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权、分权均衡实现及我国财政体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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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集权与分权的边际收益都是递减的,由此在政府间合理划分财政管理权限需要在二者之间实现边际收益相等。假定政府是利他的,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则无论采取“自上而下”分权的思路还是采取“自下而上”授权的思路,都可以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实现均衡;但如果政府是自利的,则采取“自下而上”授权的思路比采取“自上而下”分权的思路更有利于在二者之间实现均衡。我国财政体制不足的症结在于我国政府间特殊的权力划分联系,要解决我国的体制不足需要实现由“自上而下”分权向“自下而上”授权的转变。
[关键词]集权;分权;均衡;自上而下;自下而上
[]A[文章编号]1004-9339(2012)02-0012-08

一、合理的体制需要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实现均衡财政集权通常是指管理权限掌握在高层政府特别是政府手中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范文。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集权都是客观有着的。按照黑格尔“有着即合理”的说法,集权有其有着的必定性。集权的优点可概括为以下一些:第一,集权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可以降低某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成本。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由政府集中提供诸如国防、外交、全国性的交通、通讯网络等公共产品或服务,较之由地方政府分散提供,可以使平均成本降低。第二,集权有助于迅速决策,减少决策时滞。某些需要政府迅速决策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比如调节宏观经济运转、实现经济稳定这样的公共产品在集权体制下可以得到有效供给。而在分权体制下,由各地方政府分散决策,则彼此之间的协商交涉将导致决策时滞延长,交易成本增加,进而会丧失调控时机。过度的财政分权可能导致宏观调控难以实施。[1]第三,集权有助于解决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历程中的外部效应不足。有些公共产品受益范围超出地方政府辖区,由地方政府协商解决效益外溢不足,要付出交易成本,如果交易成本高到一定程度,则该不足通过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商就不可能得到解决,此时由地方政府提供该类公共产品,会由于其不考虑效益外溢不足而导致公共产品供给量不足;以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这会使资源配置的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而导致效率损失。而在集权体制下,政府集中决策由于可以考虑到外溢的效益而有助于做到资源配置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但是集权本身毕竟是符合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要求的,因为公共产品按照受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划分出
[收稿日期]2011-11-29
[基金项目]本论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探讨规划基金项目“我国财政分权不足的症结与出路探讨”(项目编号:10YJA790095)、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探讨项目“我国三十年财政体制革新的经验、教训与出路”(项目编号:J09WH04)、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地区差别与缩小对策探讨——改善财政体制的浅析视角”(项目编号:2011RKGA100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山东省软科学重大项目“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对策”(项目编号:2011RKMA009)的相关成果。
[作者介绍]李森(1971-),男,山东曹县人,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显著的层次,有的公共产品受益范围大,有的公共产品受益范围小,以论述上讲,最小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可以只涉及两个社会成员,而最大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却可以涵盖全体社会成员(不考虑国际公共产品)。一般来说,受益范围越大的公共产摘自会计专业毕业实习报告范文http://www.328tiBEt.cn
品越适合以集权方式提供,受益范围越小的公共产品越适合以分权方式提供。因为受益范围越大,则人们对该类公共产品需求的共同性就体现得越显著,集权提供导致供求失衡的可能性越小,且由此可实现规模收益;而受益范围越小,则说明人们对该类公共产品需求所具有的共性只能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内才能显著体现出来,而随着地域范围的拓宽,人们对该类公共产品需求的个性差别就体现得比较突出,集权提供导致供求失衡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且集权提供的规模收益在该类公共产品上也难以体现出来。由此,随着集权方式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范围拓宽,由大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逐渐向小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延伸,其边际收益呈显著下降走势。这意味着,如果所有的公共产品都采取集权方式提供,则整个公共经济部门的资源配置效率就会低下,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就会降低。正是在这个作用上,集权往往是相对的,绝对的集权在现实中非常罕见,即便是在封建专制时代,君主的集权也是有限度的,其通常会“自上而下”建立委托链条,通过适当的分权来提升效率。
