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被审计单位风险导向审计初探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12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新审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执行,新准则区别与传统审计准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全面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我们首先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进而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国内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客户主要是小型被审计单位,收费较低,时间要求紧,报告使用范围窄,如何恰当使用新审计准则,既能满足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又能在短时间内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成为值得我们探讨的永恒的话题。
所谓小型企业,一般是指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即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审计准则也进行了类似的定义,即指资产总额或营业额较小,职工人数较少,所有权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个人,并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特点的单位:(1)收入来源单一;(2)会计记录简单;(3)内部制约有限,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制约之上的可能性。
基于小型企业的上述特点,目前对小型企业的审计普遍存在着以下不足:(1)缺乏明确的审计需要,小型企业不对外筹资而且经营者和所有者不分离,出具审计报告的目的一般是工商年检等;(2)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由于执行小企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往往处于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审计收费、时间要求以及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等因素,使的审计人员执业中往往以一些调查问卷的形式作为风险导向审计的证据。
小型被审计单位风险导向审计不能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彻底的理由,笔者认为可能是存在一定的误区,应端正思想,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 认为小型被审计单位不用做风险评估,审计收费底,时间短,做风险评估底稿既浪费时间又起不到作用,不如直接进行实质性程序。但是根据第1211号准则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须要实施的程序而不是可选程序,了解的目的是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了解的程序是应当足够实现了解的目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是针对所有审计客户,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大型企业,如果不做风险评估就是审计程序不到位,如果涉诉的话,CPA就属于有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小型企业内控有限,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制约之上的可能性所以小企业风险不一定比大企业小,如果不做了解,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可能会事倍功半。对于小企业可以只做了解不做内控测试。再者如果把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6个方面以及内控,把握住其精髓,灵活应用的话,其实也不会占有太多时间,小企业部门设置简单,可能财务兼管投资融资,办公室管采购等,注册会计师利用2、3个小时最多半天可以全部了解到,对于不适用的程序可以直接删除,了解的每个方面形成一张底稿即可。通过了解可以明确审计重点,做的有的放矢。比如企业审计的目的是什么?是给税务局、工商局还是潜在股东,还是潜在的债权人……如果目的不同的话,可能有不同的风险点,如果是税务的,有可能多计成本费用,少计收入等,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如果是给潜在的债权人,那有可能有意识的降低资产负债率,虚增资产,少计负债;如果是为了引进风投,有可能虚增利润……,所以如果能通过几个小时与被审计单位不同部门的人员的了解,抓住审计重点,笔者认为比一上来就摁住报表和科目无目的的审计更有效果。通过了解可能更能发现不足,如果只是针对报表和科目审计,有可能只对发生认定有效,而对于完整性等认定其不到作用。比如企业有帐外资产等,只看科目可能短时间内不好发现,我们一次审计就是通过与企业财务经理聊天发现了很大的帐外资产,可能账上只有1000万元,而帐外有5000万元。
2 风险评估底稿仅限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只是应运了询问程序,大家都知道单独询问是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须与检查、观察、浅析浅析程序相结合。通过询问程序得出的结果需要结合检查相关文件、观察过程、浅析浅析数据、穿行测试等最终才能得出结论。因为我们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基础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 把握不同阶段的审计重点:
(1)业务承接阶段重点关注审计报告的目的和用途,不同的审计目的有不同的审计风险;(2)风险评估阶段重点关注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诚信;(3)风险应对阶段重点进行实质性测试。因为通常意义上的内部制约在小型企业很难实现,制约测试在小型企业审计中便失去了用武之地,因此,在风险应对阶段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重点便是实质性测。
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财政部发布的2010年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已经废止了原1621号一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这一执业准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型企业审计不需要特殊考虑,而是将对小企业的特殊考虑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执业准则中。总之,小型企业的风险导向审计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应根据小型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应用风险程序,循序渐进地推行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