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资企业运转机制、出资者财务与投资者保护一般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9-16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论坛暨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AIPI2013)发布会围绕着国有企业运行、出资者财务和投资者保护评价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现场发布了2013年度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本文将对会议所涉及的主要论题进行综述。
关键词:企业运行 出资者财务 投资者保护 会议综述毕业论文 会计专业
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功能的发挥及相关运行机制的完善,推动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问题的研究,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和北京工商大学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于2013年9月18日召开了“中国会计投资者保护论坛暨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AIPI2013)发布会”。
会议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北京工商大学科技处处长杨有红教授主持,财政部企业司司长、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刘玉廷到会并发表 了“国有企业运行与投资者保护”的主题演讲,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谢志华教授发表了“出资者财务与投资者保护”的主题演讲,北京工商大学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崔学刚教授对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指数(AIPI2013)的主要结果进行了汇报。发布会上还宣布了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的前10名和后10名名单。中国会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守华等来自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财经媒体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一、企业运行机制

企业运行机制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机能及其运行方式,是引导和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并与人、财、物相关的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是决定企业经营决策行为的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总称。企业运行机制包括产权机制、决策机制、竞争机制、动力机制和风险机制五个主要组成部分。由于企业产权机制的不同,加上历史的因素,企业内部组织设置、部门分工逐渐改变,这使得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运行机制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会议上探讨了国有企业运行与投资者保护中的一些理论问题。
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玉廷阐述了国有企业运行与投资者保护的本质和内在关联。在内部控制与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运行机制差异的产生原因,并对我国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现状做了说明。刘玉廷指出,国有企业的投资者是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我国上市公司中很多都是国有企业改制形成的,上市公司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随着市场化的发展,民营资本的崛起和外国资本的进入,我国的上市公司逐渐增多,涌现出一大批非国有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保护是国有企业运行的重要目标之一,从国有企业运行与投资者保护内在关联的角度来看,对国有投资人利益的保护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会计类专业毕业论文
刘玉廷认为,我国资本市场以国有上市公司为主体,保护投资者实际上就是要推动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社会比较关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对立的情况,财政部企业司一直在关注和研究这些问题。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一部分是其他部门包括各级政府监管的企业,这两部分企业占到社会经济总量的三分之

一、从总体情况来看,在国民经济发展之中发挥了支柱性的作用。

结合国有企业改制,刘玉廷对国有企业未来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展望。他认为,就目前现状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仍然是非常艰巨的,国有企业比以往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和经营效率还有待提高。社会的关注能够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并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相关机制转变,形成现代企业运行管理体制,增强国有企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我国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国有企业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要不断发展的,投资者保护的核心就是要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最后,刘玉廷认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要融洽,并不断增强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协调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做出各自的贡献。

二、出资者财务理论会计专业论文网站

出资者财务是从出资人的角度对企业财务的进一步归类,是出资者为实现资本报酬最大化,而对其投资、监管资本运用以及调整存量资本结构的源于:论文范文网http://www.328tibet.cn
行为及其所体现财务关系的管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学者们对财务行为的理解也随之加深。出资者财务经历了从国家财务到所有者财务再到出资者财务的漫长的发展过程。出资者财务理论的提出不仅是我国财务学领域的重大创造,而且也适应了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实际需要。以此为理论基础的投资者保护研究,深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与所有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谢志华教授探讨了出资者财务和公司治理理论体系框架,并对会计投资者保护情况下的会计确认和计量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谢志华教授认为,出资者财务是伴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而产生的,我们要认识出资者财务,首先就要认识到整个出资者系列,因此要强化出资人财务、出资人会计和出资人审计。为更好地阐述出资者财务理论框架的内涵,谢志华教授认为传统意义上的两权分离应该明确标明为两权四层次分离:第一个层次是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产生了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两个主体;第二个层次是终极所有权与资本经营权的分离,资本所有者聘请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资本经营;第三个层次是终极所有权与资产经营权的分离,国家和自然人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而是让企业去从事生产经营;第四个层次是法人所有权与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分离,母公司下面的分公司不具有全部资产的经营法人所有权,只是经营一部分资产,于是就产生了法人所有权与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分离。
在回答为什么要用财务来说明这个问题时,谢志华教授指出,资产经营权在两权分离之后基本上下放给从事资产经营的公司,但不管是自然人还是国家,出资人本身要进行投资,于是就会形成财富效应。如果进行投资,为了取得更多的资金,出资人的筹资行为就是必然存在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必然要行使监管权,在行使监管权过程中,最重要标准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权限的大小。另外监管的公司是法人企业,本身也有筹资的可能,其有没有完全的筹资权?特别是在资本筹资和负债筹资条件下,这种权利又将如何分割?这些都是出资者财务理论框架体系中值得思索的基本问题,公司治理到最后都要面临这样具体的权利分割问题。 摘自:硕士论文开题报告http://www.328tib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