和集权相比,分权的好处集中体现在其可以充分照顾到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需求偏好的差别,进而有助于实现公共产品供求均衡。在广阔范围内,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不同社会群体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有不同的偏好,如果采取集权方式提供这些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难以充分考虑到这些不同偏好,会因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结构、时间、方式等不合理而导致效率损失。西方第一代财政联邦主义者对此有过系统浅析,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斯蒂格勒的“菜单论述”、特里西的“偏好误识论述”以及奥茨的“财政分权定理”。但是,分权毕竟应有限度,因为,其虽然可以解决小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但对大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的供给,单纯地采取分权方式提供并不能保证效率原则的实现最新会计毕业论文。因为这类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超出分权方式下任意一个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管辖范围而有着效益外溢,需要协商谈判才能解决这类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由此需要付出交易成本,该成本的大小和参与交易的主体数目多少有直接联系。假定每一交易主体的管辖范围一定,则该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越大,交易主体数目就越多,分权提供的成本也就越高,也就越需要通过集权的方式来提供该类公共产品。另外,过度的财政分权不仅增加不平等以及加大地区间进展的不平衡[1],还难以解决宏观经济稳定和收入再分配不足。“旨在影响就业水平和通货膨胀率的收支政策,应当由联邦政府执行。没有一个州或地方政府大到可以影响整个经济活动的程度。例如,让每个地方政府各自发行货币和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是没有道理的”[2]。以这个角度说,分权的边际收益也是递减的。假定整个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一定,既包括大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也包括小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那么,在完全通过分权方式提供公共产品的前提下,随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越来越大,分权方式的局限性就体现得越来越显著,也就越来越需要在公共产品供给中加入集权因素。Thiessen对OECD国家的实证探讨也支持这一观点。他发现:当财政分权程度很低时,提升分权程度可以提升经济绩效,但在分权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后,再继续提升则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财务会计毕业论文。[3]由此,在现实中,即便分权程度再高,也不可能由地方政府解决所有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至少全国性的公共产品需要由政府来提供。
既然无论集权还是分权边际收益都是递减的,那么在政府间合理划分财政管理权限,就需要实现集权与分权的边际收益相等。这实际是要解决所谓的“联邦制悖论”,Defigueiredo和Weigast(1997)指出:联邦制度的自我运转面对着困境:如果政府权力过大,则其会对地方滥用权力;如果地方权力太大,则其会搭便车、欺骗及不同政府合作,甚至影响国家的稳定。这意味着只有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实现均衡才能使制度安排具有自我稳定功能。此时政府间权力划分联系这一特度安排的净收益就达到最大值有关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在图1中,以左到右,集权的程度由0提升到100%,其边际收益MBC递减,以右到左,分权的程度由0提升到100%,其边际收益MBD也递减,那么在两条边际收益曲线的交点E就实现了集权与分权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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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体制下,高层政府关于财政分权必要性的认识很少,假定k0趋于0,此时分权革新会导致高层政府负效用趋于无穷,由此其不可能推进分权革新。但随着高层政府对高度集权体制本身以及集权体制下经济绩效的反思,随着对别国方式观察的逐步深入,高层政府会逐渐积累起对财政分权必要性的认识ki,这样政府间财政分权制度会变迁到λi阶段会计的学年论文。此时高层政府获得的效用为UHi=-λ(a1/ki-a)+bkiλiα>0会计类论文范文。此时,如果高层政府要进一步推进革新,使财政分权制度达到λi+1阶段,则必须使预期的效用满足下面的条件:
UeHi+1=-λi+1(a1/ki-a)+p(λαi+1-λαi|ki)(λαi+1-λαi)bki+λαibkiUHi
其中,p(λαi+1-λαi|ki)表示高层政府关于协调政府间联系规律性的认识由ko增加到ki时,高层政府预期制度由λi演进到λi+1时,经济绩效能以λαi增加到λαi+1的概率。为简化浅析,不考虑制度革新失败所遭受的损失。
由上式可知:当且仅当p(λi+1-λi)(a1/ki-a)/[(λαi+1-λαi)bki]时,高层政府才会主动把制度以λi推进到λi+1。但是,当高层政府对协调处理政府间财政联系的规律性认识很不充分的时候,即当ki的值非常小的时候,(a1/ki-a)/bki非常大,由此,如果不等式能够成立,唯一的条件是λi+1-λi非常小。这表明,在高层政府关于协调政府间财政联系规律性的认识很不充分的时候,制度的改善余地非常小。由于UHi是关于λi的凹函数,由此当高层政府对制度变迁必要性缺乏足够认识的时候,其制度供给的最大推进程度为:λ*i=argmaxUHi=[bki/(a1/ki-a)]1/(1-x),很显著,当ki非常小的时候,λ*i是非常小的正数。此时制度演进非常缓慢。
