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舞弊以财务舞弊看法务会计在我国进展必要性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7-16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几年来,财务舞弊案件层出不穷,2001年11月,连续6年被《财富》杂志评为“最富创新能力”的美国能源巨擎安然公司被查出在1997-2000年间,通过举债融资、或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非法手段虚报利润5.52亿美元。美国著名办公设备制造商施乐公司虚报营业收入64亿美元,虚报利润14亿美元。全球第三大药品制造商默克(Merck)披露其子公司Medco在1999-2001年间共虚增124亿美元营业收入。这一系列巨额财务舞弊案件触目惊心。财务舞弊已成为企业、政府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关键词】财务;法务会计
中图分类号:F23

一、法务会计研究背景

近几年来,财务舞弊案件层出不穷,2001年11月,连续6年被《财富》杂志评为“最富创新能力”的美国能源巨擎安然公司被查出在1997-2000年间,通过举债融资、或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非法手段虚报利润5.52亿美元。美国著名办公设备制造商施乐公司虚报营业收入64亿美元,虚报利润14亿美元。全球第三大药品制造商默克(Merck)披露其子公司Medco在1999-2001年间共虚增124亿美元营业收入。这一系列巨额财务舞弊案件触目惊心。财务舞弊已成为企业、政府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以上这些关系复杂的财务舞弊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范围,而法务会计的出现正弥补了这一不足。法务会计人员既具备会计学、审计学等专业知识,又掌握相关的法律原理,他们在解决复杂的经济案件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二、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

法务会计最早出现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迄今为止,法务会计在西方已得到普遍运用,在美国前100家最大会计师事务所中,有近60%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法务会计服务。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ACFE)、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ABFA)等法务会计职业组织也为法务会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加拿大也有近1/3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法务会计服务,法务调查是加拿大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提供法务会计服务开展最多的业务。
在我国,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应用范围过于狭窄,虽然在一些经济案件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展,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性指导,使所获证据的针对性和对经济损失估计的准确性都受到了影响,致使案件的解决效率大大降低。如在大庆联谊案件中,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的过程中,采取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欺诈上市的手法,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骗取上市资格。但在赔偿诉讼过程中原告律师曾表示:原告股票损失计算十分困难,尤其是利息损失的计算更是难上加难,因此曾多次想放弃诉讼。此外,从国际惯例看,法务会计工作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但我国法务会计师奇缺,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来承担法务会计工作。由于大多数注册会计师不熟悉法律法规,致使一些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这也成为制约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可见,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因而我们要积极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大力推动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完善我国法务会计体系。

三、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

(一)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已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对外贸易将更加频繁,在大量对内对外的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经济纠纷,如某公司在上市后,形成了一个由证券部、财务部和销售部分工合作组成的“小组”,多次仿造合同和,掩盖资金真实来源,并对外报送虚假财务报表,事实暴露后,多位股东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给予赔偿。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解释,法院无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与股票之间的关系,最终不得不将此案驳回,使股东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诸如此类的法律会计问题就迫切需要法务会计人员从专业和法律的角度予以妥善解决,从而使我国经济更广泛地融入世界经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化步伐。

(二)完善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

现阶段,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各项制度还不完善,对一些复杂经济案件的调查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解释,使财务证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从而大大影响了案件的解决进程。这就迫切需要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同时具备的法务会计人员的出现。他们不仅能使此类问题得以解决,而且也为解决相同或相似问题提供了依据。

四、我国发展法务会计的几点国际借鉴

虽然我国的法务会计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加拿大等法务会计发展较好国家的经源于:大学毕业论文http://www.328tibet.cn
验,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情,逐渐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体系。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法务会计理论是法务会计实践的基础,它为法务会计实践指明了方向。目前,我国对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这严重制约了法务会计的发展。因此,会计理论工作者应积极引进国外法务会计的研究成果,了解法务会计的最新动态,结合我国国情,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体系。

(二)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行业,需要更高层次的复合型会计人才。它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将法律知识与会计、审计知识相结合的能力,而我国的法务会计人才比较匮乏,这就制约了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因此,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已迫在眉睫。当前可在一些学校增设法务会计专业,在教学过程中,既讲授会计、审计等相关财务知识,又传授法学、证据学等法学原理。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资深法务会计专家定期到校为学生讲授法务会计案例,使学生将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和专业胜任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现阶段,我国的法务会计人员一般拥有较强的会计、审计知识和比较丰富的从业经验,但法律知识相对欠缺,这就需要我们及时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定期对法务会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法务会计的最新动态,提高解决复杂法律会计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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