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谈文:固定资产核算对企业作用探究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31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固定资产核算对企业的意义探究
【摘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内容,在经过实际运用以后,笔者认为,有个别地方不尽完善,难以理解,现举例说明。
【关键词】资产核算 会计内涵 价值
有关支出科目的会计内涵与固定资产的价值概念相矛盾就是其中之一。
主要表现在:
第一,不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固定资产既然有它的价值和实物形态,在实际工作中就要如实地核算和反映。众所周知,固定资产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使用过程中的不断损耗,势必导致价值贬值。然而,现行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核算中,固定资产自从购置入账的那一天起,至批准处置报废日止,它的账面价值就是它的原始价值。这表明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这必定导致固定资产价值的虚增;同时,不能正确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第二,不能正确地反映单位整体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始终不变性”,必定导致“固定资产”科目所反映的余额都是不公允的,从而导致无法正确反映事业单位整体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当单位拥有的旧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总额中占比重较大时,情况就尤为突出,极有可能使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失去相关性,误导不知情的报表使用者,认为固定资产水平先进,技术可靠,从而作出一系列错误决策,显然,这都是由“始终不变”的固定资产科目所提供的不公允信息造成的。
第三,无法正确核算自制固定资产。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一般情况下同时发生增减变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除外),但自制固定资产在制造过程中发生有关费用时,虽尚未具备一定的物质形态,但它已经形成了资金占用,也就是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价值,会计制度却未规定固定基金的增加,从而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思路不清、认识模糊、无所适从的现象。
第四,有关科目的核算内容与相关概念不相符。如:“事业支出”科目,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只是货币资金的一种物质形态变化而已,货币资金并未耗费掉,而制度要求的账务处理方式是,借:事业支出(或专用基金或专款支出),贷: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这样势必虚增了“事业支出”,年终结账时,又虚减了“事业结余”,造成账实不符,也不利于固定资产管理及有关部门编制预算。(责任编辑:会计论文)>
第五,基建会计不在会计核算体系之内,在管理上形成“账外账”。这样,既不利于基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又使在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流动情况与整个单位的资金运动脱节,无法真实反映整个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貌和资金的来龙去脉,既虚增了支出,又虚减了结余;既看不到用于基建的资金落脚何处,又看不到建造的固定资产如何核算。
第六,购置固定资产的固定基金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固定基金核算采取了双重会计核算,难以理解。制度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贷:其他应付款;支付租金时,借:支出账户,贷:固定基金;同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可以看出,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其固定基金是按所支付租金的来源增加,而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固定基金则不是按购买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增加,而是采用与固定资产同时增加的办法来核算,这就从制度上造成了形成“固定基金”科目的信息来源不统一,令人难以理解。
第七,有关“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规定不严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规定了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投资的账务处理策略,而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出租、联营等方式参与营利活动及事业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投资等业务活动没有规范其具体核算要求。
改善倡议:
第一,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下,设置“折旧费”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计提折旧时,以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对上月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情况进行调整后,计算出当月应计提的折旧额。按月提取折旧的账务处理,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折旧费,贷:累计折旧。
第二,倡议增设“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核算本单位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建、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单位支付工程款项时,借:在建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工程完工结算补计工程价款时,借:在建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工程验收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工程;新转入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要提取折旧。这样,将基建财务核算工作并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内,有利于基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也使单位的整个会计核算体系比较完整,同时,避开形成“账外账”或账外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事业单位经批准将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时,借:事业基金$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变卖、投资、出租必须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有租金收入或附属单位上缴的承包款要按照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要依法纳税。(责任编辑:会计论文)>
第四,事业单位接受外单位投资增加固定资产时,一方面反映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相应的投资基金的增加;收到投入的固定资产时,应按原值,借: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贷:事业基金$投资转入,按原值减去评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累计折旧。
第五,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要与单位自有固定资产区别核算。在将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的同时,要确认负债,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为此,要单独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并交付使用时,按双方合同协议价,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每期支付融资租赁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提取折旧时,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折旧费,贷:累计折旧;租赁期满,资产产权转入本单位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这样,经过改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账务处理,能够较准确地反映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整体状态及价值状况,使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更具相关性及可靠性,从而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较严密一些,更贴近实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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