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会计信息监管理由探讨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17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我国会计监管近况

会计监管主要是指政府及非政府机构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目的,依照有关的法律和规章,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对企业的会计行为所进行的干预和引导。会计监管不足由来已久,相应法律制度也不断地完善。我国从1985年《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到新修改的《会计法》,其中都对会计监管进行了详细规定。会计监管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内部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单位为保护其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制约风险等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策略。内部会计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社会机构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社会监督以其特有的性和公证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证性。将社会公众的力量与社会机构的专业力量相结合,形成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也是与会计事务的广泛存在。 国家监督。国家监督也称之为政府监督,也是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是实施会计工作国家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检查部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监督各单位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监督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二、我国会计监管的主要不足

1.会计机构监管职能弱。企事业单位是会计监督管理的基层机构,也是会计的执行者。随着经济体制革新的进一步深化,企事业单位独立性越来越强,这时虽然有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健全,但也有一些企业的经营者、领导者独断专行,进行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有些经济案件,如美国爆出的安然事件让会计成为中外关注的焦点。除此之外,我国也出现了蓝田集团以及科龙集团的会计事件。此类事件中,由于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使其向集体利益倾斜,单位领导人的打击报复使其不能依法办事,弱化了会计监督管理。 社会监督不力。新《会计法》构建了单位内部监督管理、国家监督管理及社会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管理模式。当前,不仅国家监督管理、单位内部监督管理也下降,而且社会监督不力。根据国际惯例,管理企业的财务活动要交给社会,即交给那些具有“经济”作用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管理。但是,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体制理由、职业标准、人员素质、职业环境等不足,使社会监督管理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单位内部制约制度不健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为维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制度是很必要的。有些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尤其缺乏各种监督管理制度,连起码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也不设置,有时连简单的内部牵制制度也不要,即使有,而且较健全,也存在不落实、不执行、不考核的不足,使制度形同虚设,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