厚的企业的退休员工将取得更多养老金收入的不足。但是自从我国推行“统账结合”的养老金计划以来,个人账户一直是“空账”运行,现阶段的老年人的养老金仍只能依靠社会统筹解决,革新的成效并不显著,而要做实个人账户,其所引起的转制成本和隐性债务不足却使财政难以承受。因而,从根本上说,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仍属现收现付制,社会统筹的比重较大,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统筹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萎缩,基金制应占据主导地位。

1.2 筹资机制方面

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费欠缴严重,除了经营状况不好等客观因素外,有意逃费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主观理由。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引进个人账户,意在发挥个人账户的激励机制,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但现实情况是:“统账结合”制度下,“搭便车”和“缴费难”的现象仍然很严重,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究其理由,在我国目前实行的基本养老金制度中,个人账户的比例较小,养老受益与职工的缴费并没有直接挂钩。无论是来自社会统筹的缴费还是来自个人账户的缴费,都存在着严重的激励缺失,职工对其个人账户的缴费和企业对社会统筹的缴费都不积极,彼此也都不关心对方或监督对方是否缴费或足额缴费,甚至两方面都存在着“故意逃费”的动机。

1.3 会计处理方面

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养老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获取劳动酬劳的一部分,与工资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工资是劳动酬劳的即付部分,而养老金则是职工劳动酬劳的延期支付部分。既然养老金是劳动酬劳的一部分,因此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企业在支付工资的同时就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和计量这部分延期支付的附加价值,并计入当期成本。
2 对我国养老金会计发展的深思
对于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的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去改善:
(1)完善现收现付制,逐步向完全基金制转变。虽然我国的养老金制度革新已经过这么多年,但本质上仍是现收现付制。企业是养老保险资金的主要缴纳者,但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权由政府制约,企业只有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对自己所缴纳资金的制约权和所有权,企业职工退休后到底能领取到多少养老金,取决于国家的规定和其个人账户的积累,企业对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并没有义务做任何保证,因此,从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来看,我国目前的养老金制度属于确定提存制,或者说就企业而言,还应该按照确定提存制来进行会计处理。基于这种现实情况,笔者认为,对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应先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现收现付制,以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社会统筹部分的不断萎缩和个人账户的做实,彻底解决隐性债务不足后,才能实现向完全基金制转变。
(2)开征社会保障税,消除企业和职工对养老金缴费不足认识的不足。对于企业和职工在缴费上的认识不足,政府也可以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方式解决。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特定的社会保障资金而对一切发生工薪收入的企业、职工就其支付、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它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开征社会保障税正是为实现这种转变提供了资金保证,它不仅为社会统筹筹资,也为个人账户筹资,费改税的本身增强了筹资的强制力度,保证养老金有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对解决我国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筹资困境将有重要意义。
(3)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中,尽量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披露原则,加强与国际接轨。
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意味着使用标准化的策略来计量期间养老金净成本‚它是能够提供比过去会计实务中使用的成本更为真实的期间养老金净成本的一种计量策略。权责发生制反映了基础计划的要求‚能更好地在员工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的养老金成本‚便于通过在员工的大致服务期间内确认员工养老金的酬劳成本和将该成本直接地与计划条款相联系‚从而提高了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同时‚它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让报告使用者能更好地理解企业所采用的向员工提供养老金及相关财务安排的范围和效果的披露‚将提供更完备和比现在的财务报告所能包含的更及时和配比的信息。
披露原则。扩大财务报告的披露范围‚使反映出来的信息比现行财务报告所能体现的信息更具及时性和完整性。我国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中‚对养老金方面的信息披露几乎没有。首先这种做法违反了真实性原则‚因为“负债是企业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支付的债务”‚很显然‚养老金应列为企业的负债;其次这种做法违反了配比性原则“收益应与费用配比”‚在实现收益时没有确认费用;最后‚这种做法无法反映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除开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流量表的揭示外‚还需要作其他的披露‚如退休计划所覆盖的职工‚提拨基金的政策等。
加强与国际接轨。基本养老金计划中的个人账户应实行确定收益计划,该个人账户组成的基金应由政府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基金管理应注重风险防范、收益的稳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中的个人账户应实行确定提存计划,该个人账户组成的基金应由参与保险计划人自己选择基金组织,各基金组织可以在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管下从事各种投资活动,投资收益由参与保险计划人获得,风险由参与保险计划人承担。通过这些养老金计划上的调整‚以实现与西方国家的处理原则的接轨‚提供可比的信息平台。
总之‚ 实施养老金会计势在必行‚ 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 不断研究和解决养老金管理中的具体不足‚ 使之科学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刘锋.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高级财务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朱康萍.企业养老金会计准则制定的深思[J].会计研究‚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