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帐务财务报表审计调整与帐务处理联系浅晰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2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1009-4202(2013)03-000-01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企[2004]5号),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依法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财务、税务、会计等处理失当或者差错,应当及时提请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如企业拒绝在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中按审计意见进行调整,注册会计师则将依据审计准则,在审计报告中根据未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及对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构成的影响程度,决定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采取的类型。
在以上的审计要求中,审计准则仅仅对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报表的调整有明确的要求,未对企业内部核算及帐务处理是否同时做出调整做出具体要求。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会计核算的特点,自主决定是否同步对企业财务的核算帐目做出调整。对于大型企业及具有大量分支机构的企业,如果决定对会计帐目同时进行调整,可以自主决定是只在总公司层面进行调整,还是根据调整事项的归属,在相应分公司层面的核算帐目中进行调整。按照调整事项同步调整帐务的方法,优点是使企业内部核算帐目与对外会计报表保持完全一致,保证了帐帐、帐证、帐表的同一性。缺点是对出具的调整全盘入帐调整,容易打乱企业自身的正常核算体系,造成内部核算混乱,对今后的持续核算产生不利影响。反之,如果只调整对外报表,不调整财务帐目,优点是保持了自身核算的独立性,缺点是报表与财务帐目脱节,每到公布报表之前都要对以前所有的审计调整进行梳理并重新调整,造成调整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且易出差错。对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根据出具的审计调整事项性质分别采用不同方法处理:
一、表、帐同时调整,直接调整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此种方法适用于科目重分类的调整、核算差错调整、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产生的审计调整
科目重分类的调整,此类调整原因多为会计核算中科目使用不规范造成的,如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混用;核算中正常情况下应为借方数而出现贷方数及相反的的情况,如应收帐款中出现余额为贷方数的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调整将应收帐款中的贷方数调整到了预收帐款科目,或将应付帐款中的借方数余额调整到了预付帐款科目。
核算差错的调整,原因为企业核算中因人为原因错用会计科目或错录入金额造成的调整,是对企业财务核算中的失误进行的修正。对于此类审计调整事项,企业应无条件地按照调整事项对应的下属单位或分公司,在相应的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中进行不折不扣的执行,及时调整帐目中的差错。
因企业核算中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出具的调整。对于企业核算过程中出现的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提前或延后列收,提前或延后列支,造成报表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企业应及时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对应列帐而延后列帐部分在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中进行补入帐或调出提前列帐的部分,同时在下期的帐务处理中进行反向调整。

二、在总公司层面进行表帐调整,不对应至下属单位或分公司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带有收入成本还原性质的调整,由于只是同时调增或调减收入类科目或成本类科目,不影响企业总体利润的变化,在总公司层面调整即可,不建议在每个下属单位或分公司进行帐务处理。如物流运输类企业,在利用合作客户的运能运力为自身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利用自身资源为对方提供部分服务,结算时以相互提供服务收支相抵后的差额进行。差额为正的,计列业务收入,差额为负数的,计列业务成本。企业间的这种简化处理方法对企业实现的利润和税收没有任何影响,但审计机构认为此种方法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收入及成本情况,需对企业收入和成本进行还原反映。即所有为对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全额计列企业的业务收入,所有利用对方资源或服务的项目全额计列企业业务成本。调整结果是企业对外报送报表的业务收入和业务成本同时增加了,但利润数没有影响。此类调整笔者认为在总公司层面处理就可以了,可以保证公司合并报表与全公司所有帐目的核对一致,没必要在每个分公司层面进行层层调整,劳民伤财。会计论文模版

三、只调报表,不对核算帐目进行调整

不涉及损益的时间性因素的调整,如对年底银行未达帐项进行的调整,对资产负债同时调增或调减的调整。对年底银行未达帐项,企业已在当年进行了帐务处理,而银行存款的实际收款或付款入帐发生在次年,这种情况不影响企业的损益情况,只是对企业会计期末的实际资产负债情况有影响。这属于正常的时间性差异,而且如进行了调整,次年1月份还要对调整进行原数冲回,增加了工作量且意义不大,可不对这种调整进行帐务处理。
对资产负债同时调增或调减的调整,调整原因为审计机构对企业应同时在表内反映而未反映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的调整。如企业代收代付的各种款项,在报告期应收另外一家企业的同时又需支付第三方的,企业未在会计期末根据权责发生制对应收取的款项和应支付的款项进行反映的。对于代收代付款项,由于在实际收到款项前无法对款项金额进行合理预估,大多数企业对此类经济事项采用的方法是收付实现制,即收到资金后才进行帐务确认,而不需提前对应收应付款项进行预估确认。此种调整可只在对外报表中进行调整,不必在财务核算中进行帐务处理,以保持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贯性。会计毕业小结
总之,审计机构在对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审计调整事项,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充分辨别审计调整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在进行对外报表调整的同时,就是否同步进行财务核算的调整及如何调整进行认真判断,在尽可能保持帐表的一致性的同时,保持企业财务核算的一贯性和相对独立性,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