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等院校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革新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纲要》明确提出“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的要求。“我们以《条例》和《纲要》为依据,抓住时机, 联合省教育厅给省委副书记王侠撰写了《关于在省属高等学校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报告》,深入浅析浅析了当前高校的财务风险,提出高校财务资产管理薄弱,高校风险急速聚集,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的意见。”闫开宁告诉记者,报告详细论述了在高校配备总会计师的意义及作用,进一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倡议。该报告受到了王侠的高度重视,批示组织实施,抓好试点。至此,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拉开序幕。
据闫开宁介绍,经过选拔,陕西省2010年正式向7所省属高校委派了总会计师。2011年,又向4所省属高校委派了总会计师,委派总会计师的省属高校达到11所。2011年初,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高等院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高校总会计师按照副校级配备,并作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纳入省管干部职务序列;总会计师初任须交流任职,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两届应当轮换。高校总会计师具有参与学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和重要经济活动决策的权力,并赋予总会计师依法领导和组织学校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职责,同时对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11所省属高校总会计师任职近一年来,工作已经步入正轨。目前,省属高校总会计师的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扩大。此外,陕西省正在积极推进民办高校设置总会计师的工作。

以协会为纽带推进队伍建设
2011年,在总会计师的队伍逐年扩大,总会计师的作用日渐显现,总会计师的职责备受关注之际,作为行业指导部门,陕西省财政厅协调组建了自律组织—陕西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协会的成立,一方面,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引导总会计师协会团结总会计师群体,在把握正确方向中繁荣发展,在财政革新发展中积极作为,在推进会计革新发展中彰显作用,在联系实际中多出 成果,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增强活力;另一方面,通过协会的宣传、服务和科研活动,凝聚人心,不断扩大总会计师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总会计师社会地位,提高总会计师社会认知度,塑造总会计师社会形象,为推动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创造条件。
作为“老财政”,闫开宁回顾10年来,陕西省推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走过的历程,感慨很多。尽管在推动总会计师制度的进程中,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力和困难,但是一系列文件、法规的出台,无疑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累积了重要共识,营造了积极的氛围,扫清了制度障碍。
有了这些前期的铺垫和准备,也就为高校总会的试点创造了条件。
“总会设置要积极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闫开宁表示,总会计师职位处于单位的领导层,必须服从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等方面规定,因此,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和支持显得尤为关键。
“协调相关部门联手推动是关键。”闫开宁认为,由于高校、医院等国有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设置,涉及到业务管理、组织、人事、编办等多个部门,如果财政部门单兵作战,很难取得突破。因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求得共识,形成合力、借力推动总会计师制度实施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