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审计署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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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03年我国首次公告审计结果,我国推行并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本文从审计署网站公布的2003年至2012年的审计结果公告着手,对其数量、范围及内容加以统计,并深入分析影响和趋势,进而发现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报告
2010年9月,审计署颁布了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新准则增加了“审计结果公布”章节,明确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基于此,本文对2003~2012年我国审计署网站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进行统计分析与研究。数据统计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近十年来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变化趋势、审计公告类型分布及变化情况,以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的明细情况。以体现我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利弊,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审计结果公告总体情况

(一)审计结果公告数量总体增加

自2003年至2012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3年当年发布了第1份审计结果公告,此后,2004年共发布7份,2005年发布4份,2006年发布7份,2007年发布6份,2008年发布9份,2009年发布16份,2010年发布23份,2011年发布38份,2012年发布37份。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近10年来,审计结果公告数目呈递增趋势,尤其以2008年为转折点,从2009年起呈直线上升趋势,而总体上涨略有波动,2004年和2011年两年较相近几年略高。基于此趋势,我国审计署会进一步加大公告力度,增加公布审计结果的数目。

(二)审计结果公告类型增多会计专业论文范文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按照公告的目的和内容将审计公告分为: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六大类型。
由上表可以看出,财政审计一直为审计机关审计的主体,在内容上包括: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转移支付审计、税收征管审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2003-2005年3年期间只有财政审计公告类型,随后逐步扩展到其它领域,财政审计公告在数量上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占同期审计公告总量的比重减小,到目前是六类审计结果公告类型。关于其他审计公告类型,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6年第4号:“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为第一份金融审计公告,2006年第2号:“青藏铁路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是首次公布的资源环境审计公告,“印度洋海啸中国政府对外紧急救灾援助专项审计结果”第一次公告涉外审计。2010年开始公告企业审计结果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三)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追踪披露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几乎每个审计结果公告或多或少地体现了其落实情况。除了审计公告中提及的整改情况,审计署也会专门公告“整改结果报告”。对2003-2012年审计结果公告的统计分析发现,2008年以前并未公布审计整改报告,2009年有3份整改报告,2010年没有公告,2011年2份,2012年1份。这6份整改报告中,4份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另两份为2009年第11号:“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发现违规问题整改结果”和2011年第38号:“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整改结果”。
由表2,通过横向、纵向对比数据可以发现,审计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强,整改项目不断完整,落实情况不断改摘自:毕业论文摘要http://www.328tibet.cn
善。对2007-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从267.73亿元、26.34亿元(2009年审计)增加到1782亿元(2011年审计)和1201.69亿元(2012年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制定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也从增加到上千条。处理处罚的相关责任人员数目增多且惩罚力度加大。

二、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采用行政型的审计模式,审计报告向政府提交,审计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组成部门去监督执行机关本身,具有浓厚的内部审计色彩,独立性不强,因此审计结果的透明度较低。

1.审计结果公告数量偏少、范围狭窄

从目前公告的数量和范围来看,审计结果公告并没有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审计署发布审计公告的数量来可知,我国仅就少量的审计项目结果进行了公告,公开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低于全部审计项目的10%。《国家审计准则》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其他都应公开,而其范围远未达到社会所期望的水平。此外,审计公告主要是对政府相关部门或企业的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与民生相关内容较少,社会公众对此关注不多,也不能完全了解政府的运营情况。

2.审计结果公告类型单一且发展不平衡

审计结果公告的主体为财政审计,对于其他审计公告类型的涉及时间较晚、数量较少,如审计署于2010年才开始公布,但随后企业审计公告发展迅猛。除了财政审计和企业审计,其余四项审计公告类型所占比例较小,近十年来,金融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总量分别占审计公告总数的6%、6%、5%和4%,四项总和只占审计公告总数的21%。同时,审计项目公告缺乏连续性,如资源环境审计在2006年首次公告后,于2009年才继续公告。审计结果公告的分类并不完整、恰当。如2009年第6号:“41户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既属于企业审计又涉及资源环境审计;2005年第4号:“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这是业务指导层面的行业检查,将其归为上述六类似乎有失偏颇。 中国免费论文网http://www.328tib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