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筹划高校教师工资外收入个税筹划例解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1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高校教师的收入,历来被列为个税纳税的高收入行业,属于重点监控的税源。作为纳税人,要想少交税,无非就是减少收入或扩大费用扣除数,以达到降低适用税率,最终减少税额。作为高校教师,应对自己在近期内可能发生的工资外收入和费用情况作出合理安排;采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适用税率等方法来合理节税。
目前高校教师的收入主要有校内收入和校外收入构成。校内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薪、课酬、科研经费等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薪、课酬按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征税。科研经费收入按经费来源不同,分别涉及到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税目。高校教师的校外收入构成则比较复杂,几乎涉及所有的个人所得税目,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劳务报酬所得节税筹划

高校教师出外,必然会增加一些日常费用开支,如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这些费用,通常需要有高校教师自己承担,但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由校外企业支付高校教师的这些日常费用,适当降低劳务报酬;这样,虽然会减少名义收入,但由于减少了计税基础,实际收益会增加。
【例1】林教授应邀为外地某企业做内控辅导,双方签订合同规定,企业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30000元,其他费用林教授自行承担。根据行程安排,林教授此行大约需发生日常开支5000元。林教授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林教授此行税后净收益为30000-5200-5000=19800(元)。若双方协商,更改合同中的报酬条款为“企业向林教授支付讲课费25000元,往返交通、食宿费全部由企业负责”则林教授只需就25000元收入纳税,应纳税额=25000×(1-20%)×20%=4000(元),税后净收益为25000-4000=21000(元),筹划后节税1200元。
根据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属于不同项目的,则需要分项计算。连续性收入集中在某个月份发放,会导致当月税负的增加,分散均衡发放可以减轻税负。双方可以设计合同,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的情况下,将一次性收入均衡分摊,或者将连续性收入尽量平均发放,把每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安排在较低税率区间内收取。
【例2】2011年,林教授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广告公司作创意设计,依业务完成情况,广告公司年终一次性给予林教授38000元。林教授需纳税=38000×(1-20%)×30%-2000=7120(元)。若双方将合同修改为,林教授分12个月收取,前面11个月每月固定收取3000元,最后一个月,根据业务完成情况,进行总额清算;在本例中,还应收取5000元,则需纳税=(3000-800)×20%×11+5000×(1-20%)×20%=4840+800=5640(元)。通过变更合同,可节税1480元。中专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例3】林教授属于财务专家,某月给A公司提供财务咨询,获得报酬10000元,给B公司做了个税务筹划方案,获得收入50000元,给C杂志社当匿名审稿人,获得收入1000元。如果将各种报酬加总来缴纳个税,应纳税额=(10000+50000+1000)×(1-20%)×40%-7000=12520(元)。由于这三笔收入不是一项所得,且不是连续取得的收入,应该分项计算:A公司所得收入应纳税额=10000×(1-20%)×20%=1600(元);B公司所得收入应纳税额=50000×(1摘自:毕业论文格式下载http://www.328tibet.cn
-20)×30%-2000=10000(元);C杂志社审稿所得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总共纳税=1600+10000+40=11640(元),稍微安排一下就可少交880元税款。

二、稿酬所得节税筹划

(一)系列丛书筹划法

如果一部作品可以分解成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将这些独立章节采用系列丛书方式单独出版,则该作品可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采用这种方法需要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该种发行方式应保证每本书的人均稿酬小于4000元,该种筹划法利用的是抵扣费用的临界点,即在稿酬所得小于4000元时,实际抵扣标准大于20%。二是该种发行方式不会影响到图书的发行量,否则得不偿失。会计学本科论文

