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寻租行为预防对策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0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寻租行为的主要表现方式

(一)会计变更寻租。会计信息寻租的主要手段是操纵会计信息以影响资源配置,而会计准则的可选择空间赋予了企业在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变化时,可以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重估和调整的权力,即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会计变更的权利。符合条件的会计变更是正常的会计变更,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企业会计变更的真正理由是否如此不得而知。由于企业进行会计变更时必定会引起一定时期成本、费用、收入、利润等要素的变动,并最终导致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通过会计变更就可以引起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和财富的非生产性转移。因此,会计变更具有天然的寻租功能,本文将这种非正常的为了获取租金而进行的会计变更界定为“会计变更寻租”行为,会计变更寻租是会计信息寻租的一种表现方式。
(二)财务舞弊寻租。由于会计准则的可选择空间有限,面对资本市场上“巨额租金”的诱惑和融资管制的约束,通过会计变更可能不足以使上市公司完成寻租行为;例如ST公司在面临连续亏损时,仅仅通过会计变更寻租不足以在第三年使利润扭亏为赢,就得面临被迫退市而远离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和“巨额租金”的命运,因此也会失去“上市公司”这一珍贵的“壳”资源。而这一情形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相关利益主体所不愿见到的,因此,上市公司会转而利用有风险的财务舞弊进行寻租,正是因为这样,资本市场上出现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舞弊案件,自上世纪90年代末,相继发生了麦科特、蓝田、银广夏等财务舞弊案件,特别是“银广夏事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及其造成的损失尤为深远,使投资者的信心深受重伤。财务舞弊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信息为主的违法行为,主要指:假造或变更会计资料,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的结果,伪造虚假的交易或事项结果,蓄意使用不恰当的会计政策,或披露虚假会计行为或会计政策等等。从本质上讲,财务舞弊行为仍然是一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寻租行为,相比较会计变更寻租而言,财务舞弊是一种违法行为,其经济后果更为严重,更为恶劣。因此,笔者将这种通过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信息以实现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或资源的不恰当配置的寻租活动称为“财务舞弊寻租”。
(三)审计意见寻租。根据会计规则制定权的合约安排,审计意见是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社会机构对公司管理当局进行监督的结果,是注册会计师监督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合法性和公允性的报告,不同的审计意见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正是审计意见具有间接的经济后果性质,使得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当局对会计准则的遵循和对剩余会计规则制定权适当行使的过程,演化成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分享租金的博弈过程。因此,上市公司想要成功的进行前两种寻租行为,而不被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发现,通常需要得到注册会计师的协助,因而导致审计意见购买行为频繁出现。既然审计意见可以引起财富的非生产性转移以及注册会计师面临租金的诱惑时不能真正做到“独立”,那么通过操纵审计意见就能够将社会财富转移到自己身上来,并且对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就这一点来说,审计意见购买行为也体现了寻租的基本思想,因此,本文将其界定为“审计意见寻租”,亦是会计信息寻租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

二、预防会计信息寻租行为的对策

(一)减少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对会计信息的过度依赖。制度变迁奠定了政府管制产生的基础,政府管制导致了租金的产生,融资管制对于会计信息的过度依赖,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会计信息寻租成为现实的选择。若要减少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必须减少租金的设立。由此,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只有减少基于会计信息的融资管制,通过市场的手段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退市行为,才能减少租金,进而减少会计信息寻租活动。按照市场自由化原则,企业有上市筹资的自由,只要符合标准,愿意上市筹资的企业都可以自出地进入证券市场筹资,各级政府不应具有干预的权利,证券监管机关也只能进行监督而不应有决策权,其监督也应只着眼于企业上市是否符合程序、符合规则,对违规者进行调查和惩罚。企业上市与退市取决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当服务与裁判角色,维护交易的诚信、公平、公正、公开。因此,消除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寻租行为的首要对策,是由市场本身来对上市公司进行优胜劣汰和资源配置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