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时效性提高国防预算时效性办法初探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9-01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国防预算的时效性是其合法性与职能实现的重要保证。然而,我国现行的国防预算在编制和审批方面存在着种种不足,其时效性不高,造成了国防预算约束的“法律真空”问题,严重影响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我国需要在国防预算编制和审批方面做出调整,提高其时效性。本文通过对现有各种方案的比较,得出适合我国的改进方式———适当延长国防预算编制时间和编制临时国防预算,并对临时国防预算的编制作出初步设想。
关键词:国防预算;时效性;临时预算;法律性

一、国防预算时效性的重要作用

1.符合国防预算制定的一般性原则要求

国防预算制定的一般性原则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事前决定原则”。所谓“事前决定”,即政府预算必须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决定。该条原则的目的是防止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先于预算的批准,造成“先斩后奏”的不利局面。“事前决定原则”其实就是对预算的程序和日程安排做出了明确规定。国防预算的时效性就是要求预算批准要在组织财政收支之前,这与“事前决定原则”不谋而合,符合该原则的要求。

2.有利于提高国防预算的法律性和效率性

国防预算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法律效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预算的执行效果。国防预算的法律性体现在:它要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审批。因此,如果严格地实行预算审批先于预算执行的原则,保持国防预算的时效性,那么该国防预算的法律性较高、其约束力较强;反之,其法律性较低、约束力较弱。确保了国防预算的时效性,政府的各项财政收支活动就有章可循,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与预算的职能履行。

二、中国国防预算编审程序现状及主要问题

1.现状财会专业

我国实行的财政年度是历年制,即开始于每年的1月1日,终止于12月31日。每个财政年度的国防预算的编制工作于上个财政年度的第四季度开始。我国的国防预算是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我国在每年的3月或者4月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此时由国务院将国防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批。审批后,形成最终的年度国防预算案。会计中专毕业论文

2.主要问题

(1)编制时间仓促,影响预算审批且没有注意编制过程中的时效性问题。我国国防预算的编制工作仅仅历时3到4个月,这与美国需要用17个月、英国和日本需要用12个月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不能说是我国国防预算编制效率很高,而是体现了缺乏严谨性。如此仓促的编制时间安排,不能不令人怀疑该国防预算的精细化程度和合理性。这样编制出来的简单、粗放的国防预算直接影响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批。尤其是在一些方面仅仅列出支出总额不能使人大代表们了解其比较详细的分配方式,使得人大代表们难以对该国防预算提出合理的建议。
和美国的国防预算编制相比,我国国防预算编制时的时效性较差。由于美国国防预算编制时间较长,有充足的时间对其未来的国防发展做出比较详细、合理的规划与计划,并且其国防预算是一个动态的滚动预算,这就使得其编制的国防预算在真正到了预算年度时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比之下,我国的国防预算编制过程中对预算的时效性考虑不足。仅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完成整个国防预算的编制工作,那么分配于对未来年度的国防发展分析的时间更短,导致了预算编制的不完善,到了财政年度时预算不能很好地满足实际需要。
(2)审批的时滞性造成预算时效性差,影响其法律性和效率性。我国国防预算的最终确定于每年的3月或4月,而该预算年度从1月1日就已经开始了。并且,预算下达到军区、军兵种及以下部队单位的时间要长一些。这就形成了先组织财政收支活动,后确定预算“盘子”的问题。造成了在前面的几个月预算约束的“法律真空”,整个国防预算的法律性得不到保障。并且,在预算下达前,各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需要照常进行,很多收支就可能游离于预算约束之外,不符合我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每个财政年度后期进行的预算调整往往是为了弥补各单位形成的“深坑”,这可能会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从而使得国防预算的效率性较差,没有起到预算应有的约束作用。

