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相关探讨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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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倾销与反倾销的定义为:“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源于:会计毕业实习论文范文http://www.328tiBEt.cn
‘正常价值’的出口到另一国,并对进口国相关工业造成了损害的行为;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依法对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WTO网站统计数据显示,1995年至2011年17年间中国是世界范围内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纵观历次反倾销案例背景始末,反倾销已经以最初的维护国际贸易公平的工具转变为各国贸易保护的政治手段。反倾销不是普通的法律诉讼,也不是简单的经济不足,而是发生在既定法律程序下的会计之争,一旦反倾销调查发起,调查机关与有关当事人就卷入到一场关于产品成本与的会计争论中。反倾销调查案件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倾销是否成立,而确定倾销是否成立的核心不足是产品“正常价值”与“出口或结构出口”的公平比较,这就需要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来加以证明。由此探讨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对我国企业成功应诉反倾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本论文主要探讨内容与思路如图1。

一、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的探讨

关于反倾销中会计信息的探讨由来已久,美国学者Canning(1931)具体阐述了反倾销相关法律框架下的出口产品成本计算不足。Kaplan(1991)等对反倾销案例中出口产品成本计算方式进行了详细论述。Dis和May(1991)基于韩国羽绒服反倾销案中一些具感受计不足的处理,剖析了美国反倾销法律关于产品成本计算历程的规定。Michel Magnan和Cathy Nadeau(1999)探讨了加拿大企业在反倾销历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Philippe Kohler and Michael O.Moore(2001)浅析了在政府必须维持正的国内利润和外国公司对其成本信息保密时对国内行业的最优保护状态,结论认为一个昂贵的审计机制可以阻止操纵这些保密信息。当公司利润的影子低于审计成本时,高处罚/低概率的调查是最理想的;当调查成本低于一个较高的公司利润的影子时,低处罚/高概率的调查是理想的。Robert W McGee和Galina G Preobragenskaya(2004)在对反倾销中的会计不足进行探讨时,指出未来的倾销调查将会注重会计差别,尤其是存货和折旧两个影响成本的关键因素,而欧盟所属的公司在2005年必须采取IAS(国际会计准则)也显示了会计准则国际化对反倾销的影响。Kara M.Reynolds(2006)认为伯德修正案提供了两种提升反倾销保护水平的方式。首先,通过增加行业总收益来让申诉成功,成功的反倾销关税收入分配由公司向行业,由此有更高的概率使有些公司由于申请会在行业内有高的纯收益;这些补贴只授予那些积极申诉的公司,以而有助于缓解传统上的搭便车行为与集体行动。LE THi Thuy Van和Sarah Y.TONG(2009)探讨了越南企业遭遇反倾销情况,并指出企业会计策略需要改善,在会计及审计应采取国际准则。Justin R.Pierce(2011)描述了临时关税增加对美国工厂的体现和行为的影响,通过所有美国制造工厂提供的数据,证实并不有着反倾销税和传统收入生产率之间的显著的正相关联系。因为这些工厂报告的数量是基于产出的数据,和利润的增加表面上使反倾销税对收入生产率的影响扩大了,其实实体生产下降了。而且,反倾销税允许低生产率的工厂继续生产被保护的产品,减缓了资源以低生产率往高生产率的再分配。
在国内关于应对反倾销会计的论述中,孙凤英(2002)提出反倾销会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法律依据,以规避国外商品以倾销方式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为目标,维护我国产业利益的新型会计,而反倾销应诉会计是运用相关法律规则,以充足的会计证据对国外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的指控进行举证、抗辩,维护我国出口企业利益的新型会计。周友梅(2003)提出反倾销会计包括反倾销应诉会计、反倾销规避会计、反倾销调查会计三位一体的结构探讨关于会计毕业论文范文。反倾销应诉会计的基本任务包括判断需要提供的信息中的会计资料,提供应诉反倾销的会计举证资料;而反倾销规避会计是指采取会计对策,在国外未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前,避开反倾销调查发生的预警系统,所以前两者属于应对反倾销会计。
关于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的内容,周友梅(2003)首先对其进行论述,认为反倾销会计不同于传统财务会计,信息内容已不再是单一会计信息,还包括反倾销国际市场商情资料等。潘煜双(2004)在欧美《反倾销法》关于市场经济地位法律条文解释基础上,认为我国企业要获取市场经济地位,须有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记录、产品正常价值合理确定和产品倾销标准的有效判断。冯巧根、解媚霞(2004)认为反倾销会计信息应当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准绳,企业应建立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比较报表,行业协会层面应建立我国出口企业行为监测及预警系统,国家层面数据库公开各“替代国”的、计算数据、成本资料,等。周友梅(2006)提出建立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信息平台,此平台要求信息广泛,包括能够提供应诉企业财务资料及相关信息、申诉方竞争对手的财务资料及相关信息、替代国企业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并具备预警功能,标准为能捕捉反倾销调查的早期信号、加强对出口产品进度的关注、重视对出口产品及其的确认、建立主要市场竞争对手的会计系统。刘爱东(2007)在周友梅(2003)对反倾销会计界定的基础上细化了反倾销应对会计的系统结构,对反倾销应诉和规避会计进行了详细浅析。吴艾莉等(2009)认为以应诉的角度出发,反倾销会计信息包括应诉反倾销预警信息、成本核算管理信息、内部审计信息三方面最新会计毕业论文。孙铮、刘浩(2009)在浅析了会计账务处理和财务呈报以及反倾销调查中的会计不足后,建立包括三大横向主题的会计框架即:“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专题”、“调查中的成本结构浅析及问卷填列”、“反倾销中的盈余管理”,而包含的会计信息以大类属性方面分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信息披露”三个方面[18]。综合学者们的探讨,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以功能上包括应对调查问卷和实地核查两项工作的信息,以内容上包括指应诉反倾销会计信息和反倾销预警会计信息,包括企业自身财务资料(产品成本资料、出口定价制度、盈余管理策略、审计报表等)、申诉方竞争对手财务资料(对出口国国内企业的产品销售情况、市场占有率、成本构成的浅析等)、替代国企业财务数据(可能替代国行业生产、本国与第三国市场销售与成本的统计浅析资料)本科会计专业免费毕业论文范文。

