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舞弊企业舞弊法务会计检查与鉴定

当前位置: 大雅查重 - 范文 更新时间:2024-01-22 版权: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近年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企业舞弊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可以用“舞弊成风”来形容。企业舞弊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后果。法务会计人员应该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各企业的舞弊行为进行检查与鉴定。本文针对管理舞弊与非管理舞弊的现象、手段和方法的法务会计检查与鉴定展开论述。
[关键词]专科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舞弊行为;法务会计;检查与鉴定

一、企业舞弊行为的种类

舞弊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按照舞弊主体的不同,即者身份的不同,将舞弊划分为管理舞弊和非管理舞弊两类。这种分类有利于深入剖析舞弊的根源,并寻找防舞弊的有效途径。

(一)管理舞弊

是指管理阶层所蓄谋的舞弊行为,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舞弊。与管理舞弊相近,还有一种难以辨别的盈余管理概念,其实质是指因会计准则留有较大的判断空间,公司管理者可以选择使其自身效用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会计学年论文范文

(二)非管理舞弊

也称为员工舞弊,是指企业中的职员利用内部控制的各种漏洞,采用涂改或伪造单据账册及其他手段贪污、盗窃或挪用财产的不法行为,常常表现在将或其他资产窃为己有。

二、舞弊的手段和方法

(一)歪曲会计准则

歪曲会计原则,是指故意滥用和误解会计原则,以反映管理层所需要的财务申报业绩,而并非真实的经营业绩。典型的歪曲会计原则的行为主要有:

1.粉饰变现偿债能力。2.粉饰营运能力。3.粉饰获利能力。

(二)利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

在会计原则规定得相当明确,不给企业以任何变通或歪曲的机会,企业仍然可以利用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盈余操纵的目的。如果企业想多计当期利润,可以采取的手段有:虚构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确认附条件收入、滥用销售截止日期、错报完工百分比、未授权配送或渠道填充、寄售收入。

(三)利用特殊业务

除上述两种方式虚构财务报告外,许多企业利用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虚拟资产等特殊业务来进行不正当的应用操纵。

1.利用资产重组,实现“置换”目的

这种情况在上市公司中较常发生。一些企业往往利用资产重组之机,将非上市公司的优质资产交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或把获利能力强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或者由上市公司把一些闲置资产高降价出售给非上市公司,最终达到操纵盈余,粉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目的。

2.利用关联方交易,调控“账面利润”

常见的关联交易有:利用转移,实现利润转移,将费用转移给关联方;改变投资核算方法,在成本法、权益法上做文章;置换资产,改变获利能力。

3.利用虚拟资产,虚构企业利润

虚拟资产是由于企业缺乏负担能力,而将实际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暂时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资产损失而形成的。将虚假资产作为利润的“蓄水池”,已是我国企业操纵盈余的惯用手法,他们常以各种借口,不及时确认摊销或不摊销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四)收入的贪污

收入的贪污是指企业员工从企业的收入中一部分的舞弊行为。主要发生在那些能接触到收入的员工身上,尤其在内部控制较为薄弱的小型企业常常发生。

(五)虚构职员工资名单财务毕业设计

虚构职员工资名单,是指虚报职员人数,并把虚构的职员姓名纳入工资系统发放工资,舞弊职员再以虚构的职员名义以某种方式取得其工资的一种舞弊行为。这种舞弊行为在那些职员流动速度快的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极易产生而大型企业如果设立分离的人力资源部门、工资部门和职工福利部门对职工进行严格控制,这种行为一般较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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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虚列加班时间

虚列加班时间,是指通过编报根本不存在的加班时间来计算和获取收入的舞弊手法。这也是一种通过工资系统进行职员舞弊的较常用的方式,通常发生在经理、董事的助理人员及其秘书身上。这种舞弊行为几乎在每个企业都会发生,但相对而言,大型企业中更易实现,因为填写工时记录卡控制不严格给了他们舞弊的机会。

(七)虚构卖方舞弊

虚构卖方舞弊是职员通过企业账户直接支付或对虚列的应付账款进行支付的一种舞弊行为。在小公司中,舞弊员工可简单地给自己开出支票提款,待银行对账单到来时,就用伪造的或作废的支票注销或替换用来舞弊的支票,因而,这类舞弊行为通常发生在那些调整银行账户或知道企业账户与银行账户不一致的员工身上。

三、企业舞弊的法务会计检查

(一)了解企业的整体状况

1.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完善

有效、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做到实行明确的责任划分,充分的职责分割,定期进行独立考核,等等。这些措施的贯彻实施,对企业内部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督和控制作用,若缺乏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没有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那么应该引起法务会计人员的密切注意,因为内控的缺乏使企业内部丧失必要的监督,留下了舞弊发生的隐患。

