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刍议刍议新会计准则下利润操纵点需注意理由及对策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05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新的会计准则的发布,填补了我国会计领域的诸多空白,使得我国的会计业在与国际会计接轨的步伐上又迈进了一步。但是,其中存在着的操纵利润的关键点,成为了业内讨论的热点。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并探讨了防范对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利润操纵点 上市公司
公允价值这个概念曾在早期的会计准则中允许过,但是,其带来的企业滥用以粉饰经营成果的情况,以至于后来又将此概念从企业的会计制度中取消了。然而,在2006年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中,又将此概念谨慎地恢复到企业会计准则中来。因此,公允价值成为新会计准则中的一大亮点。客观地将,公允价值的重新提起,是适应企业会计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迫切要求。但是,公允价值多带来了利润操纵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

一、新会计准则下需要关注的几个利润操纵点

(一)公允计价与成本计价

新会计准则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前提是能够得到充足的证据证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并且可靠取得。这给企业提供了两个方面的操作利润途径,一个是公允价值模式下,不用对取得的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或者摊销,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企业私自减少费用致使利润增加;或者预测房地产前景良好,价值不断攀升,乐观估计下,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当期损益,致使利润增加。这两种方法,都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将财务报表粉饰得很好看。除此之外还有,涉及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时,则需要注意利润操纵者可能会私下里制定非市场行为的交易规则,通过这种操作使低价购入资产那一方有机会通过后续计量增加利润额。

(二)交易时的非“商业实质”行为

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则会影响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商业实质性。在确认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需对交易各方的的关联关系进行关注,通过这样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加之职业判断力的差异,容易在判断交易的商业实质性上出现人为的故意操作行为,就给利润的调节留下了一定的操作空间。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交易中的资产可以可靠计量时,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这时,换入资产的成本基础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若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准进行计量。但是,若是其中的交易各方是关联的关系,则容易出现人为提高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此来增加交换带来的利润。这种局面,给利润操纵埋下了伏笔。

(三)研发费用准则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将研发阶段的费用实行部分资本化费用处理,具体的将研发过程划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这种处理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类企业的发展,可以减轻他们在研发阶段的利润压力,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做法还有利于增强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十分模糊,会计人员只能依靠自身的经验进行判断,或者参照管理管理当局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显然,这种状况使利润操纵者有机可乘。

(四)资产折旧、摊销年限会计毕业报告

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复核一次,同时也给予了企业对其中的差异进行调整的权限。若使用寿命预计数、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的有差异,可以相应地进行调整,并且不用追溯调整。这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由于固定资产比重太大的而止步于上市的公司,只要向有关方面拿出自己的证据证明公司内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原估值之间存在差异,便可如愿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调整,美化财务报告,给外界留下一个盈余的管理印象,为上市寻求便利。况且,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也有所增加,摊销年限不再固定,为利润操纵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五)投入资产及收入的公允价值确定

在新会计准则中,虽然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的入账成本应该依照事先投资合约中各方约定的价值进行确定,但是,给人无限想象的是,虽然还补充提及合约约定价值不允许的除外,但是,对于这种不允许的情况,究竟该如何去处理,还怎么入账,新会计准则中没有其他更加详细的说明。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了产品及劳务的销售收入的确定中。这些漏洞给利润操纵留下了滋长的土壤。

二、新会计准则下的应用条件

新会计准则在将公允价值的概念恢复以后,还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更加慎重地将公允价值的应用条件进行了规范,要求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例如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允许使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同时规定要有确凿证据说明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不然,只能继续使用原来的计量模式。也就说,当地要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且企业能够凑个交易市场上取得市场,这两个条件都满足了,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还有需要用到公允价值的非货币易,也做了非常谨慎的规定。要求非货币性的交易中,必须有商业实质,且不论是换出还是换入的资产,其公允价值都要能可靠计量。也就是说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相比之下,其未来流量在金额、风险上面有显著的不同,或者两者之间的公允价值差额是巨大的。这些条件,都能有效制约企业在交易中操纵利润行为。

三、新会计准则下防范利润操纵的对策

(一)充分发挥会计报表附注的作用

新准则中要求核算净利润时要将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都计算在内。而运用公允价值产生的利润就需要计算在非经常损益中去。这时,可以要求对方在财务报表中的附注里对非经常性损益予以详细的说明,尤其是其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部分。这样一来,一方面给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详细地说明了哪些是经常性的损益部分、哪些是非经常性损益的部分,便于信息使用者掌握更加全面和有用的信息,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想通过虚假的财务信息蒙混过关获得利益的公司,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特别是对于那些想摘星、摘帽的上市公司,由于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其所需具备的条件是除去非经常性损益后,其净利润为正值。附注刚好对其起到了约束的作用。

(二)规范公允价值的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的确定可参照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或者最近交易日的市场报价来进行确定,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采用估值技术进行确定,如未来流量折现法、行业基准价等专业的估值技术。可供选择的估值技术很多,最合理的估值技术是那些经过市场检验,具有可靠性且市场各方参与者普遍认同的技术。对企业而言,公允价值估计应该与企业的需求政策保持一致,可建立一个计算机跟踪系统,便于收集和整理市场的报价。

(三)加强对新会计准则执行力度的监督

新会计准则更加完整和全面,要想发挥新会计准则的作用,还要靠具体的执行。对此,外部监督系统也要跟进完善。对违法的企业要加大处罚,以更加严重的违法成本来阻止企业出现违法行为。考虑到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计算和及信息的披露很大程度山受到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影响,那么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法规也应做出适应性的调整。对于监督机构本身,也要加强自律和监督。考虑到我国的审计机构公信力较低的情况,证监会和中注协也加大对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力度,督促他们提高审计质量,必要的时候,参照国外的先进做法,尽快将相关的审查制度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新的准则下,注册会计师也要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能力,并且遵守职业道德,按照审计准则和执业标准的要求,切实行驶自己的职责。国家也应加快制度建设,完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流程及相关的惩戒制度。
四、结语
新会计准则在结构和内容上更完整、更全面。新准则下,我们更应该改变思路,全面意识到会计工作的范围正从账项审查想资产评估、风险分析等领域上拓展。新的领域给我们的会计从业人员更多的发挥空间和更多的考验。广大会计人员、审计人员应正视到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的重要性。加强学习和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的实际操作水平,用更灵敏的嗅觉,发现更多的利润操纵点,杜绝企业的利润操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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