二、会计证据的相关探讨

以世界范围来看,摘自会计类本科毕业论文http://www.328tiBEt.cn
多数国家的立法对证据的定义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只有少数国家在立法中给出了专门的定义条款会计专科毕业论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证据法典》第140条规定“证据是指被提供用以证明某一事实有着或者不有着的证言、文书、物品或其他可感知物”;印度《1872年证据法》规定“证据是指并包括(1)法庭许可或要求证人在法庭面前做出的、与所调查事实不足有关的一切陈述,这样的陈述叫做口头证据;(2)提交法庭审查的一切文书,这类文书称为书证”;我国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成为我国学者界定证据概念的法律依据。
以证据资料的来源讲,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强调的是上面陈述的资料在未经查证属实之前,仅仅是证据资料,只有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才能成为证据。
关于证据的属性,我国出现了“说”和“三性说”之争,至今仍未形成统一认识。“说”认为证据具有客观性与关联性(相关性)两种属性,“三性说”在前者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性(合法性)。所谓客观性是指证据应当是客观有着的事实,关联性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证据的法律性指证据的主体、形式、收集程序、收集手段、查证属实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证据的采取标准,即什么样的证据可被采取。在英美法系证据法律制度中,证据采取标准不足被概括为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两个方面;在大陆法系证据法律制度中,证据采取标准不足则习惯于被概括为证据资格与证明价值两个方面;我国的司法证明传统中,证据采取标准不足则被区分为证据的采纳标准与采信标准两方面。它们都是将证据的采取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证据的采纳,即确认某一证据是否可以在诉讼或其他证明活动中采纳;二是采信,即评断可采纳的证据是否可靠及多大的证明份量。孙维萍(2009)认为证据的采纳标准包括客观性、合法性与相关性;证据的采信标准包括确实性(来源可靠性,内容可信度),充分性(关联程度)。在大陆法系中,对于审判阶段的证据,根据是否接受调查,将其区分为证据策略、证据资料、证据理由。一般来说,证据策略与证据资料的联系是,通过调查证据策略,获得证据资料。证据资料对认定事实所产生的积极作用,称之为证明价值或证明力。吴高庆(2010)指出证据能力涉及证据的合法性不足,证明力涉及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不足。以是否具有证明价值,证据资料可以进一步区分为证据理由和其他(没有证明价值的)资料。证据理由是指使法官能够形成心证的理由。
证据策略—(证据能力不足:证据法规则)—证据调查(程序法规则)—证据资料—证据理由(证明力不足:裁判者信以为真、据以认定事实的根据),三者之间的联系详见表1。
会计证据概念属于法务会计范畴,“法务会计”以美国引入,采取“Forensic Accounting”的表述,可界定为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法学、审计等知识,调查获取会计证据提交法庭、解决法律不足的边缘科学,它为民事和刑事诉讼提供会计证据,其功能包括舞弊调查会计、损失计量、诉讼支持和专家证人。张苏彤认为会计证据是指能够用来认定经济欺诈舞弊或者经济犯罪事实的各类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与会计报告。刘爱龙(2011)分别以三个角度对法务会计证据进行详细论述:以证据类别看,包括财务账簿、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和经济合同等涉及财务往来的一切资料;以证据内容看,法务会计证据是融合法律和会计双重特性的复合型证据,只有那些符合法律规定,进入诉讼或非诉讼程序的相关资料才能成为法务会计证据;以证据的提供者来看,法务会计证据是由法务会计人员所提供的,证据提供者的专业性确保了法务会计证据获取和证明的效率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探讨会计证据,不得不提及关于财务专家和审计技术在诉讼中的作用。严颜(2004)探讨总结在英美法系国家,财务专家可以分别以咨询顾问、事实审理者和专家证人三种身份参与反倾销调查。以欧盟反倾销调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反倾销法中,财务专家在诉讼功能上相当于调查机关的助手。对于审计技术,注册会计师可以成为当事人的财务专家或担任调查机关的鉴定人。