三、关于改进国防预算时效性各方案的比较

1.适当延长国防预算的编制时间

充足的国防预算编制时间是确保预算草案细致、科学、谨慎的重要条件。可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将国防预算开始编制的时间提前至每年年初,结合上一财政年度国防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科学合理地测算下一财政年度的国防支出规模,编制预算草案。该方案虽然加大了预算编制机构的工作强度但是更加有利于科学评估未来一年国防发展的需求,同时考虑了国防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时效性问题,有助于国防预算质量的提高。

2.将预算年度由历年制改为跨年制

我国预算年度安排直接影响着国防预算的年度安排。将我国现行的预算年度由历年制改为跨年制能够使得预算年度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预算的时间相一致,消除现行制度下,预算审批产生的时滞问题,提高预算的时效性。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采用的就是跨年制的预算年度,比如:以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预算年度的英国、日本、印度;以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瑞典、澳大利亚、喀麦隆;以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的美国和泰国。以上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跨年制预算年度的顺利实施说明该方法是一种可行的预算年度制度。
但该方法也会带来相应的影响。从现实情况看,大多数国家的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保持一致。如果我国对预算年度进行调整,势必影响到会计年度。对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的调整也需要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并且,跨年制预算也不是解决我国国防预算时效性问题的万全之策。在实行跨年制预算的西方国家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预算草案在新的预算年度开始时仍未获得权力机关批准的也不少见,比如最近的日本2013财年的预算草案在预算年度开始时就未能获得通过,致使日本政府不得不编制临时预算。因此,该方案不是最佳选择。 摘自:学术论文翻译http://www.328tibet.cn

3.调整人民代表大会会期

初步设想,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提前至每年的12月中旬。这样就使得权力机构对预算的审批时间提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预算“先审批,后执行”,能够有效提高国防预算的时效性和约束力。但该方案会彻底改变我国的经济、政治习惯,可能会对我国的外交等重要事务处理造成影响。与此同时,同上一个方案一样,即使在时间安排上规定预算的审批时间早于预算年度的开始时间,也不能完全保证预算年度开始时预算能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该方案的效果。

4.调整国防预算的审批机关

我国现行的做法是,国防预算同其他预算一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就直接影响了国防预算通过的时间。初步设想,将国防预算的审批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调整为人大常委会。这样可以做到国防预算编制完成即可进入审批环节,节约时间,提高国防预算时效性。财务风险毕业论文
但问题在于,预算是一种法律文件,国防预算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必须经过立法机关或者最高权力机构的审批。而在我国,人大常委会严格地说并不是立法机关,没有法律的制定权。因此,由人大常委会批准国防预算虽然能提高其时效性,但是严重影响了国防预算的法律性,是不可取的。

5.编制临时国防预算

为了解决议会审批预算草案的时滞性问题,在新的预算年度开始到预算案通过审批这段时间,英国采取的措施就是编制一份为期4个月的临时预算。该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预算的时效性同时消除因预算审批时滞造成的“法律真空”问题,使得当局能够严格遵守“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该方案提高了预算编制部门的工作强度,但与其收益相比仍然是比较小的。因此,我国应该编制临时国防预算。

四、临时国防预算编制的初步设想

首先,我国临时国防预算的编制机构、方法与国防预算相同。即国防部门按照国务院及财政部的指标及要求,由总后勤部用零基预算法编制年度临时国防预算。其次,临时国防预算所涵盖的时间跨度摘自:毕业论文格式要求http://www.328tibet.cn
为4个月。即从每年1月1日至该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国防预算为止(一般小于4个月)。再次,临时国防预算草案上报审批的时间应为上一年的12月。审批机关为人大常委会。由于临时国防预算仅仅是一个准预算,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国防预算的时效性和消除因审批时滞造成的“法律真空”问题。所以,其审批可以考虑由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管理人大日常事务的人大常委会执行。最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核批准该年的国防预算后,该年的临时国防预算自动失效。因为经过立法机关批准的预算案具有完备的法律效力,应替换法律效力较低的临时预算。
参考文献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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