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问题新《高校财务制度》执行过程中若干不足研究学年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6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制度要求高校将基建账并入学校会计“大账”,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要进行摊销,但对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全文对新旧制度会计处理的衔接提出了新的办法。
关键词:高校;财务制度;会计核算;问题财务毕业论文
1673-291X(2013)22-0179-03
原《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对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高等学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环境的变化,原《制度》已不能适应要求,特别是2012年4月1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规则》)正式施行。与《规则》修订相适应,财政部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有部分高校已采用新《制度》,大部分高校还在观望之中,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对接工作,有必要做好以下科目的账务处理。

一、基建账处理

旧制度把基建账与学校本级账是分开独立核算的,新制度要求在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应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把基建资金并入高校会计制度核算是为了理顺学校财务和基建财务的关系,高等院校应适应《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的要求,增设了“基建工程”和“在建工程”两个资产类科目,分别反映基建项目和非基建项目投资,这样可以使基本建设资金核算成为学校财务核算的一部分。对基建工程专项借款应计提应计利息,分不同情况处理: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属于应计入财务费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属于应资本化计入基建工程成本,这样提高了高校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
高校基建账中有“设备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为了体现了基建账与事业账的顺利对接,实施新制度时要将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基建账中的余额并入学院大账,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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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若基建账中有“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毕业论文会计范文
若基建账中有基建借款,则应将“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长期借款”;按照基建账中的“基建拨款”科目余额有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则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具体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
应收账款
贷:应付账款
长期借款
财政补助结转会计中专毕业论文范文
事业基金(或借方)
高等学校执行新财务制度后,应当每月将基建账中的相关科目发生额在学院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二、固定资产账户处理

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新制度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近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首先要做的就是清产核资,全面、准确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将为高校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需要对学校所有资产进行核实确定,做到账实相符。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资产归口部门全面清理,掌握真实、可靠的资产数据,完善资产明细记录,必要时可以聘请资产评估公司介入。对于用途交叉的固定资产,需要与归口使用部门协调,共同确定分摊比例,以便成本归集。清产核资是新旧制度衔接时的基础工作,牵涉范围广,难度大,费时长,各高校应充分认识工作的艰巨性,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与计划,保证后期工作的顺利衔接。

(二)确立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法

1.计提折旧范围的选择。六类固定资产中的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除此之外,已提足折旧资产和提前报废资产也不需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的选择。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用工作量法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所以一般还是采用年限平均法为妥,关键就要确定工作年限,参照企业的做法,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通常为二十至三十年;设备的折旧年限通常为五至十年;计算机等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三至六年。对各类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要持谨慎、务实的态度,折旧年限的选择,直接影响费用的列支,故而也会影响人才培养的成本。所以折旧一经确定,在以后各期会计核算期间应当保持一致,就不能随意变更。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

新制度“固定资产”科目标准已有提高,单位价值由500元以上提高到1 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由800元提高到1 500元以上),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存货(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

借:存货
贷:固定资产 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借:固定基金会计毕业答辩
贷:事业基金
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
借:事业基金
贷:存货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会计本科毕业论文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折旧并没有计入当期支出,只是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实质是采用了“虚提”折旧的模式,这也是高等学校会计与企业会计处理不同的地方。

三、无形资产财务处理财务会计调查报告范文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高等学校无形资产则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等,这些产权和权益与高等学校的主体利益构成密不可分的特殊权利。作为一类资产虽没有实物形态,但却是高校拥有的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中实实在在地存在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制度也规定“高等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具体到财务处理分三种情况: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范文

(一)外购无形资产

1.高校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购买时专业论文网

借:事业支出———?菖?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无形资产———?菖?菖无形资产财务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2.使用时按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的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摊销

(二)自行研发

高校无形资产的取得绝大多数为自行研制而成,但在研制过程中并不能确定其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因此,在研制过程中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如材料、调研、注册登记费、专家鉴定费、律师费等,按普通的教学科研支出先行核算:
借:事业支出财务会计本科毕业论文
贷:或银行存款
通过鉴定和验收,拿到正式成果,形成无形资产后,再将之前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借:无形资产——?菖?菖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使用时再按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的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摊销

(三)转让无形资产

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高校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获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菖?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已摊销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账户核算的是高校初始取得无形资产时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摊销”账户是核算因摊销而减少的无形资产价值,两个账户的余额相减,即为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
同固定资产折旧一样,无形资产摊销实质也是“虚提”的做法,摊销金额不计当期支出,这种做法平衡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要,无疑是新制度若干新规中的一大亮点。

四、净资产类会计毕业论文任务书

净资产是指高等学校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1.“事业基金”科目。事业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很大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在该科目下也不再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2.“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高等学校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主要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新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但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高等学校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要将原“事业基金”下的“投资基金”科源于:党校毕业论文范文http://www.328tibet.cn
目余额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若原“事业基金”下的“一般基金”科目余额中有无形资产项目,则应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方余额。
3.“专用基金”科目。专用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其他基金等,根据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或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新制度也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4.“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科目。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与原账中的“事业结余”科目有很大变化。
5.“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高等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高等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高等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相当于原“事业结合”中的部分。
此外,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账中“经营结余”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参与文献:
财政部.财会[2012]22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S].
财政部.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S].
[3] 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S].2012,(12).
[4] 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S].2012.
[5] 财政部.财会[2013]2号,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S].会计论文例文
[6] 陈怡松.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现状考察及对策思考[J].管理视野,2011,(1).
[7] 陆萍.改革高校无形资产核算刍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8,(10).[责任编辑 安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