三、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探讨

反倾销范畴内的会计证据是指在整个反倾销诉讼历程中,利害联系各方提出的可被采纳作为判定倾销与否和损害程度大小的证据的会计资料和信息。出口企业所提供的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以证据法学角度讲即为证据资料。孙凤英(2005)较早利用了应对反倾销会计证据这一说法,在浅析《反倾销协议》有关会计证据内容的基础上,指出了在我国反倾销立法中增加会计证据作用的必要性。随后又就应对反倾销会计证据的具体功能进行了阐述,认为应对反倾销会计证据在进口国对国外涉案产品提起反倾销申诉时,可以为进口国调查当局进行反倾销立案、反倾销调查以及做出反倾销裁决的全历程提供信息支持,在反倾销应诉中,我国出口企业的会计有预警功能、止查功能、证明功能、抗辩功能和降幅功能,并可以据此定案、定价、定性、定幅。
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来源于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所以前者拥有后者的所有属性。颜延(2004)认为可比性这一会计信息质量特点,实际上已经成为反倾销法的核心理念。反倾销法对于涉及被调查产品的产品分配策略并无任何偏好,但是将分配策略是否“公允”作为采集数据的标准。杨军民(2005)指出作为应诉证据的会计信息,其可靠性应更具有合法性,包括信息的真实性、可验证性和公正不偏性三个层次。王仲兵(2006)认为倾销与反倾销内生于企业战略决策,要求会计信息生成机制具备综合历程中的信息含量在特定导向下的解构功能,将反倾销会计具有的特殊会计信息质量特点归纳为可采性、可比性、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与一致性等。范炜琪,郭志勇(2008)则更微观的以会计信息可比性、可采性、可靠性、相关性、及时性与一致性方面构建了反倾销背景下的信息质量特点层次结构。除去上面陈述的属性外,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还拥有证据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此外,关于反倾销会计信息质量影响因素探讨,主要观点包括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等效的实施情况、企业内部制约、我国企业会计环境、会计人员素质与企业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等,这些因素都影响着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的生成与效力。目前我国缺乏应对反倾销会计证据系统,反倾销应诉中的会计取证困难,使得应诉企业只能以现有会计信息系统中提取反倾销应诉所需会计证据资料,由此如何构建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信息证据系统,以而在反倾销应诉中提供有高效力的会计信息证据成为当务之急。