但制度演进缓慢并不意味着制度变迁要永远处于制度锁定状态。目前的体制设计思路不利于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目标,使人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而“人权不仅是财政体制设计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一切体制与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以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历史教训归根结底在于执政的没有通过全面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保证人权的实现”财务专业毕业论文。[10]由此,长期来看,不合理的体制设计思路最终要得到纠正和转变。但在我国目前政府间权力划分的格局下,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对体制设计的集权倾向难以产生直接的实质性影响,因为其必须对政府或高层政府负责。在明确知道政府或高层政府具有集权偏好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包括基层政府的领导人不会冒着牺牲自己仕途晋升机会的风险直接向政府、高层政府提出分权要求。但是地方政府相对政府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是不能否认的,毕竟是直接面向辖区民众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政府可以采取各种指标来考核地方政府行为的有效程度,但是信息方面的劣势使之不可能对地方政府具体提供公共产品的历程和具体的实现方式、策略有准确的了解,这就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采取各种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条件。现实中,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已经体现得十分显著,比如,为了完成政府或上级政府所要求的GDP增加率、基础设施供给水平等各项考核指标,为了使自己的指标完成情况超过与自己有竞争联系的其他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已出现严重异化,为吸引投资,一方面要提供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另一方面要向投资者提供全面的税收优惠,这自然加大了财政收支压力。虽然要求地方财政收支必须保持平衡,但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都通过或明或暗的渠道举借了大量债务,由此必定加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只要政府相对地方政府、高层政府相对基层政府在政府间权力划分中所具有的优势地位不进行调整,体制设计中的集权倾向没有实质性转变,那么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就会呈现日益严重的走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累积最终要超出地方政府自身的承受能力,以而转化成全国性财政风险进而影响到政府自身的利益。刘尚希认为,应把公共风险作为政府支出范围的判定标准,提出了公共风险→公共产品→政府支出的逻辑思路。[11]按这一思路进一步推论,一旦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威胁到社会稳定时,这种风险的化解就成为全国性公共产品,这自然需要政府出面干预财务类论文。这种债务风险的倒逼机制最终会迫使政府对政府间权力划分联系做出实质性调整,承认自己在监管地方政府行为方面所具有的劣势和地方权力机关在监管地方政府行为方面所具有的比较优势,进而对公共权力的分配格局进行调整,由强调纵向的委托转向强调横向委托。一级政府对同级人大负责,地方政府的相对独立性将增强。中国基层的正由村级选举、乡镇直选向县级直选进展,这是我国政府间权力划分联系已经开始发生变化的体现,显示了制度未来变革的方向。由于地方政府在提供受益超出其辖区范围的公共产品方面并不具有比较优势,所以出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会“自下而上”授权,由此仍然可保证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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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一凡
Realization of Balance between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and
Optimization of Financial System in China
Li Sen
(Finance and Taxation Sc摘自财务会计毕业论文范文http://www.328tiBEt.cn
hool,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nan 250014,China)
Abstract:Marginal revenue in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is diminishing. In order to divide financial management power reasonably between governments, the marginal revenue in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should be equal. If the government is altruistic, and pursues the maximization of public interest, the adoption of the “upbottom”decentralization or the “bottomup” authority will contribute to the balance between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But if the government is selfinterested, the “bottomup” authority rather than the “upbottom” decentralization will help to achieve the balance between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The problems in financial system lie in the division of special power in the government in China.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it is necessary to traner the authority from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o subordinate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Keyword:centralization; decentralization;摘自会计类毕业论文http://www.328tiBEt.cn
balance; “upbottom”; “bottomup”2012年第2期税 务 与 经 济No.2 Mar.1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