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进项产品领用中视同销售和进项税转出实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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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企业会计实务中,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产品经常用于投资、赠送他人、分配、职工福利等。由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这类业务发生时让很多财会同仁困惑于作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额转出。专科会计毕业论文
关键词视同销售进项税产品领用
在对这类业务做出正确判断时,我们首先要正确理解视同销售及进项税转出的含义。本文将对产品领用在实务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视同销售和进项税转出含义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数额进出相等,不用考虑产品增值与否。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某项业务在会计上不需要作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视同销售,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在确认计税基数时要考虑产品的增值情况。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共有八种类型。其中,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统一核算的不同县(市)机构之间移送货物这三种行为都以“销售”为目的,比较容易区分,不在本文“产品领用”范畴,不作深入探讨。
产品领用时,实务者最大的困惑有两点:一是会计处理时视同销售要不要确认销售收入;二是什么情况下视同销售,什么情况下作进项税转出,税率如何确认。

二、视同销售和进项税转出实务分析会计信息披露

产品领用形成的视同销售不同于一般意义的销售,不会直接带来利益的流入,不符合会计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2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的根本点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产品领用的视同销售行为与投资者投入资本无关,但不是企业“日常活动”形成,也不会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尽管产品领用的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定义上不符合会计收入的确认标准,但是为了与税法、开具等工作衔接,实务中有时会对产品对外移送的视同销售行为作收入确认。
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产品对外移送时,所有权发生转移,一般需要开具增值税,在会计上要按计税确认销售收入。这样会计核算和税法要求保持一致,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用再作调整。其缺点是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运营产生的收入、利润。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视同销售时确认收入在会计实务中观点一致,但捐赠、赠送他人时由于有的开具,有的不开具,导致是否确认收入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企业可以根据开具情况自由选择,未的对外捐赠可以不确认收入,即增值税销项税按视同销售确认的计税基数计算,“库存商品”按成本结转直接计入“营源于:论文要求http://www.328tibet.cn
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企业的产品来源分为两类:一类是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另一类是外购的产品。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由于经过加工,其价值发生变化,需通过市场来公允判断其价值。购入的产品未经加工,从理论上讲,其价值没有变化,但会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围绕其价值上下波动。实务中,我们区分产品领用业务是作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转出,可以通过其用于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来判断。用于企业内部指领用的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用于企业外部指领用的产品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我们按产品来源的不同用途分析如下:
1.领用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企业内部。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经过加工,价值发生变化,而其价值确认要通过公允来衡量。在实务中,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一般按同类或类似的产品售价作为视同销售。
[例1]某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企业员工福利,假设产品成本为70000元,按不含税售价计算销售额为100000元,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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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100000*17%)
2.领用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企业外部。产品用于企业外部,所有权发生转移。虽然和会计销售实现方式不一样,但其价值变相实现。另一方面,税法对视同销售业务的判断不是以会计上对收入的确认为前提,而是考虑是否实现增值。
[例2]某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无偿赠送甲企业,产品成本为70000元,按不含税售价计算销售额为100000元,按售价开具,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则: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0×17%)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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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用外购的产品用于企业内部。外购的产品购入后不需加工,没有增值过程,其价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外购的产品正常用途是企业对外销售或作为原材料,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外购的产品用于企业内部,改变了其正常用途。那么购入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且,产品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时,其发生的运输费用已认证抵扣进项税部分也要相应转出。
[例3]某企业福利部门领用外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购入成本为50000元;在建工程领用外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购入成本为100000元。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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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用外购的产品用于企业外部。货物虽然不需加工,没有增值过程,其价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但产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虽然没有给企业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但产品的价值得到体现。比如外购产品对外投资,用非货币性资产换取了对方一定的股权比例;无偿赠送他人看起来是企业单方面的支出,其实也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流入,比如商誉,只不过这类利益的流入是潜在的,难以估量。
[例4]某企业将外购的产品分配给股东,外购产品成本为70000元,按当月不含税售价计算销售额为100000元,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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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与纳税人类型无关,不管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同类或类似的产品售价确认计税。而进项税转出只和企业购入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关。
[例5]某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产品70000元,对方从税务局了3%的增值税专用,企业按规定认证抵扣。后来,企业把这批产品用作捐赠。这批产品市场售价100000元。开具,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则:
借: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0×17%)17000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70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如果这批产品是企业福利部门领用,则:财务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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