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企业战略管理制度基础观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17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对于企业战略研究者来说,对制度的关注由来已久。企业是经济交易的主体,因此其战略选择和战略实施不可避开地受到所处的外部制度环境影响。随着20世纪80年代新制度主义思潮的兴起,企业战略学者开始越来越多地注意制度因素在企业制定和实施战略中所扮演的角色。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率先进入企业战略研究领域,而且迅速成为主流理论。其中,以交易成本经济学(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的影响最大。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被视为资源配置的体系(Williamson,1975,1985)。这种资源配置的体系可以分为市场机制和企业组织两种制度形式。不同制度对资源配置的成本也不同,一种制度替代另外一种制度的分界点在于交易成本相等。当某种制度(如市场)的交易成本低于另外一种制度(如市场)的时候,效率高的交易制度(市场)会取代效率低的制度(企业)职称论文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对企业战略的研究影响深远。例如,交易成本经济学对“制造”还是“购买”(Make or Buy)的战略选择的深刻指导意义。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Williamson的著作中对诸如垂直整合(Vertical Integration)、多元化(Diversification)以及多事业部组织结构(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等重大企业战略不足都有精辟的浅析浅析。如今,交易成本经济学仍然是企业战略理论的主要支柱之一(Wright, Filatotchev, Hoskisson & Peng,2005)。而系统地建立“以制度为基础”的企业战略理论始于彭维刚(M.W.Peng),1997年,Peng在AMR杂志上与Heath合作建立了转型经济体制内企业增长战略的理论浅析浅析框架(Peng & Heath,1997)。2003年,Peng在AMR发表了Institutional Transitions and Strategic Choices一文,给出转型经济体制下企业战略管理选择的一般理论模型(Peng,2003)。制度理论真正在企业战略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一年是2000年,这一年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AMJ)出版了由Hoskisson, Eden, Lau & Wright四人主编的题为《新兴经济中的战略》(Strategy in Emerging Economics)的特刊,将制度理论、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和资源为基础的理论并列为战略管理的三大支柱理论。
本文将从制度理论入手,利用制度基础观浅析浅析研究企业战略管理的视角和维度,以及这些研究所采用的变量设置和测量的策略,并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

组织社会学制度理论的研究视角

诺思在其1990年的开创性著作《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指出:“制度包括人类设计出来的用以型塑人们相互交往的所有约束”。他认为,约束包含了正式与非正式两种形式的约束。正式约束是指成文的法律、规定;而非正式的约束则是由习俗、传统和习惯形成的行为准则和框架。在1993年的著作中,诺思对制度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解释,认为制度应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即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行为规范、管理和自我限定的形式准则)以及上述两者的实施特点(Enforcement Characteristics)。诺思对“制度”给予了更广泛的定义,使之更适合企业战略管理的研究。
目前企业战略学者借鉴的社会学制度理论主要来自组织社会学。其对企业战略研究的贡献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即明确划分为制度的三个维度,解释同构化现象及提出合法性概念。

(一)制度的三个维度

诺思将制度定义为规则。这个定义范围广泛,避开了过于局限在某一功能(如市场)体系的缺点。组织社会学者对制度的界定要比诺思的更宽泛,制度不仅包括法律、规则程序、规范、传统和习俗,而且还“包括为人的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板等”(Hall & Taylor,1996)。但是,这样过于广泛的定义也存在缺点:“制度”的边界变得非常模糊,不利于设计相应的研究变量开展实证研究。
Scott(1995)在综合不同学科对制度的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三系统的理论模型,即管制制度、规范制度与认知制度。目前这个体系已经成为企业战略研究工作者观察和测量制度变量的基准模版。
管制制度来源于法律、政策、规定等具有法律权威或者法律权威类似的组织(如国家、政府)所颁布的各种细则。管制制度通过奖励或者惩罚来制约行为,因而是属于具有器具性质的制度系统。管制行动由专门强制执行机构实施,如和法庭。不过,管制有时候也表现为非正式形式,如表扬、警告、羞辱等。
规范制度属于社会责任(Social Obligation)的范畴。虽然规范制度也包含了一系列类似规则、规定、准则和行为标准等元素,不过它与管制制度那种强制性措施不同。前者更多地是建立在共享的价值观(Values)和社会规范(Norms)的平台上,带有很强烈的“道德”权威色彩。在道德操守要求很高的行业或者组织,如医疗、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金融等,这种规范的压力更大。规范可以通过证书、认证等人为机制的扩散,使处于同一制度环境下的组织更为相似。
认知制度属于个体或者集体对外部真实世界的认识和理解,并在内心“不证自明”(Taken-for-granted)地接收建立在这种认识和理解基础上的某种描述、比喻、象征或者符号系统(Symbolic System)。认知是一种自觉自愿的、不用证明(也无法证明)的心理活动,是外部世界在行动者内心的表象反映。认知系统的建立主要依靠学习和模仿(Mimetic),表现为对某种概念、教义、说教、意识、神话或者符号的认同。
Scott提出的制度三系统的模型意义非比寻常。首先,这三个制度系统的框架跨越了学科界限,涵盖了几乎人类社会所有的制度要素。从学科规范上看,Scott使得制度理论超越了传统理论的局限性,对制度来源、层面和约束机制进行了细化。这就使得研究者可以根据具体制度系统的特点,来观察制度对个体/集体的约束,推导出相应的理论假设。这就是Scott这三个系统为企业战略管理研究者广泛采用的理由,也是制度理论比其他理论(如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或者策略(如跨文化比较)更具有明显优势的缘故。其次,制度不再仅仅表现为一种外部的约束,而且是可以由内部产生的。这就是说,制度不仅是显性的、有组织的、可见的,也可以是隐性的、自发的和有意义的。如果管制制度和规范制度仍然或多或少标示着外部约束的特点(如政府和法律的强制力量或者行业协会的认可标志),那么认知制度则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或者内化的,是自觉自愿的、不问“是非”的。从这一点上来讲,认知制度的提出比讲习俗更有意义,因为发自内心的意愿本身就是制度的原始来源。这三个制度维度的框架说明了制度本身的复杂性与历史的“沉积”特点。这三个维度不仅表现为不同的层面相互之间有时可以一致,有时也可以相互矛盾。这三个维度不仅可以看作是国家与行业等宏观制度的构成,也可以作为浅析浅析企业组织这种微观制度的系统元素。因此,Scott的三个维度浅析浅析框架不仅可以指导宏观制度变迁等外部环境研究,也可以用来作为战略与制度互动和企业战略重组等设计企业层面的浅析浅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