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务会计鉴定意见可采性规则探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30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法务会计鉴定在经济诉讼中应用的逐渐增加本科会计论文,法务会计鉴定意见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采性规则为法官在采纳鉴定意见时指导,防止靠的鉴定意见诉讼,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文章借鉴英美法系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法务会计鉴定的特点【会计论文范文】,了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采性规则。
【会计论文范文词】 法务会计; 鉴定意见; 可采性规则
法务会计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是一门会计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在经济案件的审理中,都会涉及财务【会计论文】,由会计专业人员判断和鉴定,专业性的意见定案。鉴定工作便是法务会计鉴定。司法机关内部会计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有限,鉴定工作的要求,为了避开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独立于诉讼双方、法庭或仲裁机构之外的方来承担法务会计鉴定,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由独立性很强的注册会计师来担任这项工作最为合适。

一、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采性

法务会计鉴定意见是指法务会计鉴定人司法机关或诉讼当事人的指派或委托,运用会计学、审计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原理策略会计专业论文对经济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专门【会计论文】浅析【会计论文】判断而的鉴定意见。法务会计鉴定工作一般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完成的,与司法机关内部会计人员的司法会计鉴定不同。法务会计鉴定意见属于鉴定论文范文,是一种专家证据。法定证据的一种①,其并不具有必定的权威性,可采性才能诉讼程序。
可采性是英美法系证据规则,它是指证据的能被法庭所接受的性质。证据具有可采性,它诉讼程序的资格,但并不表示其一定能采信。采信是指证据法官采纳并将其认定案件事实的。可采性是采信的,证据在具有可采性的上才能采信。我国法律缺乏对法务会计鉴定意见可采性规则的规定,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对鉴定意见的采纳较为混乱,鉴定意见未经审查和质证就被法官采信。这样会使某些虚假的、靠的鉴定意见在庭审中被淘汰,对案件审判的公正性造成了的影响。,建立完善的法务会计鉴定意见可采性规则,对法务会计鉴定意见严格的审查,使那些具有可采性的鉴定意见能法庭。

二、英美法系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以美国为例

可采性规则是英美法系证据法的核心【会计论文】。在英美法系中,美国关于专家证据可采性的规则完备。从弗赖依规则开始,诸多判例,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逐步完善,其了阶段。
20世纪以前,美国还未建立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评价专家证据是看该专家在领域内论文格式范文成功而非证据本身论文格式范文科学。1923年的“弗赖依诉美国(Frye v.United States)”案,哥伦比亚上诉法院以判例的形式了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弗赖依规则。该规则,专家证据的科学技术或原理在其所属的特定领域内确立并性的接受,专家证据才具有可采性。弗赖依规则一定上确保了专家证言的科学性,但它的“接受”标准过于严格,导致大量新兴的科学技术在法庭运用。
1975年的《联邦证据规则》放宽了专家证据的可采性标准,该规则第702条规定:科学、技术其他专业知识事实裁判者硕士论文证据确定争议事实,那么专家要求的知识、技能、经验、训练教育的证人就专家意见其他形式作证。显然这一标准对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定过于宽松,它强调了专家证据的性但考虑可靠性。
《联邦证据规则》对弗赖依规则的效力作出规定,美国州在可采性标准上仍弗赖依规则,造成了专家证据可采性标准的混乱,直到1993年“道伯特案件”的判决,联邦最高法院明确《联邦证据规则》具有优先效力,弗赖依规则适用于联邦法院系统,道伯特规则也产生。其规定判断专家证言的可采性应考虑因素:一是所的原理或技术论文格式范文验证并已经验证;二是该原理或技术论文格式范文已公开发表并被同行;三是适用该原理或技术已知的和潜在的错误率多大;四是论文格式范文制约该原理或技术使用的标准;五是该原理和技术论文格式范文已被同领域大人所接受。1999年,对Kumho Tire案的审理,联邦最高法院将道伯特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专家证据。
2000年1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道伯特案和Kumho Tire案的判决为,对《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了修订。该修订对《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了重大修改,增加了审查专家证言可靠性的三个标准:(1)专家证言建立在的事实或之上;(2)专家证言是可靠的原则和策略会计专业论文所得的结果;(3)专家证人以可靠的方式将原则和策略会计专业论文应用于案件的事实中。修订后的《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使得判断专家证据可靠性的标准更加,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法务会计鉴定意见可采性规则的建立