四、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提升的相关探讨

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即会计信息证据在诉讼中证明企业未倾销的证明力。如吴高庆(2010)指出证明力涉及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不足,所以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是指企业以及相关利益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证据证明企业未对进口国进行倾销的证明力,涉及会计信息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
结合表1内容,以应对属于判例法系的美国的反倾销诉讼为例,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发挥与以下项目有关:证据策略(文书、鉴定人)—证据法规则(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证据调查(联邦行政程序法)—证据资料(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证据效力(裁判者信以为真、据以认定事实的会计信息证据)
可见会计信息证据属于证据资料,其包括可被采纳对事实具有积极证明力的证据和无效证据,会计信息证据效力指可被采信的具有证明力的证据的证明力度。综合大陆法系与判例法系,会计信息证据及其效力在证据的采纳、采信标准中的位置如图2所示。
提升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效力需要加强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客观性包括会计信息证据来源的可靠性和会计信息证据内容的可信度。会计信息证据的外部来源可靠性要优于内部来源,比如原始凭证优于记账凭证、有审计报告的报表可靠性优于没有审计报告的报表;信息生成环境对会计信息可靠性也有影响,比如有良好内部制约、拥有高水平会计人员的企业会计信息证据更为可靠。会计信息证据内容的可信度主要包括证据内容的详细性和一致性,比如每一笔业务都应有发生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相关人员签字,各个账表之间勾稽联系准确。关联性要求提供给的会计信息证据必须与企业出口产品是否涉及倾销密切相关,并且充分证明倾销不有着,比如企业出口涉案商品的成本会计信息、销售会计信息证据,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核算的会计信息等。
在会计信息证据的关联性方面,Daniel Zeghal,Karim Mhedhbi(2006)的探讨中对于支持采取国际会计准则的理由有:会计准则的协调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提升,增加世界范围内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强资本市场的整合和竞争关于财务会计论文。所以采取国际会计准则可以大幅的提升会计信息证据的关联性。张亚连、孙凤英(2009)认为有必要构建基于应诉反倾销的出口产品成本管理模块化组织,实施以存货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和差别化成本等为核心的模块化管理对策,在运用历程中主要涉及三大核心流程的数据处理,即原始数据采集流程、中心处理流程和信息加工流程。刘凯旋、孙凤英(2009)强调环境成本资料在应诉反倾销会计举证的重要量,认为出口企业应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界定环境成本内容,确立应诉反倾销环境成本核算策略。袁继安、王淑川(2011)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新规定有利于提升反倾销应诉会计证据的效力,但仍然需要企业针对性地独立设账核算产品的相关费用,以及在现有的成本核算策略基础上,按照国际标准作法,提升成本核算精度,增加费用的分配标准,大力推广作业成本法。
在会计信息证据的可靠性方面,万寿义、崔建华(2010)指出产品核算制度已不是影响涉诉成本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企业成本信息的质量和转换为涉诉成本信息的保真率抑或是影响企业应诉反倾销信息质量的真正障碍;并提出建立应对反倾销导向的成本核算系统,强化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反倾销会计培训,效仿摘自会计学论文http://www.328tiBEt.cn
欧美设立专职的反倾销会计师等相应解决对策。汪裕足(2011)认为解决不足之道在于出口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注册会计师审计、提升应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成本核算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举证作用。孙芳城(2009)先后通过调查问卷浅析了我国企业内控制约的近况,指出健全内控的必要性,并界定了基于反倾销的内控会计制约范畴及论述结构、机构功能等,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反倾销会计制约框架,并以内控的五个要素角度构建了反倾销内部制约系统。刘爱东、赵金玲(2010)以企业应对反倾销看,会计核心竞争力背后所涉及的应是反倾销战略层面的制度安排及其运转的协调,构建了与应对反倾销相适应的会计联动机制及其运转效率实现的政府引导协调模型和行业自律协调模型,来提升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成效亟待探讨的深层次不足。陈林荣(2012)等设计了在应对反倾销中进行宏观引导的政府、自律协调的行业协会以及快速响应的企业的“三体联动”会计功能衔接机制,预期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级结构上实现政府、协会和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沟通。
综合上面陈述的探讨,国内外文献对反倾销中会计信息的探讨已比较深入,会计界也正在致力于提升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质量,建立以会计为中心的反倾销应对支持系统和机制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的范例。这些探讨对我国反倾销实践有良好的指导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反倾销被调查国以及被制裁国,这里更多理由是政治因素,但也在于我国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缺陷。所以对会计信息证据效力的影响因素和以具体流程上对应对反倾销会计信息证据生成历程进行梳理,以及通过外部审计对会计信息证据质量进行保证,将是未来有价值的探讨内容毕业论文任务书。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商学院
注:
本论文是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信息证据效力保障机制探讨(7127206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号:70772039)、2010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编号:2010ZDB5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2011年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1YJA630058)和2011中南大学985工程“两型社会”探讨基地资助项目(项目号:ZNLX1111)的阶段性探讨成果会计专业写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