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制约存在理由与对策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0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对我国企业内部制约的近况进行了剖析,对其存在的不足进行深思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倡议。
关键词:内部制约公司治理监督机制

笔者认为深入研究内部制约不足是十分有必要和有价值的。希望借助本文可以加深对内部制约的认识和理解,加快内部制约体系的建设,与公司治理的完善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源上解决内部制约失效的不足,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效率和抗风险的能力

一、我国企业内部制约存在的不足

1、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制约理解存在偏差,内部制约意识薄弱

在企业中,管理人员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或是现实条件的制约,往往容易对内部制约产生错误的理解,在对企业进行管理时漠视内部制约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1)对内部制约目标的理解存在偏差。内部制约的目标不仅仅包括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财务报告目标,同样包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经营性目标。然而我国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制约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没有提及内部制约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方面的作用。(2)对内部制约制度一贯性与灵活性的尺度把握存在偏差。我国很多企业用已经过时、失效的内部制约制度管理企业,同时不能在遇到具体不足时过分强调灵活性,不按规定程序,使内部制约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甚至为了获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不择手段,将灵活性作为弄虚作假的便利条件,无视内部制约制度的存在。(3)对内部制约制约对象的理解存在偏差。企业的内部制约制度对于企业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有效的,任何人都需要遵守,没有例外,包括制定内部制约的最高管理当局在内。在我国,一些领导破坏有关的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等制约制度,宽以待己,严以律人,认为内部制约只针对一般员工,和自己没有关系,造成内部制约失败。

2、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无法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执行体系

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制约的制度环境,当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将无法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执行体系。而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无法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体系,主要表现在:(1)董事会缺乏独立性,难以对经理层形成有效制约。在我国企业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兼任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这种“关键人模式”,实质上是裁判员兼运动员,经理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最终使企业的制约权、执行权、监督权集于一身,导致相关管理层权责不清,职能履行不到位,降低了制衡力度,增加了决策的随意性。在这种环境下,企业管理层我行我素,董事不“懂事”,内部制约失效也就成为一种必定。同时,我国企业董事会很大程度地掌握在内部人手中,内部人制约不足严重。(2)监事会功能有限,难以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形成有效监督。我国的企业采用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制约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经理班子的成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决策。由于我国《公司法》等法规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重视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了监事会的地位,使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制约的议事机构。。

二、完善企业内部制约的倡议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积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实现董事会成员的社会化。在公司的董事会中设置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内部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但是,由于目前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还存在不足,独立董事制度还难以发挥“想象中”的作用。从美国的“安然事件”即可看出,独立董事的产生和选拔是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确定的,而董事会又是由大股东所制约,也就是说,由大股东选拔独立董事来制约其自身行为,其结果只能使独立董事制度流于形式。而且,多位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还存在担当外部董事以外的其它种种经济关系,其独立性受到了严重侵蚀。因此,若要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内部的制衡和制约作用,作为独立董事,必须保证:1)不是公司当前和以前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并且必须与公司没有职业上的关系;2)与任何执行董事没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戚或生意上的合伙人;3)不是公司的一个重要的供应商或消费者;4)不是以个人关系为基础而被推荐或任命,必须通过正式的甄选过程被聘任。
(2)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发挥新“三会”的治理监督作用。我国国有企业原有的领导体制中,党委会、职代会及工会等“老三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代公司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新三会”制衡机制,这样原有企业改组的公司制企业就出现了新、老“三会”并存的不足。目前我国企业普遍的处理原则是双向进入,即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中,党委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所有重大不足在董事会中统一决策。党委成员和职工代表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监事会,执行监督职能。另一方面,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也可依党章和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以上的做法正是本文之前提到过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独立性不够的根源所在,所以需要重新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

2、强化企业内、外部监督

内部制约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内部制约系统,更有赖于使其得到良好运行的运行机制。这就需要对内部制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恰当的监督,通过监督活动,评价内部制约系统的运行效果和质量,促使企业内部制约系统持续而有效地运行。监督可通过日常的、持续的监督活动来完成,也可以通过进行个别的、单独的评估来实现,或两者结合。
(1) 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的作用。这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1)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内部监督中的作用。内部审计是企业为加强内部经济监督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作为内部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制约的一部分,也是监督内部制约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是对内部制约的再制约。内部审计通过评价制约环境和制约程序的有效性,监督企业的内部制约是否被执行并及时反馈有关执行结果的信息,揭露、制约各种不道德和不规范的行为,协助企业管理层履行管理职责,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实现预期制约目标。同时,在监控过程中,内部审计通过被审查对象的检查和评价,可以针对管理和制约中存在的不足和不足,提出改善方案,推动制约环境的建立、完善,为组织成功地达到所需要的内部制约水平服务。随着企业组织规模的扩大,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持续监督机构,在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方面发挥着其他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2)加强企业制约的自我评估
制约自我评估是指企业内部为实现目标、制约风险而对内部制约系统的有效性和恰当性实施自我评估的策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96年的研究报告中总结了CSA的三个基本特点:关注业务的过程和制约的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员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策略开展自我评估。这是一种既可以用来评价传统的硬制约又可以用来评价软制约的机制。实施CSA的策略对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内部审计程序和业务流程以及制约风险有着积极的作用。我国企业在加强内部制约建设的过程中,应该适时引进CSA策略,对内部制约进行自我评估,以便发现和解决内部制约系统中出现的不足。
(2) 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如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注册会计师、社会舆论等部门的监督),其中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对企业起规范制约的作用,社会机构,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通过对企业内部制约制度进行评价可以发挥一定的倡议作用。一般而言,外部相关团体是作为一种外在压力作用于企业,外在压力通常体现在企业经营目标和各内部制约要素当中。内部制约在相当大程度上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是服从于外在压力的,外在压力越大,内在动力越大,内部制约的效果也越好。所以,企业的内部制约应与外部监督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借助外部监督的专业力量推进内部制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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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田东梅.浅谈企业如何加强内部制约[J].山东人大工作.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