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初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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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实际应用中有一些内容应该与时俱进,使之与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特色相适应,将不够完善的部分加以改进,本文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进行探讨。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矛盾 探讨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被视非盈利单位,属于拥有社会责任的公共事业,一般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事业单位会计中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体系。1997年预算会计进行改革时,将事业单位会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进行了会计规范,财政部制订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2000年以来,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等各项财政政策出台,要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政策势在必行。为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国家财政部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会计制度,2012年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专业毕业生论文

一、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突出的矛盾会计专业毕业小结

收付实现制的主体地位,在国外数据对接上出现问题。随着国际形势的会计改革,我国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可借鉴的范例。
部分会计核算原则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首先,真实性原则,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是基本条件。会计主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编制会计报表。也就是说会计报表要如实反映单位的经济运行状况,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要独立编制基建报表。单位的正常业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在向上级报送报表时,往往每月只提供本单位事业行政报表,上报的内容就会导致会计事项不全面。基本建设有的持续数年,确认入账还有一个复杂的过程,单位由于存在入账时间差异,即使编制了基建报表一同报出,对实际的财务营运状况仍有出入,这样就无法清晰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情况。收入费用确认期间原则,指收入或费用按什么标准计入某会计期间,就涉及到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等,按照规定标准和工资在册的人数每月计提,直接列支。还有在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制度也规定,需要按一定标准计提助学金。在实际会计核算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矛盾,提取这些费用就意味着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收益性支出应由当年的营业收入来补偿,由当期损益归纳核算,计入损益表。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探讨和理解

(一)确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按照我国现有的会计制度,会计体系基本是比较完整的,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往往会有存在矛盾的地方。在现行高校,采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我国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高校参照执行。但是高职院校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样是高等教育行业,却执行的不同的制度,将高职高专从高校中分离出来,这是范围概念的矛盾,这样就势必影响会计数据的同比性。要求确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成为必然。2012年颁布、2013年试实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

(二)确定统一的会计主体

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一直是编制基建报表一同上报,或者不报。针对这种情况,建议统一会计主体,将基建核算纳入事业经费会计报表,新会计《制度》总说摘自:毕业论文范文格式http://www.328tibet.cn
明第三条表述:“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明确了基本建设核算执行本规定,纳入事业经费报表,应该可以编制合并的会计报表,将基建资金各个科目的数额相应并入单位例行财务报表中,而且还要单独列账,单独核算。这样会计主体确定了,又将国有资产单报进行了补充。

(三)加入权责发生制计量

权责发生制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趋势,新会计制度总说明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使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等各类费用的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等成立,这样就可以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让净资产更加明晰,完善了会计信息的披露,为单位领导提供更加准确的财务信息。同时,权责发生制并非完全否定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是对会计计量的补充,对事业单位来说,预算类的收入还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即使是企业核算,也不是纯粹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毕业答辩

(四)适当调整会计科目设置

鉴于权责发生制的计量基础,应相地调整了会计科目。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例如,资产类科目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制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累计折旧”、“累计摊销?”、“文物文化资产”、“在建工程”、“待处置资产损溢”等科目。总之,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新业务、新要求,将得到满足和规范。
参考文献:
吴山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中国农业会计》2010年第8期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
[3]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1997)会计毕业
[4]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