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探析《审计法》对经济责任审计影响探析
【提要】《审计法》的修改和实施是我国审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决定的执行、审计结果的运用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于1994年8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执行,这部法律没有提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2006年2月28日《关于修改的决定》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下面我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审计工作的实践谈谈这一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而逐步提高。第一阶段,从法律和法规上没有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只是根据所有者对受托者所应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实施独立监督的需要日益迫切而进行的。第二阶段,以1999年5月24日、国务院所制定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颁发为标志,经济责任审计正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但这些规定只是行政法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第三阶段,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法》在总结这些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责任监督制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加以规定,以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也便于全面深入开展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关键词】《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于1994年8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执行,这部法律没有提及经济责任审计问题。2006年2月28日《关于修改的决定》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下面我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审计工作的实践谈谈这一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法律地位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进一步分离,从而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和开展。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始于80年代后期,成长于90年代。从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和发展过程看,经济责任审计可分为三个阶段。即1999年5月24日以前;1999年5月24日到《审计法》修改实施前和《审计法》修改实施后。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而逐步提高。第一阶段,从法律和法规上没有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只是根据所有者对受托者所应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实施独立监督的需要日益迫切而进行的。第二阶段,以1999年5月24日、国务院所制定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颁发为标志,经济责任审计正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但这些规定只是行政法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第三阶段,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审计法》在总结这些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责任监督制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加以规定,以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也便于全面深入开展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