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理由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14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目前在我国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基础财会制度有两种,即“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核算制度”。这两种制度各有所长又各有不足,其中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可以有效地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实行统一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就结合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的实际意义、现状问题以及相应完善策略等方面来讨论一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用性。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际意义财政支出现状问题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作为一种政府财务支出的有效管理制度,是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款项利用率、加强会计监督和防贪污防腐败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在我国许多大中小城市及周边县、乡镇地区的为数众多的行政事业单位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但是由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自提出到实际应用经历时间不长,各方面都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如果没有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强化,那么势必会导致许多财政管理问题的出现。

一、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际意义

(一)简化单位会计结构,提升工作效率

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将大大简化单位内部会计结构。各个部门单位都会设立相应的报账会计,所有会计核算管理工作都由会计核算中心这一专门的会计部门开展,可以将一些实际作用不大的财会机构合并或者去掉,同时减少财会工作人员,保证整个会计结构的精简和高效。多余的部门不存在了,吃闲饭的人员也没有了,工作人员的效率提高了,成本支出减少了,大大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使其走上健康持续的道路。

(二)加强会计监督

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保证了会计核算中心财会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在这种财政制度中,财会人员不再受其它单位的管辖,工作时也不再因为有所顾忌而束手束脚,全面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财会人员具有很高的独立性,其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环境也较宽松,在行使权利时不会受到任何部门任何个人的干扰,从而有效保证会计监督管理的真实性、严肃性、公正性、公平性,将整个单位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得井井有条,不再会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行为的出现,为整个单位营造出一个清明廉洁的大环境。

(三)杜绝贪污腐败

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该制度中,财政支出的每一笔款项从申请到使用都有严密的全程监控过程,可以有效避免部门或个人随意挪用国家财产,合理控制支出数目,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支出,从根本上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

(四)资金统一管理

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可以实现单位内部资金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该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部门的财政支出项目不再是分开的,而是统一申请统一发配。每个单位只有一个财政支出账户,就是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将之前所有独立部门的分散账户全部取消,整个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到这个统一账户上,实现资金的统一管理。如此一来,既强化了单位抵抗资金风险的能力,又增进了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现状问题

(一)支出标准值与实际值相差过大

实际工作中,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普遍会出现的问题就是单位支出标准值与实际值相差过大。这个实际问题很难根治,如果严格禁止超额开支报销,那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单位开支不得不超额却不能报销,打击了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认为为单位工作却还要自己掏腰包,致使他们消极怠工,严重阻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进行;如果对超额开支不去过问一概报销,那就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没有行使会计监督职责,还有可能助长了贪污腐败的不良风气,无法正确引导行政事业单位总体发展。所以,要想把握好这个度,在保证单位支出款项最大利用率的前提下又能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进行,就需要我们专业财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这是对我们业务能力和职业嗅觉的一种挑战,也是我们通过解决问题获得经验策略的一次机会。

(二)管理工作与核算工作分家

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之后,虽然建立了相应的会计核算中心,却没有赋予其管理职能,致使财务管理工作的行使权属于财务支出原单位,而核算工作的行使权转移到了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核算分家,对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非常不利的。这两者本就紧密结合、缺一不可,如今却强制性分家,在开展日常相关工作时会有诸多不便,导致许多问题产生。同时,财务核算工作由会计核算中心执行,原单位不满于仅仅执行管理工作,对核算中心的工作不配合甚至排斥,势必会降低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阻碍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事业的发展。

(三)缺乏第三方监督机制

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会计核算中心对其他单位部门有财政监督的职责,但针对它自身的监督职责又由谁来行使呢?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普遍缺乏第三方监督机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也就无法客观公正地了解财会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度。这会导致会计核算中心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体系遗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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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会计核算中心的人员毕竟有限,不能时时全面监督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财务支出情况,也就无法有针对性地一一进行财务管理。目前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该制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还在原部门的手里,资金监管工作有时也会流于形式,监管部门人员也存在给核算中心提供虚假凭证以谋取私利的情况。会计信息真实性存疑,制度本身哪里还能发挥防贪防腐的实效性。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效对策

(一)加强收支预算管理

在需要财政支出的时候,如果是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员工资等大额专项支出时,采用一次性“直接交付”的方法(即:国库直接支付),监管单位将申请计划报国库和核算中心审批,审核无误后由国库直接将款项划拨给供应商,缴核算中心进行列收列支账务处理;如果是具体的日常小额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采用“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要求申请单位写出详细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的使用途径、资金数额、资金的使用计划,确认无误后由国库下达拨款计划,监管单位在计划额度(即: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内到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由银行支付款项给报账单位,每日业务终了由银行和国库统一结算。同时要将财政支出与部门人员的工作业绩、经济利益挂钩,让员工自发地节省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发挥制度的实效性。源于: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http://www.328tib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