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人才培养新高校财务会计制度下人才培养成本核算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2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2010年9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经修改、完善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二稿)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基本解决了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在人才培养成本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拟借鉴企业产品生产成本计量理论,结合高校人才培养特点,根据《征求意见稿》所修订的主要内容,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新高校财务会计制度下人才培养成本核算体系。

一、人才培养成本费用界限划分

(一)划分人才培养成本与非人才培养成本界限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按照相关性原则,剔除一切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教育费用”应全部计入人才培养成本。“科研费用”扣除“科研事业收入”后,全部计入人才培养成本,差额为负数的,本项支出为0。“管理费用”应全部为发生的人才培养成本。“离退休保障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只计算由学校负担部分,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中的离退休人员拨款和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经费拨款,差额为负数的,本项支出为0。“财务费用”应全部为发生的人才培养成本。“其他费用”扣除“其他收入”后,全部计入人才培养成本,差额为负数的,本项支出为0。
(二)划分应计入本期人才培养成本与不应计入本期人才培养成本界限 《征求意见稿》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未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正确核算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本月已经支付但应由以后各月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处理,本月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月负担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处理。《征求意见稿》将高校支出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高校发生的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资本性支出以资产折耗(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形式分期计入费用。高校不能提前结账,将本月费用作为下月费用处理,也不能延后结账,将下月费用作为本月费用处理。
(三)划分完成学业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与未完成学业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费用界限 月末计算人才培养成本时,如果某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已完成学业,则计入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全部人才培养成本之和,就是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完成学业毕业的人才培养成本”。如果某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还未完成学业,则计入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人才培养成本之和,就是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月末未完成学业的人才培养成本”。

二、人才培养成本费用分类

(一)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经济内容分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结合2007年事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表(类、款)规定,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经济内容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项;资产折耗等四大类。
(二)《征求意见稿》费用分类 《征求意见稿》的费用分类为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6类。教育费用核算高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教育费用又划分为教学费用、教辅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其他教育费用。教学费用,核算高校教学单位为培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教辅费用,核算高校图书馆、计算中心、网络中心、测试中心、电教中心等教辅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生事务费用,核算高校直接用于学生事务的各项费用;其他教育费用,核算高校除教学、教辅、学生事务之外的其他各项教育费用。科研费用,核算高校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核算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核算高校统源于:论文封面格式http://www.328tibet.cn
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核算高校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其他费用,核算高等学校本期发生的、无法归集到上述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
(三)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成本项目分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结合企业生产费用成本设置情况,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成本项目设置为直接工资、直接材料、院系费用、教辅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其他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11项。直接工资,是指高校直接从事教学教师所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发放教师的课时费。直接材料,是指高校教学单位直接用于学生实验实习等消耗的存货费用。院系费用,是指高校教学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相当于企业“制造费用”成本项目)。由于《征求意见稿》中“教育费用——教学费用”是高校最主要人才培养成本费用,其他费用都是从属费用。因此,将“教学费用——教学费用”划分为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和院系费用成本费用项目,为教学单位发生的费用。其他的费用科目作为其相应成本费用项目保持不变。直接工资、直接材料、院系费用、教辅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其他教育费用等6项费用,构成人才培养成本的教育费用成本,相当于企业的制造成本;加上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5项(称为期间费用),构成人才培养的全部成本,相当于企业的工厂成本。
(四)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其计入成本对象方式分类 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其计入成本对象的方式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能分清应由某种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不应采取间接分配的方法分配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由几种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共同发生的费用,则应采取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几种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源于: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http://www.328tib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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