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会计诚信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0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会计具有社会属性,会计岗位一般从属于单位,目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状况,是会计受社会方方面面因素制约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会计人员是上述资料的直接经办和提供者,会计信息失实会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况且诚实守信、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
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是会计与生俱来的品质.这就更突出了监督(制约)职能的重要性,监督既是体现监督职能又是一种自我约束。若失去了诚信,就没有核算职能的存在必要了。
而现今会计诚信缺失有很严重趋势,而其理由:我国企业产权制度不合理,造成委托人“虚位一;会计从业人员与会计执业机构缺少独立性,导致监管机制失灵;民事赔偿机制不健全,会计成本低;会计自身的特点及局限,为会计操纵提供了空间。重塑会计诚信必须从明晰产权、建立健全会计监管机制和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会计诚信;缺失;重塑



一、会计概论

会计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管理职能,其本质是对经济业务进行客观、真实、正确地反映。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已经不再单纯地记账、算账和报账,其功能延伸至参与管理和事前决策,但为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仍然是它的主要职能。然而客观近况是会计信息严重失实,存在大量做假、情况。
会计工作是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和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关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摊销需要在合理的会计估计及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制度下进行,会计假设、会计估计、权责发生制给会计信息中的虚假数字以存活的土壤。
政绩考核催生假信息。现行的许多行政考核办法中牵涉到的考核数据很多来自会计资料。为了达到理想的考核结果,不怕违反法规和公德,通过各种手法布置安排下属企业、单位违心地提供虚假数据供他们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这是媒体所披露的许多人升官发财屡试屡验的法宝之一,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是政绩升迁与假信息之间千丝万缕因果关系的深刻写照。

(一)会计的职能
《会计法》将会计基本职能表述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但有的《会计学》教材将会计基本职能表述为“反映和制约”;还有的学者认为“反映”就是“核算”,“制约”就是“监督”,只是提法不同,实质上是一致的。
长期以来,由于受“信息系统论”和“管理活动论”的影响,会计界对会计的反映职能和制约职能的地位存在着尖锐对立的看法。信息系统论者认为反映是会计的第一职能;而管理活动论者认为制约第一,反映第二。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地强调一方,而无视或贬低另一方。这不仅与“基本职能”的提法相矛盾,也不符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没有反映,就不可能进行制约,反映为制约服务,是制约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制约,反映就失去了目标和意义,制约决定了应如何进行反映,制约是反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映是制约的基础,制约是反映的目的。

1、“反映”与“核算”
“反映”是指按照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原理,对经济活动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即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对于将“反映"作为会计职能也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反映”包括观察、计量、记录、归纳、综合、浅析浅析、判断、预测和决策在内,是深刻地认识客观经济活动的过程。即“反映"是对过去、现在的反映和对未来的预测,是对表象和实质的反映,是对客观经济活动过程的深刻认识。还有人认为“反映的过程就是把大量会计数据转换为财务信息的过程。”
“核算”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的资金运动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记录、计算和报告。会计核算往往贯穿于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对经济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事中制约和事后核算。《会计法》所规范的会计核算,主要限于事后核算方面的内容,即对基本的会计核算策略和程序作出规定,而没有过多涉及事前预测、事中制约等管理会计的内容。
两者的区别在于:①“反映”比较抽象、概括,“核算”比较直接、具体;②“反映”的范围大于“核算”,并且“核算”侧重于过程,而“反映"侧重于结果。

2、“制约"与“监督”
从会计角度看,“制约”是指会计依据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应用一定的策略对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驾驭或支配,即通过指挥、调节和监督等手段完成预期的目标。“监督”,一般理解为监察督促。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对会计主体资金运动的反映来进行监察督促,使资金运动符合财经法纪和规章制度。监督一般应建立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利益冲突的基础上,没有双方利益的矛盾存在,也就不会产生监督不足。由此看出,会计制约一与“会计监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也有联系:“会计监督是会计制约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是与特殊的经济环境相联系的一种会计制约。”
《会计法》中的“会计监督”包括“会计的监督”和“对会计的监督”两个方面,从而形成了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而单位的内部监督是靠建立内部会计制约制度来实现的。


