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动产担保融资浅谈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09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面临的不足

(一)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受阻、发展后劲乏力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资金、技术、人才等多种因素影响,同大企业相比,在贷款融资、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还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近几年,银行和各有关部委以及各金融机构共同努力,一直试图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瓶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通过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来培育和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各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中小企业推动法及一些配套政策,用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难的不足。但这些政策性扶持措施对多数发展中存在融资困难的一般中小企业来说,由于自身条件的不足也只是望梅止渴。我国中小企业有近80%缺乏资金。由于缺少不动产抵押品,贷款无门,使得中小企业存活环境日益严峻。一些企业处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状态,大多数企业设备的更新速度缓慢,劳动生产率低下,技术研发投入几乎没有,严重束缚了中小企业创新的动力和竞争力。加上近几年,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大量撤并机构,从落后地区和小城镇完成战略性撤退,导致这些地区出融服务的“真空”,致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不足雪上加霜,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全局。

(二)信用不佳、金融机构惜贷、动产担保融资还需时日

由于中小企业时有骗贷、逃贷等严重事件发生,银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通常的做法是得到足够的担保物之后才发放贷款,而这恰恰是中小企业的软肋。由此,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采取“惜贷”、“慎贷”、“恐贷”政策。有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能获得无担保贷款的仅有5.6%,比大企业低20个百分点,大多数中小企业却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而被拒绝贷款。《担保法》为中小企业撑开了一把信用伞,但现实中我国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起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理由是大多中小企业可提供担保的资源范围狭窄,与动产担保相比,不动产担保明显更受金融机构的欢迎。《物权法》的实施虽然从立法的角度给一些动产抵押登记提供了法律效力,但在操作中,只有土地和房地产等不动产和选择性的优质动产,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才会将其列入发放贷款的首选,这已成为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为防范中小企业道德风险和避开信息不对称不足的基本策略。中小企业信用低又缺少金融机构需要的不动产担保抵押品,出现了企业中有大量风险抵押较大的动产闲置,资金占用在动产上而无法抵押贷款,严重短缺发展资金,造成中小企业生产、发展的恶性循环。实质上讲,《物权法》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生效实施只是为中小企业用动产抵押融资提供了新的选择,为银行业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了平台。要解开银行业“惜贷”、“慎贷”、“恐贷”心结还要银企双方的实践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