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国企经济增加值EVA在国企中运用对策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2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几年来,经济增加值EVA成为国际企业中用来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得到了企业越来越多的重视。而我国也是在逐步地改进对企业进行业绩评价的有效指标,随着于2009年12月国资委发布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在其中经济增加值更是成为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之一。本文通过对这一指标的分析,指出经济增加值EVA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经济增加值 国有企业 业绩考核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在我国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在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因此,通过利用经济增加值EVA来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对于反映企业真正绩效、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激发企业员工的价值创造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在国有企业的业绩评价中得到广泛的运用。

一、经济增加值的含义

经济增加值(EVA)理论最早来源于默顿·米勒和弗兰科·莫迪利尼亚发表的关于公司价值的经济模型的论文。在1982年美国思腾思特咨询公司具体提出了 EVA 的概念,并于1991年首次系统阐述了 EVA 的框架,标志着经济增加值的管理体系的确立。经济增加值EVA(Economic Value Added),是指公司每年新创造的经济价值,它等于企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 没有减除债务资本利息)与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其中资本成本既包括债务资本的成本,也包括股权资本的成本。
国资委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对有关的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营业净利润-调整后的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营业净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会计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调整后的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平均在建工程-平均无息流动负债
提到的相关的调整项目中,利息支出主要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科目;研究开发费用的调整项是指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下的明细科目“研究与开发费”以及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资本化的研究开发支出;非经常性收益的调整项主要有:变卖主业优质资产的收益、主业优质资产以外非流动资产的转让性收益和与主业发展无关的资产置换的收益以及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相关非经常性的收益;在建工程为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符合主业规定的“在建工程”;无息流动负债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应付票据”、 “预收款项”、 “应付账款”、“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以及“其他流动负债”。
就上述提到的资本成本率来说,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资本成本率原则上是5.5%,承担相关国家政策性的任务较重而且资产通用性也较差的企业,资本成本率规定是4.1%,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在80%以上的非工业国有企业,资本成本率以0.5个百分点上调。可以看出,国资委对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方案进行了简化处理。表现在:一方面,在计算中放弃了大部分的会计调整,在计算税后营业净利润时,只是考虑了研发费用和非经常性损益的调整;另一方面,规定中减掉了对与公司的资本结构与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之前平均资本成本率的计算过程。

二、经济增加值EVA对于业绩评价的优势及劣势

(一)将经济增加值EVA作为业绩评价的优势

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评价综合考虑了债务成本及权益成本。这样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运用EVA对国有企业的绩效进行评价,能够有效的指引企业从过去单一的业绩管理模式,也就是损益表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资产管理同业绩管理相并重的资本效率管理模式,这样促使国有企业较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而提高企业的资本运行效率。
EVA有效地避免了传统业绩评价中只看重于会计利润的局限性。经济增加值EVA的评价指标调整全部都是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对财务报表的一系列调整加工,力求克服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方面,从股东财富角度出发,更加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真实业绩,避免企业的经营者粉饰会计利润。
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员工的价值创造的热情。国资委规定的EVA管理体系中统一了不同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经济增加值的价值创造作为国有企业共同的目标,这一体系当经营者创造的价值高于所有资金成本时,将超出价值全部用于奖励经营者,这就极大的激发了企业经营者价值创造的热情。
鼓励国有企业更加关注相关的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作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基础,只有把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才可以增强企业的发展潜力,并进一步是企业有长足的发展。国资委在计算EVA时还规定,将非经常性收益的50%从净利润中扣除,并将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建工程”不算到资本总额中,这些都足以反映出国资委的对于鼓励国有企业进行可持续发展的投入。

(二)经济增加值作为业绩评价的局限性

资本成本率的确定过于简单,企业的资本成本率应该由债权资本和权益资本的个别资本成本,还有每一项资本占企业全部资本的比重确定。但是不同企业或者不同的投资项目之间的投资风险相差较大,融资渠道也有差别,所以就会导致资本成本率出现很大的差异。但是国资委对于规定的资本成本率中却没有把这样的差异反应出来,缺少一定的合理性,这就影响了EVA在我国企业的全面运用。
经济增加值EVA忽视了非财务因素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在企业的业绩评价中有很重要的一部分是非财务因素的影响,在强调财务因素的同时,却忽略了人力资本、顾客资本 、创新资本等的非财务因素。而这些因素有时在评价企业的成长力和发展潜力方面又是占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计算经济增加值的会计调整项目较多,这对评价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和可行性。在这些调整项目中主要包括调整坏账准备、将研发费用和培训费用资本化、调整存货和摊销商誉等,但是其中的许多数据是无法从公司的公开财务报表中获得,这就对评价的及时性造成一定的难度。例如研发费用及培训费用体现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中,但是很难得到具体的数据。对于可以利用的数据,也因为具有很强的管理人员的自然控制性,对于数据的真实性较难确定。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存在虚假披露情况,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税后营业净利润和投入资本的调整,从而使计算的EVA准确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