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控审计操作技术意见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18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当企业内部制约审计从原来的“一次性业务”变成了与财务报表审计一样的“经常性业务”时,这一全新的鉴证业务所带来的巨大市场空间令注册会计师行业满心期待。
然而,企业内部制约审计业务的开展,需要出台能够切实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的、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近日,为进一步将企业内部制约审计制度“落地”,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制约审计业务,同时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控审计业务提供操作性强的执业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制约规范》、《企业内部制约审计指引》,制定了《企业内部制约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CPA之“执业宝典”
“如果说2010年发布的《企业内部制约审计指引》(下称“《指引》”)是‘航行的灯塔’,此次发布的《意见》则是走向航行目标的具体‘技术路线图’。”中注协副秘书长杨志国说。
此前,中注协多次深入内部制约审计经验丰富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研,与部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和学界专家深入研讨、论证,最终形成了《意见》。
据杨志国介绍,此次发布的《意见》是在已发布的《企业内部制约审计指引》的基础上,对执行内部制约审计各个关键环节的要求进行提醒、补充和细化,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制约审计业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考虑到内部制约审计业务时间安排的特殊性,中注协倡议事务所应该尽早与客户沟通,提前启动审计工作,预留工作提前量,给被审计单位整改内部制约缺陷留下足够的时间。
“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不同,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制约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需要对整改后的制约考察足够长的时间后,才能得出制约是否有效的结论,进而决定是否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杨志国说。
整合审计一箭双雕
企业内部制约审计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新业务?其与此前的财务报告审计有何异同?对此,杨志国解释道,财务报告审计是为了提高财务报告的可信度,重在审计“结果”,而内部制约审计是对保证企业财务报告质量的内在机制的审计,重在审计“过程”。
具体来说,内部制约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企业内部制约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虽然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在具体目标、保证程度、评价要求、报告类型等属性上存在实质性差异,但在技术层面和实务工作中,两者审计模式、程序、策略等存在着相同之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大量工作内容相近,有很多的基础工作可以共享,在一项审计中发现的不足还可以为另一项审计提供线索和思路。基于上述理由,上述两项审计完全可以整合进行。
“由同一家事务所进行整合审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审计效果和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减少重复劳动,而且可以避开审计判断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降低企业聘请不同事务所实施审计的负担。”杨志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