二、会计诚信

(一)会计诚信度缺失所带来的危害
1、对国家的危害。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如果大量的会计资料失真,直接影响国家税收,使国家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

(二)改善会计诚信的社会环境
会计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管理职能,其本质是对经济业务进行客观、真实、正确地反映。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已经不再单纯地记账、算账和报账,其功能延伸至参与管理和事前决策,但为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仍然是它的主要职能。然而客观近况是会计信息严重失实,存在大量做假、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会计人员是上述资料的直接经办和提供者,会计信息失实会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况且诚实守信、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
会计具有社会属性,会计岗位一般从属于单位,目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状况,是会计受社会方方面面因素制约的结果。

会计工作是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和货币计量等会计假设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关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摊销需要在合理的会计估计及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制度下进行,会计假设、会计估计、权责发生制给会计信息中的虚假数字以存活的土壤。
政绩考核催生假信息。现行的许多行政考核办法中牵涉到的考核数据很多来自会计资料。为了达到理想的考核结果,不怕违反法规和公德,通过各种手法布置安排下属企业、单位违心地提供虚假数据供他们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指标,这是媒体所披露的许多人升官发财屡试屡验的法宝之一,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是政绩升迁与假信息之间千丝万缕因果关系的深刻写照。

利益驱使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因素。减少企业利益流出,争取所有者利润最大化是业主的终极追求,会计人员替业主打工,其中的利益关系是明摆着的。在情况相当普遍,提供了假信息又不至于造成严重损失时,有的会计人员就会违心地替业主效力。
为税务、银行、工商及政府机构等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也是会计的职责或企业经营活动所必须,但各个会计信息使用单位的使用目的各不相同。比如银行,考察企业的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及其他综合评价指标,确定是否对有关企业提供贷款是它们的使用目的。指标合格的企业才能贷款,对偿债能力差的企业贷款肯定不放心,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往往不少企业的报表起初交给银行时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做后却又去贷款了。

有关法规与经济发展环境不协调也给会计信息不一致以可能。如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与税收法规之间的严重分离,使会计核算中产生了大量的调整内容,有时甚至需要另设税收会计进行核算,这为企业设置两本账打下了伏笔。
信息传播媒体、相关软件的多样性也是一个因素。设想政府、税务、银行、企业使用的信息数据全都联网的话,假信息不是很难存活了吗?
正因为会计诚信受整体社会环境的影响深刻,单纯靠会计诚信教育、或指望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单方面的提高,就根本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不足是不现实的。应在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同时重视全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力度;转变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根治地方保护主义,努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先进科学技术生产力的作用;从软件、硬件上,从防范与治理两方面,双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本上消灭假账,还会计信息以本来面目。
如果说会计信息是一个组织经营运作情况的镜子,那么会计本身便是社会环境的一面镜子。

(三)会计诚信产生危机的浅析浅析
1、会计本身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我们常看到会计人员为一分钱的差错而折腾半天。会计给人们的感觉就像是一门非常精确的科学,但事实上会计是一门貌似精确但并不很精确的科学,这是因为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的选择余地较大。不同的选择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2、是会计原则为会计信息虚假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得(或相反)来操纵利润。
3、是会计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策略、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

(四)维护和提高会计诚信水平的措施
从会计诚信原则缺失理由的浅析浅析,我们可以知道,要维护会计诚信,一要靠人,而人应是有信誉之人;二要靠法规制度;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会计是要人来做的,只有诚信的人,才能使会计诚信恢复;但没有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即使是诚信的会计人也会陷入“囚徒困境”。而法规制度不仅指会计法规制度还应包括政府监管制度,法人治理制度、审计制度、企业内部会计制约制度等等。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提高成本。
既然利益的驱动是造成会计失信的根本理由,那么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提高者的成本,使其“失信成本打大大高于“守信成年"时,会计诚信原则自然会得到维护和提高。
a、是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杀头,使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大幅度提高会计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
b、是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虽然我国出现了许多公司会计事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起针对公司真正实施的民事赔偿案例,股民也没得到违规公司的一分钱赔偿。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出诉讼。
c、是推行诚信保险制度。根据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对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要求其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当公司出现诚信不足,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时。保险公司必须负责赔偿,这样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又使保险公司为了自己不受利益损失,必定加大对投保公司的监督,通过市场行为进行监督,降低监管成本。
d、是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将其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的机构进行取缔,对会计的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对会计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提高者的成本,降低收益。

