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处理形式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18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当前,交易性金融资产对于企业的存活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随着新所得税法的广泛实施,金融易资产的所得税处理形式不断变化。本文浅析浅析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上的核算,又从三方面讨论了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形式。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所得税帐务处理在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后又发生了一些变化,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现行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中,主要使用资产负债法,企业应按照这一要求,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资产负债表中所列出的资产与负债进行比较,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来实现帐面价值的确定,并根据税法规定来实现计税基础的确定,而针对二者的差异,应分别确定为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此外,企业还应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以此为基础,来实现在一个会计期间中,利润表列出的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例如,2008年4月8日,甲居民企业购入乙公司8万股的股票,将其当做交易性投资。其中,该股票每股达到18元的成交,而其内的1元已经宣告却还没有分派股利。甲居民企业还支付了10万元的交易税费。而所得款项由银行存款进行支付,甲居民企业于5月8日获得乙公司的股利。直到本年度末,即12月31日,股票这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没有发生公允价值的变动,同时2008年甲企业实现了100万元的利润总额。因此,甲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只用作纳税调整,而没有其他纳税项目需要调整。对于甲居民企业在2008年应作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一)购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36万元
应收股利 8万元
投资收益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54万元
 

(二)收到股利

  借:银行存款 8万元
  贷:应收股利 8万元

(三)资产负债表日

1.关于递延所得税的浅析浅析
在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136万元的帐面价值,而到期末,其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因此保持了136万元的帐面价值。 在未来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计税时,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将能够税前扣除金额作为计税的基础,其也就是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所需的成本。 现行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于企业的投资资产规定了成本确定的策略:投资资产的取得方式如果是支付,就应将购买价款当做成本; 相反,如果投资资产是由除了支付之外的其他方式而获取的,就应将这一资的所具有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支付的税费当做成本。
例如,某企业支付154万元的价款来购买某一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这154万元中包含了8万元的应收未收股利,企业应对其进行债权处理,而不可以将其计入到投资资产相关计税成本中,也就是说,企业的这一金融资产应具有146万元的计税成本。 而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具有的是136万元的帐面价值136万元,其中的差异可以确认为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其具有

2.5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应交所得税的浅析浅析
以甲企业为例,其在2008年,实现了100万元的会计利润,当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过程中,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将10万元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实际上,其应在资产计税成本中计入,因此,企业应及时作相关纳税调整,此时应纳税所得额是110万元,同时应交所得税是2

7.5万元。

 

(四)在利润表上进行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根据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到企业的所得税费用是25万元。而关于所得税费用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

7.5万元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处理形式

(一)关于应交所得税的浅析浅析

甲企业于2009年实现100万元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20.4万元的投资收益,以企业所得税法为依据,居民企业通过对其他居民企业的直接投资于其他而获得的股利以及红利等一些权益性投资收益,都在免税收入的范围之内,由此可知,甲企业在2009年产生了79.6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19.9万元的应交所得税。但是,若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属债权性投资的范畴,就位于免税收入之外。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企业所得税不足有着明确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负债和其他投资性房产等,如果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在其持有期间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就不应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计入。当进行实际的处置、结算,应将处置金额进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这里的金额是指取得价款扣除了历成本而得到的金额。因此,对于甲企业来说,其在2010年会产生108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也会产生27万元的应交所得税。

(二)递延所得税浅析浅析

该交易性金融资产2009年资产负债表日未曾发生变动,帐面价值为136万元。 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46万元 ,因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1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异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当期无需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8万元,计税基础为146万元,二者之间的差异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5万元,当期需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万元。

(三)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19.9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9.9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9.9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计量的核算:
2010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8万元,当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变化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当年应作如何帐务处: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万元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 =27-2 =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2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7万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的有关规定,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不同条件下,有着不同的处理策略。因此,企业应深刻理解并掌握这些所得税处理形式所依赖的条件与环境,以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推动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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