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代征对个体零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一些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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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托代征是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对个体零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有着方便纳税人纳税、缓解税务机关人手紧张、消除征管盲点、减轻税收成本、营造公正竞争环境等不可替代的优势;分析了当前委托代征工作中存在的纳税人纳税意识差、税源监控难度大、税收核定难到位、以票管税调定难、信息反馈滞后、代征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在委托代征工作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工作责权、提高业务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监控等对策。
关键词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完善制度
委托代征是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大力开展委托代征税款,是新形势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的一个重要举措。近年来,杭州市财税局通过对农贸、 集贸、建材等市场及农村乡镇个体及零散税收大力推行委托代征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对个体零散税收实施委托代征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市地税2011年、2010年的八大城区纳税情况 :2010年:财政总收入 1098.83亿元,其中:财政总收入 773.27亿元,个体户 164856户,缴纳税收收入23.96 亿元,占整个财政收入的 2.18%;2011年:财政总收入1300.9 亿元,其中:财政总收入928.78亿元,个体户179412万户,缴纳税收收入 22.43 亿元, 占整个财政收入的1.72%;从数字来看,表面上这些个体税收所占比重不大,甚至2011年比2010年比重还下降,对整个财政收入来讲好像无关大局,更需要说明的是,在整个个体税收中, 对零散税收实行委托代征的税收收入所占更少,据了解2010年、2011年分别只占0.4%、0.32%,但笔者认为虽然税收金额不大,但事关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剖析去年10月由代征员引发的湖州织里镇闹税件教训可以看出,加强个体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充分发挥其税收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断拓展税源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1、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增强个体户纳税意识。从整个杭州市财税局及其分局对市场个体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来看,委托代征有效地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时间,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的集贸个体税收,大部分纳税人纳税金额小,税款零星且税收分散,单靠我们的财税力量是有限的,因此自实行委托代征以来,一方面方便了我们的纳税人,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代征员直接接触基层,许多税法政策上的解释直接跟纳税人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多,所以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有了提高。纳税人普遍反映个体税收管理比以前规范了,税收宣传增多了,与他们的沟通更方便了。总之,通过构建并科学运行社会化委托代征模式,获得了政府、财政和纳税人的普通好评,取得了理想效果。
2、有利于缓解税务征收人手紧张的矛盾。实行委托代征后,原由基层税务机关直接的个体税收业务,如个体税款征收、日常催报催缴、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巡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大多由委托代征单位直接操作处理,分局主要从事对这些业务的后台监管、指导和定额税款核定等关键工作的处理,把干部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精力抓重点难点工作,从而减轻了征收机关的工作压力,人手紧缺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3、有利于消除征管盲点,堵塞征管漏洞。由于个体户及专业市场点多、面广、线长,仅仅依靠税务机关是难以承担起来全部的征管任务。而代征员队伍恰恰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缺陷,利用他们对个体户及各类专业市场情况熟悉、征管灵活方便的优势,消除征管上的盲区。如2011年11月1日起提高起征点后,杭州市西湖区财税局一度发现纳税环境大不如以前。一些双定户与未达起征点户盲目攀比,感到自己吃亏了,心理不平衡,采取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手法,多门面经营,企图不交税或少交税,甚至有的软拖硬抗,拒绝纳税;一些未达起征点户也因涉税事项较少,不与税务机关打交道;新开业户也都想方设法逃避税务机关的管理,甚至连基本的登记手续都不想。为此,该财税局派出税务工作人员,与代征员一起,串村入巷,采取上门宣讲、日常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一一进行清理。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个体税务登记率、纳税率明显上升,一些无证户、小型农贸市场等管理盲点也纳入了管理的视野,有效地消除税款漏征的隐患。
4、有利于减轻税收成本,提高工作质量。一支专业的委托代征队伍,增强了个体税收征管力量,个体户的开业、变更、停业、复业、注销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可以落到实处,确保工作质量的提高;委托代征人员的工资在委托代征手续费中列支,税局无需增加开支,节约了征收成本。
5、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委托代征,可改变以前各部门分散管理、各自为政、力量薄弱的局面,形成齐抓共管、沟通协作的工作氛围。各级政府借助这支力量治理当地经济秩序,对“钉子户”政府可组织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了威慑力,通力及时查处,可公平税负,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市场个体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会计方面论文

