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财务管理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教育管理中显示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如何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财务管理是高校资助工作势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阐述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现状,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完善资助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勤工助学发展式资助的对策。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财务管理
[]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7-0086-02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对于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自2007年至2012年,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加大了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范围和资助力度,使越来越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资助,解决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困难。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2012年,新疆师范大学在校生总数约为13402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65%,约有6674人次获得各种形式的经济资助,受奖助资金达约四千万元,达到了学校有史以来资助范围最广,资助资金额度最大,受奖助学生最多的局面。面临着资助资金不断扩大的情况,如何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财务管理,使其有效的发挥资助效用,是高校资助财务管理工作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现状
(1)国家、地方政府及高校奖(助)学金。国家及地方政府奖(助)学金主要指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目前,国家级的奖助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次,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地方政府级的包括新疆政府助学金,也分为三个等次,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校级奖学金主要是学校设立的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2)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的一种重要形式,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参与学校及社会部门的辅助工作获得劳动报酬,发挥助岗助研的作用。勤工助学工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予高校的专项资金,但目前,学生勤工助学报酬不是很高,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一个学生每日平均工作2小时,每月工资报酬300元左右。
(3)各项学生生活困难补助。新疆师范大学的学生生活困难补助主要包括临时性困难补助以及特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临时出现的生活经费困难,比如因为突发事件住院、家庭遇到大的变故、天灾造成的损失等,这部分资金也来源于国家拨付学校的专项资金。
(4)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以银行贷款的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一种资助形式。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目前新疆师范大学成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不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新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自2012年起,新疆师范大学开始在新生入学时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各类社会及个人资助。各类社会及个人资助主要是由社会团体及个人出资捐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形式。目前,新疆师范大学的社会及个人资助项目主要有“应善良助学金”、“小海鸥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受助学生占全部贫困生的5%左右。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资金难以真正被贫困生利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学校中的学生本人及家庭的收入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大学生。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自文件下发后,各高校十分重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相应制定了认定细则,但是认定工作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主要集中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难以科学合理界定,认定工作的原则不清晰,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程序过于简单,缺乏规范性。由此出现了很多学生为了获得资助,伪造贫困证明,但难以核对查实;学院通过班内选举的方式推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很多学生拉帮结派,通过拉关系获得选举成为贫困生;认定工作没有连续性,对于学生是否经济困难并未做等,这样使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未获得资助,而家庭经济相对较好的学生占用了资助金。
(2)资金开支不完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随着高校不断的扩大发展规模,构建硬件设施,扩建校区,很多高校在资金方面出现了短缺的现象。部门高校出现了不顾及国家相关政策,擅自挪用国家和地方政府拨发的资助专项资金的情况,由于一部分资助金又来源于学校资金部分,所以这部分资助金很容易被开支挤占,使得资助资金没有真正用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没有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
(3)受助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缺乏监管。高校资助评定工作是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种奖助的评定、公示,最后发放资助金等一系列过程,但是高校在受助学生获得资金后如何使用资金这个环节相对不够重视,比较薄弱,一般缺乏相应的跟踪和监督。导致很多学生没有合理使用资助金,任意挥霍,过生日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有的学生很快就花的精光,没有真正用在学习和日常基本生活上。监管的缺乏,容易造成资助资金的浪费,使用效用低下,并且很多学生连续几年都获得资助,对资金去向的不了解,使得学生养成了等靠要的思想。
(4)简单资金赠予模式难以实现激励作用。目前,随着国家、政府和社会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覆盖面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只要成绩合格,家庭经济困难,班中一半学生都能获得各项资助,资助金额度也越来越大。但是以勤工助学等其他方式获得资助的资金却不能同日而语,所以很多学生容易产生坐等帮助的心理,认为享用这些资助金是应该的,很多情况下都是不劳而获,慢慢不愿意参与其他有益的劳动,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得劳动报酬。因此,资助资金赠予模式难以起到提升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很难更好的发挥激励作用。3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财务管理
(1)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首先,学校层面上,应建立健全专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机构,从学院开始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年度认定评议小组,出台认定工作细则,制定合理科学的评议标准,明确认定原则,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家庭经济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严肃处理。其次,地方民政部门层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确保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教师层面,作为教育管理者尤其是班主任。应了解班中学生的家庭情况,家庭经济来源以及学生每个月的消费开支,以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完善资助经费保障机制,把经费落到实处。高校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机制,科学编制预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安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比例提取。高校财务部门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时,设立专门的账户单独存储,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挪用资助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内部监督审计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跟踪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适当调整财务预算。
(3)健全监管机制,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性、可控性与实效性。学生资助工作是一个长期及连续性的过程,并不是评定发放完毕就可以彻底结束,它应该贯穿于受助个四年的大学生活。学校应对受助学生使用资助资金的状况进行监督和引导,及时发现资助评定中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补救,为下一年的资助工作开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不断提高资助工作的合理化水平。在监督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发挥班干部、舍友、同学等反馈作用,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资金去向,班主任应多关心多了解受助学生的心理和生活状况以及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利用资助金缴纳学费,购买学习书籍、用于基本生活所需,参加学习培训等有益的活动,发现铺张浪费的现象,应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受助学生合理的使用资助金。
(4)改变单一的赠予资助模式,加强勤工助学发展式资助。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困难,发挥育人的作用,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因此,资助应与育人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发挥资助的实际效用,实现资助的根本目的。目前,简单的赠予模式早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下的大学生是富有和活力的一代,他们渴望被认可也不拒绝参与各项活动,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因此,学校应该加大勤工助学工作的力度,开发多种途径和渠道,为学生搭建实践的平台,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这样不仅解决经济困难,而且可以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拓展学生素质,为毕业后就业奠定一定的基础,这样比直接的获得受助资金更能体现育人的作用。
参考文献:
刘燕杰.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模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1(18).
徐豪,李肇坤.论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科学化体系的构建[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