(2)加强会计诚信的法制和政府监管力度,发挥法律和行政力量。
从有关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的“精确制导一不足。所谓会计法治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么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转变“民不举、官不纠"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锁定少数重大违法企业和最恶劣的行为,解放大多数企业;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主要责任人,把会计人员解脱出来,集中打击关键目标: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瓦解两者的欺骗联盟。此外,为了改善会计的法制建设,还应尽早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作为对《会计法》的细化和延续。这样在执法过程中容易操作,自然也就加大了法律的约束力,有利于推动《会计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从有关会计的政府监管来看,应当解决政府在会计诚信建设的定位不足,把政府在会计诚信体系中的作用明确起来。现在社会上之所以出现很多的会计失信行为,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没有及时有效的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必须通过加强政府对会计诚信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发挥其对会计诚信的激励约束和对失信行为惩罚的双重机制。切实对那些信誉高且公正的会计服务组织和信用程度高的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给予较高的经济利益,对那些信誉低、帮助企业弄虚作假的会计服务组织和严重失信的企业,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以至逐出市场,净化会计环境。要着力解决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各种监督管理部门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对查出的不足负责执法和监督,对未发现的不足不负任何责任。因此,政府监管也应该引入风险机制,应明确执法者和监督者的责任,这样有利于杜绝执法和监督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同时更要着力打造信用政府。各级政府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地方保护,提高政府的信用度。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浮夸风,把诚信作为一个地区、部门考核的政绩指标。

(3)加强社会教育机制,启发行为人的良知。
诚信在多大范围和什么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取决于诚信的宣传和教育。要让人们认识到,诚信是重要的并且有益的,诚信是必定趋势,不诚信的人终究要倒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取之有害”。非诚信行为是占小便宜吃大亏,是饮鸩止渴,为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会计诚信教育的主要对象,应当是掌握会计诚信水平支配权的强势集团,包括企业负责人,能够制约企业负责人的政府官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一般的会计人员,我们长期以来企图通过提高会计人员地位和业务水平,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事实上收效甚微。用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准来减少会计,是隔靴搔痒,作用将十分有限。教育要求以事实为基础。纠正人们的行为将有赖于有效的奖惩措施的建立和实施。即通过奖惩措施的实施使不诚实者付出巨大的成本,诚实者获得奖励,从而使得选择诚信成为一种理性行为。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当理性人衡量了诚信行为带来的收益——光明的职业前景、融洽的同事关系、良好的社会信誉;与不诚实者将付出的成本——晋升无望、时刻面临失去工作的威胁、受到同事的鄙视和冷淡;那么,理性的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从而,诚信教育将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说教,它将成为一种自觉的、理性的选择。

(4)加强社会监督与评价机制,发挥社会力量。
有关会计诚信近况来看,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是我国目前迫切要完成的大事。有一则小故事,颇有意味:一位留学生在国外乘公共汽车逃票,当时并没有对他罚款,他自以为洋洋得意,谁料毕业找工作时才发现已被记录在案,虽然学习成绩优秀,求职却遇到障碍。他因小失大,后悔不及。这则故事令人回味,也令人深思。我们是不是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现实情况,用规模先进的信息数据库记录大量企业与个人的资金往来与商品交易的种种资料,提供客户查询,一旦有不良信用的记录,在工商注册、银行贷款、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服务以及人才聘用等,将受到制约。相反,为鼓励获得守信等级高的企业将可优先获得发行股票和银行贷款等各项优惠条件。用完善的会计信用制度,来制约会计领域中的虚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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