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莘县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全面审计
编者按:山东莘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先后出台系列文件,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把握三个关键环节,突出八个严禁事项,狠抓四项责任追究,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
山东莘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贾鹏柱说: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配图)
莘县编办主任周兆金介绍: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的机构编制意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莘县实际,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离任审计制度。(配图)
领导干部调任、辞职、免职、解聘、机构撤并等离任前,进行离任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根据需要进行任中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
(二)擅自增加的人员、使用的临时人员、擅自借调、聘用的人员等,由该当事主要负责人负责清退。
山东莘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贾鹏柱说: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配图)
莘县编办主任周兆金介绍: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的机构编制意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莘县实际,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离任审计制度。(配图)
一、审计依据
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莘县实际,莘县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人事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系统内人员调整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的规定》、《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职实行机构编制审计的意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和违纪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二、审计内容大学生会计毕业论文
1、严禁对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决策部署不执行、不落实,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严禁擅自设立和撤并机构、加挂牌子、变更机构名称和职责权限;
3、严禁超编进人、违规增加人员;
4、严禁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5、严禁违规跨单位、跨编制性质在系统内部调整人员;
6、严禁擅自聘用人员、违规使用临时人员、擅自使用借调人员;
7、严禁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弄虚作假;
8、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三、审计期限
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后,新任职人员与县编委签订《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责任书》,责任期限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领导干部调任、辞职、免职、解聘、机构撤并等离任前,进行离任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根据需要进行任中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
四、责任追究
(一)擅自调整的机构,由主要负责人,在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宣布撤销作废,擅自明确的中层股级干部,宣布作废免职。(二)擅自增加的人员、使用的临时人员、擅自借调、聘用的人员等,由该当事主要负责人负责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