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策会计监督有着理由及对策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01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有关会计的毕业论文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难以行使有效的会计监督。

(1)具体会计准则可操作性比较差。(2)与《会计法》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不足。企业通过财务严重损害了股东、社会公众以及其他相关利害人的利益,给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民法和刑法中却缺乏明确的相关制裁措施,只能依据《会计法》以及具体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显然,依据这样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惩罚与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相比,难以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力。

2.内部控制制度混乱,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1)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避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判断和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2)会计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差,难以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由于会计人员是受雇于经营者,为经营者服务并从经营者手里得到报酬,由此便形成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关系。(3)对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概念混淆,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很多会计从业人员以及单位负责人,分不清楚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之间的区别,以为会计监督就是审计,单位的会计工作会有单位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进而作出评价,因此,单位内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单位负责人怠于行使会计法赋予其会计监督的权力与责任,导致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4)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3.社会会计监督不力。

(1)由于利益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很难保证事实上的独立。在激烈的生存竞争压力面前,一方面有些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单位进行利益交换,根据委托单位的授意,出具不当甚至虚假的验资、审计报告,难以真正发挥其作为“经济”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抢拉业务,纷纷压低审计收费。而一旦审计收费过低,由于资金原因,注册会计师必然无法执行全部审计程序,导致审计结论不正确。(2)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媒体以及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的地位还不是十分突出,鼓励检举财务、保护检举者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以及对积极揭露、财务的媒体、社会公众的鼓励和奖励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这些都妨碍了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力量的发挥。财务方面论文

4.政府会计监督有待加强。财务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

(1)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同差。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都有权力和义务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检查结论应当相互利用,“避免重复检查”,但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是很难实现的。(2)执法力度弱。目前在我国执法部门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理往往存在着不具体、不透明、不严厉的现象。政府监督部门在执行会计监督工作时,对很多会计舞弊行为只是调账或进行轻微的行政处罚。这种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会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电脑的使用使会计监督难度加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远程通讯技术也越来越多地应用到了会计工作上,使会计资讯的网上即时处理成为了可能。而同时,随着电脑使用范围的扩大,利用电脑进行贪污、舞弊、欺诈等犯罪活动也越来越隐蔽。例如,由于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无纸化交易等的推行,每一项交易发生时,该项交易的有关资讯由业务人员直接输入电脑,并由电脑自动记录,原先使用的每项交易必备的各种凭证、单据被部分取消转变为以文件、记录形式储存在磁性媒介上,而储存在电脑磁性媒介上的资料容易被篡改,而且不留痕迹。资料库技术的提高也使资料高度集中,未经授权的人员也有可能通过电脑和网络浏览全部资料档案,复制、伪造、销毁重要资料也更为方便。

二、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

1.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这样做,将减少大量社会成本。由此证明,会计立法的精髓在于强化会计工作内部自身法律监督,即用权力制约权力。如果不承认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这个客观事实,则无异于否定《会计法》。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责任人员才能时时、处处把《会计法》奉为圭臬;所有会计人员才无后顾之忧,才能说真话,依法办实事。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贯彻实施;才能有利于宏观经济决策,维护公有经济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正建设,做到弊绝风清。

2.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会计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4.强化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本

新的《会计法》对会计工作赋予法律责任,明确了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增强企业管理当局通过不恰当会计行为侵害所有者权益的风险,不仅会计人员做假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管理当局授意也将被追诉。新《会计法》有力地约束了会计工作,形成会计活动主体与会计相一致的完整责任主体。消除当前主体权利与行为不一致所导致的责任界定不清,相互之间推诿而影响会计监督难以实现的现象。会计系论文范文

5.实行会计委派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与现代企业制度并不矛盾。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以便具有公正性。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并且政府实行会计委派制消除了会计人员与企业管理当局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冠以新的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相信长期困扰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6.严厉制裁,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

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尽快完善会计法规,明确执法依据,以利于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引入民事赔偿制度,明确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通过诉讼程序迫使者退出非法所得,增加违法人员的追假成本。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改变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局面。对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公开,营造会计工作法制氛围。
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随着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信息的搜集、评价、发布可交由信用机构承担,财政部门着重做好监督工作。可通过报刊、电视、公共网站等媒体进行定期公示,并实行红、黑榜制度,增加对会计者的舆论压力,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
(作者单位:赣中南地质矿产勘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