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圆心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圆心在“民”结论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3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是审计人员的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执审为民”的延伸和拓展。要培育审计人员的核心价值观,要紧紧围绕“为民”展开。审计人员心中有民、一心为民,才能勤勉尽责,不负民之托付;永葆忠诚,不负民之期望;廉洁自律,不负民之期盼;依法审计,不违民之意志;独立审计,不负民之信任;乐于奉献,服务于民,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国家的廉政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是勤勉尽责,不负民之托付。根据词典,“责任”一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即一个人必须要做和应该做好的事情,责任意味着使命。从法律角度上讲,责任是应尽的义务,是自己必须要履行的一种职责。审计是受人民之托,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从事审计工作是审计人员应承担的职责。现代社会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进行国家治理,为了确保政府有效履行这种公共受托责任才有了审计制度的安排。由此可见,国家审计与生俱来便与责任密不可分。国家审计因受托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受托责任意识的增强及对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监督则是推动国家审计发展的驱动力。顺应政治发展的要求、紧随政府责任不断深化的步伐,国家审计不断拓展自己的审计领域、深化监督内容,从传统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Facticity)、合法性(Legality),逐步拓展到政府活动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进而延伸到国家治理的安全性(Security)、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和公平性(Equity)等,并以审计报告的形式来满足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需求,履行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职责。独立依法进行审计也是每一位审计工作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尽的义务。每一位审计人员都需清醒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将自己应承担的职责和应承担义务的内化于心,形成一种自觉态度,即形成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而将责任意识外化为一种自觉的行动。责任意识是一个人充分施展自己才能和自我实现的强烈驱动力,可以督促人勤奋上进、努力有为,审计人员具有责任意识,才会敢于承担责任、能够承担责任,才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通过依法独立的审计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获得人民的信任和尊重。反之,如果缺乏责任意识或责任意识不强,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审计工作,对待审计工作就会玩忽职守,甚至应付了事、走过场,得出的审计结论就可能有失公允性和客观性,工作成果就无法获得他人和社会的认可,无法获得信任和尊重。每一位审计人员都需清醒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并将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去,勤勉尽责,不负民之托付!
二是永葆忠诚,不负民之期望。现代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机关作为现代国家的组成部分,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因此,包括审计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当然以人民意志和利益作为其存在的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是肩负人民委托的监督职责的公务人员,审计人员应该秉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员、公务员和审计人员意识,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审计人员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最终都可以归结到忠诚于人民上。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党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法律是党成熟的政策和行动纲领,是最大化的民意,审计事业是人民托付的监督责任,所以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从本质上来讲都是忠诚于人民。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的时候,要时刻想着自己所肩负的使命,想着自己手中权力的源头,想着人民托付的重任,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坚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切实承担起维护经济安全之责,推动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这样才对得起人民的委托,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三是廉洁自律,不负民之期盼。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国家审计的职责,是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同时也是国家败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是职权和职责的统一,人民赋予审计工作人员以审计职权,更是交付审计人员一种责任,从事审计工作,实施监督,是审计工作人员的权力,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审计权力不能不行使,也不能滥行使。审计人员作为审计权运行的“官员”,只能是履行审计服务职责的主体而不应该成为享有审计服务的主体,更不应该拿手中的审计权力去“寻租”,谋取个人私利。审计腐败的主要表现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滥用执法监督权,为个人或团体谋取利益。因为审计机关不同于其它的国家机关,其是独立的、专司经济监督的职能部门,其并不掌握公共资源,也不涉及公共物品的分配或采购,其唯一能够用来交换的资源就是执法监督权。审计本身是国家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腐败行为相比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而言社会危害性都更严重,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就也尤为重要,审计人员的任何违规行为都会严重损害其形象,降低公众对审计部门的信任度。意欲律人,必先律己,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审计人员廉洁从政手册》和《审计干部教育警示录》,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以清廉为荣,以贪贿为耻,把廉洁从审作为基本操守,常怀律己之心,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同时要常思贪欲之害,对审计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反思,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经常为自己敲响警钟,在头脑中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只有自身素质过硬,在“糖衣炮弹”面前才能经受住考验。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审计工作持中公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才能够符合其职业操守,才能不负民之期盼。源于:免费论文网站http://www.328tib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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