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市西湖区、桐庐、淳安等3个县(区、市)财税局管辖48个乡镇、街道111个市场,其中:专业市场35个,农贸市场76个,场内经营户5840余户。 专业市场主要经营茶叶、家具、服装、装饰材料、通讯器材等。市场均为个体经营户,税款大部分实行委托代征。111个市场由48个乡镇、街道的326名税收代征员负责征管,通过对其委托代源于:论文结论http://www.328tibet.cn
征工作的分析调研,主要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会计本科生毕业论文范文
1、市场个体经营户构成复杂,纳税意识有待提高。市场内的个体商户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的是下岗再就业职工,有的是待业或自谋职业者,经营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不高,对税法了解甚少,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当部分的经营户税、费不分,将市场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与国家税收混为一谈,把所交费用全部当成缴税。部分经营户对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认识,认为自己是下岗职工,不用缴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时,时有抵触情况发生。2、市场内经营户频繁变动,税源监控难度大。按现行的征管模式,市场内经营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并不税务登记证,只是部分经营户需要银行开户或签订合同等情况需要税务登记时,才到分局直接进行税务登记证的打印。税务部门要了解市场经营户数只能是靠手工登记台账。又由于在市场经营的个体户流动性强,关门停业、更换经营者、改变经营项目等情况时有发生,变动频繁,而这些情况主要靠市场管理部门的信息传递,责任区管理员无法及时对税源变动进行监控。
3、难以取得市场内经营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征收定额核定难以到位。个体经营户在市场内租赁一两间店铺,聘一两个营业员,表面上做做零售生意,乍看生意清谈,实际上业主在市场附近另租房屋设仓库,大宗交易在店铺谈妥后,进行场外交易,结算。个体经营户进行商品经营终端用户是消费者,一般情况下不需开具。如果没有或案件牵连,一般很难掌握个体经营户真实的销售收入情况,征收定额核定难以到位。
4、无法对即时监管,以票管税调定难。市场内经营户需用是由市场管理部门使用软件进行,因为没有税务终端进行查询,无法对的进行即时审核,发生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处理,监管难度较大。对于一些经营户开票额占定额比例大或超定额的,查询要到代征单位进行人工统计查询,不能及时进行定额调定。经营户有可能为他人。正因为经营户用票信息取得缺乏时效性,不顺畅,以票管税调定困难。
5、缺乏计算机信息技术支撑,信息反馈滞后。在现行的代征模式中,税务部门负责个体的定额核定、调整及税收征管,代征部门负责市场内经营户的税款征收与开具,并配合分局做好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税务部门对代征市场业主经营情况的了解主要依赖于代征部门,对经营户证照、开具、停歇业、注销、走逃、不缴税等情况主要依赖于代征部门信息的反馈,由于缺乏计算机信息技术支撑,信息反馈滞后,及时性不够,监管工作相对被动。
6、市场代征人员对税收政策了解不深,“协管”不到位。市场代征人员由于自身对税收政策了解不深,税收业务技能不足,宣传解释工作做得不够好,甚至于有些代征单位随意解答税收政策,一定程度上使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不清,如:有的市场在招租铺位时,对外宣传可以免税,免场租费、管理费等,混淆了经营户对税收政策的认识;有的只是强调要收取租金,对税收解释含糊或避而不谈,造成经营户对税收政策的不了解,部分市场管理者把市场管理等同于收费,如何服务市场、规范市场、培育市场没有统筹规划,没有综合管理的理念,一定程度上造成经营户关停变动频繁。

三、进一步完善委托代征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对委托代征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相关管理部门对委托代征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应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征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委托代征双方的权利、义务,使代征单位及各协税护税组织对零散税源积极管理,敢于管理,依法管理。对申报不实等违法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使健全的组织机制成为营造和谐、法治和诚信纳税环境的有效保障。
2、严格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资格审核。税务机关选择代征单位要慎重,要从其是否具有代征能力、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同时,要对代征单位的代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避免年龄结构老化,知识落伍的人员参与进来,对代征人员有关情况特别是诚信程度全面调查了解,发现有明显不具备代征人员基本条件或群众反映信用度不高的人员,应及时建议被委托单位更换代征人,严格把好代征单位及代征人员的入口关。
3、明确和规范委托代征权利和义务。委托代征协议是税务机关和代征单位开展委托代征工作的基础,税务机关和代征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制定和执行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协议的重点是税务机关和代征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规范和完善委托代征协议,就是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对税务机关和代征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如代征税款的解缴期限及违约责任、税务机关的执法权不能越位、及时兑现代征单位的手续费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将双方的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4、加强对代征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认真吸取湖州织里代摘自:毕业论文格式字体http://www.328tibet.cn
征员因言语不当、操作简单而引发的件的教训,切实加强代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支较好的职业素质队伍。依法办事,遵从法律,换位思考,善待纳税人,努力维护税务机关及代征员的良好形象。定期组织代征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学习,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有限,防止错征、混征、错用税率等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将新税收政策要及时传达到代征人员,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注意辅导和督促代征人员正确使用和保管有关票证,减少失误,防止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代征过程中如果代征人员有交接情况,税务机关还要做好监交及接员的辅导和培训工作,确保代征工作正常运行。
5、定期检查税款代征情况。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代征单位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代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代征行为规范,代征税款及时到位。在加强对代征单位代征税款台帐,代征单位是否及时解缴税款,有无截留、挪用税款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对代征人员使用票证和解缴税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建立完善委托代征工作管理制度。税收委托代征工作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实行的,涉及到税务机关与基层党政部门人员之间的一些关系,加之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具有非常复杂的、不可控的潜在因素存在,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包括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用以约束、激励、管理代征人员的行为,杜绝偷、漏、跑、滴、拉税现象的发生,以保证税收委托代征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
7、实行对代征信息化管理的全程监控。对于市场的代征工作要借助于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目前单行的“市场经营户税务登记打印软件”、“软件”进行整合,创建一套符合征管要求的代征系统软件。应涵盖四个模块:(1)“基础信息模块”:用于对商户的工商登记,租金收入、管理费收缴情况登记以及税务登记打印。(2)“定额征管模块”:用于登记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及市场代征信息。(3)“监管模块”:用于对市场各个体工商户的进行和监管。(4)“综合查询模块” 。针对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和规范委托代征的要求,应尽快将CTAIS的接口应用于地税、工商等单位,为委托代征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从外网上CTAIS,达到建立国税、工商、银行、公、检、法、质检、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网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运用联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委托代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会计专业论文网站
参考资料:
来连琴.浙江财税与会计. 201

2.5:41-4

征管法培训教程.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116-117.
[3]《中国税务》杂志2011年第3期关于《数据中心快速发展,网络平台应与时俱进》 P46页.
[4]委托代征人员培训业务手册.
[5] 武汉市汉阳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