(二)多人创作筹划法

高校教师在创作完一部著作后,预计发行量比较大,一次稿酬所得数额较多,可以考虑增加作者,即改一本著作由一个人写为多个人合作创作。
【例4】林教授准备写一本财务内控教材,预计能从出版社获得稿费18000元。如果只有林教授一个作者,则这笔稿酬需纳税=18000×(1-20%)×14%=2016(元);如果林教授采取与多人合作筹划法,并假定该著作组共5人,则每人可分得3600元,则共需纳税=(3600-800)×14%×5=1960(元),可节税2016-1960=56(元)。
该种筹划方法利用的原理,是取得收入低于4000元稿酬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该项抵扣的效果是大于20%抵扣标准的。采用这种方法,高校教师该次个人的收入会比单独创作时少。为了减少损失,大家需要长期合作,相互挂名;该种筹划方法一般用在著作任务较多,比如有一套书要出,或者成立长期合作的著作组。而且由于长期的合作,节省税款的数额也会由少积多。会计方面的论文范文

(三)费用转移筹划法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只能扣除800或20%的费用。如果能在现有扣除标准下,再多扣除一定的费用,或想办法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通常就是和出版社沟通,由对方提供调研、社会实践等前期的费用。这样,出版社为教师支付前期搜集素材费用;教师将完工作品的版权卖予出版社,取得稿费和版权收入。在此计算所得税时,教师仍然获得800或20%的费用扣除。而实际费用的耗费为0或低于20%扣除率,这就有利于减少纳税。
【例5】林教授欲创作一本关于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专业书籍,需要到浙江、广东等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出版社与林教授达成协议全部稿费25万元,预计到浙江、广东考察费用支出8万元。如果林教授自己负担费用,则:应纳税额=250000×(1-20%)×14%=28000(元),税后净收益实际收入=250000-28000-80000=142000(元)。如果改由出版社支出这80000元费用,则林教授实际获得稿费为170000元,应纳税额=170000×(1-20%)×14%=19040(元),税后净收益=170000-19040=150960(元),可节税8960元。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筹划

(一)转让技术的筹划

高校教师可以采取将特许权出售、投资入股等方式提供给企业应用,从而获得收入;通常情况下,提供使用权比转让所有权应纳税额少。
【例6】林教授申请了一个专利技术,专利权属个人拥有。现在有两个方案供其选择,一是将其转让出售,可获转让收入100万元;二是可将该专利折合股份投资,让其拥有相同价款(100万)的股权,预计在10年内每年可获取股息收入10万元。林教授应采取哪种方式比较有利?会计论文目录
方案一:如果将专利技术单纯转让。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将其转让,需按5%交纳营业税,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100×(1-20%)×20%=16(万元),实际税后所得为100-16=84(万元)。
方案二:如果将专利技术折合成股份,拥有股权。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作为股东,获取的股息、红利,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0×20%=2(万元),当年实际税后所得为10-2=8(万元)。
通过特许权投资,当年仅需负担2万元的税款。如果每年都可以获取股息收入10万元,那么经营10年,在不考虑货币时间和风险的情况下,就可以收回全部转让收入,而且还可得到100万元的股份。会计本科论文题目

(二)拍卖文稿的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一篇作品尚未出版(发表),作者在选择是将其拍卖还是用于出版(发表)之前,应充分考虑两方面的得失。
【例7】林教授系国内知名文学作家,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作,终于完成了一部60多万字著作。有出版社想以支付100万元稿酬,决定出版此书。如果将该著作出版,林教授将获得100万元的稿酬收入,则应纳税额=100万×(1-20%)×14一般论文格式范文http://www.328tibet.cn
%=1

1.2(万元),税后净收入=100-12=88.8(万元)。会计工作毕业论文

如果选择将该著作拍卖,假定拍卖应缴纳的各种手续费占拍卖收入2%,并假定拍卖收入为X元。则净收益为:
X-X×(1-20%)×20%-X×2%
如果选择拍卖方式,至少应保证净收益大于88.8万元,甚至更大,因为拍卖以后就不能再版了,这种收益只有一次。则:X-X×(1-20%)×20%-X×20%>88.8,X>138.75(万元)。
高校教师在预计取得工资外收入时,要遵守现行税收法规,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创造一定的相互转化条件,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要能清楚地计算出各种纳税方案的应纳税所得额,权衡税负大小,选择税负最轻的方案,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合理避税。
作者单位:温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