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初探
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现实需求
1.传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绩效审计势在必行。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出借、挤占、挪用、管理不善等违法违规现象日趋减少,因此应把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作为重点。以绩效审计为主要方式,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与规范管理,掌握社会保险基金总体状况,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浅析浅析不足,推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需要实施绩效审计。目前,全国较高的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增加了管理成本和运营风险,较低的社会保险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又加大了基金的安全与贬值风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地方财政解决未来负债的压力较大。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监督的基础上,作出独立客观评价,提出可具操作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倡议,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主要通过对基金的筹建、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通常所说的“3E”)的审计,客观反映和浅析浅析评价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在保护民生、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所发挥的保障功能。
1.经济性:指基金管理成本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以最少的投入实现目标。通过浅析浅析社会保险机构规模是否适当,人员数量、结构是否能够满足正常业务工作需要。对社会保险机构使用的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估,减少管理成本。
2.效率性:指基金管理能够获得最大的效益,实现最优的投入产出比。运用工商、税务的登记信息与社会保险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确认单位是否应保尽保。通过将个人缴费信息与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情况进行比较,确认单位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是否真实可信。比较基金支出类型与方式,查处违规支出,堵塞漏洞。浅析浅析基金平衡运行情况,研究缴费比例和支出范围的合理调节给基金收支平衡带来的影响。
3.效果性:指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关注社会保险是否起到基本的保障功能,是否承担过多责任而造成社会保险不堪重负。关注社会保险对群众的整体保障力度,通过对各类人群享受的社会保障的浅析浅析,浅析浅析社会保险的整体保障能力。关注覆盖面,在制度设计上有无盲区。关注基金使用的公平性,查找社会保险制度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障人群和保障层次之间是否存在制度差异。
三、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主要评价指标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来反映绩效评价标准。定量指标是可以量化的、客观的指标,具有评价的客观性。定性指标是难以具体量化的、主观的指标,得出的结论常带有主观色彩。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通常需要结合起来使用,以达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目的。
(一)主要定量指标
1.“经济性”标准的评价指标
(1)基金支出财政负担率指标: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所占比重,反映财力支出结构和保障水平情况。计算公式为:基金支出财政负担率=基金支出总额/财政支出总额×100%。(2)基金管理费用率指标:通过基金管理费用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额的比例来衡量基金管理成本高低情况。基金管理费用包括日常行政管理费用、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监管费用等。计算公式为:基金管理费用率=基金管理费用/基金收入总额×100%。
(3)实征率指标:衡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代征机构基金征收工作实际业绩情况最主要的考核指标,反映了基金征收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公式为:实征率=基金实际征收额/基金计划征收额×100%。
2.“效率性”标准的评价指标
(1)基金结余率指标: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额占当年基金支出的比重,反映支付风险状况。理论情况是一般至少需要三至六个月滚存结余才能保证正常支付运行。计算公式为:基金结余率=基金历年滚存结余额/当年基金支出额×100%。(2)基金收益率指标:衡量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到资本市场所获得的收益额与社会保险基金投资额的比率,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盈利能力水平的高低。计算公式为:基金收益率=基金收益额/基金投资额×100%。
3.“效果性”标准的评价指标
(1)社会保险基金生活保障系数指标:反映参保对象领取的社会保险金是否能满足基本的生活开支,是否与平均生活水平相匹配,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我国连续调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障了退休职工生活保障水平。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基金生活保障系数=参保对象领取的社会保险金/社会人均生活费用×100%。(2)单位(个人)参保率指标:通过实际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个人)数与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个人)数之比,反映应参保对象是否都已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说明社会保险覆盖面情况。计算公式为:单位(个人)参保率=实际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个人)数/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个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