借鉴英美法系中美国专家证据的可采性规则,从性规则、可靠性规则、合法性规则和法务会计鉴定资格规则四个来构建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采性规则,并对每个规则都的判断标准。

(一)性规则

性是证据具有可采性的。在英美法系证据法中,证据具有性才采纳,证据法的一条原则。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性是指法务会计鉴定意见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某种客观的联系,对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证明作用和确实的。
性规则要求法务会计鉴定意见与案件一定的联系,其证明的【会计论文】属于依法运用证据证明的待证事实。一项证据的论文格式范文案件的争点【会计论文】,则它与案件最低的联系,便不具有性。法务会计鉴定意见是指法务会计鉴定人经济案件中涉及财务会计专门【会计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一般都与案件一定联系。,在保证鉴定意见同案件客观联系,还要求该鉴定意见对案件的待证事实起到支持或否定的证明作用,对于案件的审判具有实质性的。对于案件来说,法务会计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和它不具有一定的,对案件待证事实起到实质性的证明作用,即使是正确可靠的也不具有可采性。

(二)可靠性规则

可靠性是指法务会计鉴定人科学原理、技术策略会计专业论文和财务的鉴定意见是真实可靠的,从两来判断其可靠性:一是法务会计鉴定人的原理与标准、运用的技术策略会计专业论文科学可靠;二是法务会计鉴定的财务会计真实可靠。
在审查专家证据的可采性时,道伯特规则和弗赖伊规则均对专家证据的原理或技术有一定要求。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原理与标准、运用的技术决定了其可靠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应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法务会计鉴定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以的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其鉴定标准。,法务会计鉴定应会计学和审计学的原理,运用审计的策略会计专业论文和手段,如查阅法、账账核对法、浅析【会计论文】性复核法等查账手段,对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检查、验证和鉴定,作出科学的鉴定意见。


在审查专家证据的可采性时,美国还要求其的真实可靠。,修订后的《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便要求专家证言建立在的事实或之上。法务会计鉴定的是与案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财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经济。这些鉴定的真实可靠会受到因素的影响,如保管不当或故意被调换。法务会计鉴定中,鉴定的财务不真实,即使鉴定的都要求,的鉴定意见硕士论文意义的。,法务会计鉴定的财务可靠是法务会计鉴定意见可采性的条件。

(三)合法性规则

合法性是指法务会计鉴定意见合乎法律的要求,从两个来判断其合法性:一是法务会计鉴定的程序规范合法;二是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表达形式合法。
美国1976年的People v. Kelly案中,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证据的者证明在特定案件中采取了正确的科学程序。该案确立的“科学程序”被是对专家证言可采性规则的补充。法务会计鉴定涉及大量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法官缺乏这些知识很难鉴定意见本身的正确与否来判断其可采性,可鉴定中鉴定人员推理的论文格式范文合乎逻辑、的浅析【会计论文】论文格式范文、鉴定的程序论文格式范文规范合法来对鉴定意见的可采性作出判断。法务会计鉴定应遵守合法的程序,鉴定程序缺乏规范,鉴定意见的正确性就得不到保障,自然难具有可采性。
一种法定证据,鉴定论文范文是鉴定书这一书面形式的,书面鉴定书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十九条规定应审查鉴定书论文格式范文具有鉴定的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明确的鉴定论文范文、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等内容。法务会计鉴定书是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表现形式,法务会计鉴定的,是法官判断鉴定意见论文格式范文具有可采性的。法务会计鉴定书缺乏形式要件的,应当认定证据能力,鉴定意见不具有可采性。

(四)法务会计鉴定资格规则

法务会计鉴定资格规则是指法务会计鉴定人具有法务会计鉴定所需的专业知识,拥有从事法务会计鉴定的职业资格。英美法系中,专家证人的资格是专家证据具有可采性的。《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明确表示专家具有专门的知识、经验或其他技能,专家证据才具有可采性。
法务会计鉴定是鉴定人经济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专门【会计论文】作出的鉴定,这就要求鉴定人精通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在经济案件是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会事先精心策划,事后又会努力掩盖犯罪事实,使得案件都非常复杂。这就要求法务会计鉴定人员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懂得如何依法搜集证据和鉴别证据,作出法律规范的鉴定意见。法务会计鉴定人是法务会计鉴定工作的者,其能力和资格影响着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客观可靠。,法务会计鉴定人员精通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又一定的法律知识,才有资格胜任法务会计鉴定工作,其的鉴定意见才具有可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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