2.企业外部经济环境是否恶劣会计毕业

经济环境的恶劣和行业不景气、市场疲软等,必然给企业造成极大影响,管理层会遭受异常的压力,要抵抗住环境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继续实现所要求的目标利润,仅靠原有的手段和方法就显得不够,这时企业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抵御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而报表上仍显示出不相称的利润水平时,就可能有操纵利润的舞弊行为存在。

3.企业是否经常更换会计主管

管理舞弊要依赖会计人员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来实现。这时,企业的会计主管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要遵守财经法规;另一方面又迫于最高管理层的压力,坚持原则可能会遭受被解雇的危机,常常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如果企业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连续更换会计主管,法

(二)实施具体的法务会计检查策略和方法

1.剔除不良资产分析法

不良资产剔除法是指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比较,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即说明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有问题,也可能表明企业在过去几年因人为夸大利润而形成“资产泡沫”;或者将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增加幅度)比较,如果前者超过后者,说明企业当期的利润有“水分”,可能存在管理舞弊行为。

2.剔除关联交易分析法

这种方法是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予以剔除,分析某一特定企业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以判断这一企业的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与关联企业,法务会计人员就应该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企业发生交易,从而虚增企业利润,粉饰经营业绩,达到舞弊的目的。

3.剔除异常利润法

这种方法是从企业利润中剔除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以分析和评价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因为企业很多异常的利润都要通过这些项目体现出来,采用这种方法可以有效识别舞弊。

4.流量分析法

流量表分析法是指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以及总体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企业净利润进行比较,以判断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的质量。

(三)收入贪污舞弊的法务会计检查

1.收入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是否完备,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一个人职责太多,特别是这些职责中包括既保管资产又核算资产,既参与管理又参与调整银行往来账户,垄断与银行或与卖方的联系,这些都是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容易发生职员舞弊行为,应该引起注意。
2.检查收入短缺的事件是否有合理的解释,是否经常重复发生。收入短缺事件偶然发生应该是一种较为正常的现象,然而,重复发生又无法解释的短缺就可能隐藏着职员贪污的舞弊行为。法务会计人员在调查时,应该对这类短缺加以重视。
3.查证已注销的坏账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已注销的坏账是否已经收回,收回的坏账是否被截留。
4.针对大型企业的非正常经营收入的舞弊,法务会计要注意检查有关凭证是否完备,收入是否被人截留;查证有关财务是否已经出租,租金是否已登记入账;查证销售折扣、折让或折扣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和规范,验证销售折扣、折让或折扣的金额是否计算正确,是否都已登记入账。

(四)虚构工资名单舞弊的法务会计检查财会毕业论文

调查企业固定职员的实有人数,并和工资名单上列示的固定职员人数相对照,验证两者是否一致。如果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可能存在伪造工资名单的事实。

(五)虚列加班时间舞弊的法务会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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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卡,查实是否有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数额是否较大以及是否经常发生。如果某一人经常有加班时间并且数额较大,说明可能存在虚列加班时间的舞弊行为。
2.询问公司老板,其经理、董事的助理人员及其秘书身上,是否需要经常加班才能完成工作;同时要询问老板是否过问加班时间,是否亲自在工时记录卡上签名等。如果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法务会计就要提高警惕,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舞弊行为。

(六)虚构卖方舞弊的法务会计检查

1.函证企业开户银行,查询各种票据的号码和金额以及支付业务的手续和凭证是否齐全,并和企业的票据存根、存根进行核对,检查两者是否有相同之处。如果两者不相一致,就可能存在以伪造的或作废的票据注销账户的可能性,由此可以查出职员的舞弊行为。
2.对企业已经支付的款项进行函证,验证器支付的真实性。如果收不到回函,或投寄地点、投寄单位不存在,此时法务会计人员应高度重视,需要采用相应的替代程序,验证其真实性。
3.通过盘点存货、固定资产,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如果企业账户上记录的存货或固定资产根本不存在,说明可能存在虚构卖方舞弊的行为。

四、企业舞弊的法务会计鉴定

(一)认定虚假会计报表的受害者及其所受的损失

虚假会计信息的受害者是指因受虚假会计信息的误导而遭受损失的投资人,并且其投资损失和虚假会计信息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对受害人进行确认时,应将下列人员排除在外:1.没有看到或不知道该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而投资于该公司股票从而遭受损失的投资人;2.不在虚假会计信息期间投资了该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人;3.不在正规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人;

4.没有货丢失能证明损失源于虚假会计信息证据的投资人。

(二)认定虚假会计报表的责任主体

1.上市公司的责任。上市公司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体,他们是会计作假的最大受益者,通常采取虚增利润,虚增资产,虚增注册资本的手段虚报会计报表,属于上市公司的管理舞弊,上市公司应当为其承担责任。
2.会计师事务所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如果注册会计师明明知道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仍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因为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未能发现公司的行为而出具不适当的审计报告,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政府监管部门对监管处置违法违规上市公司不利,不严格按《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清除证券市场的混乱现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新闻媒体的责任。新闻媒体夸大歪曲事实,进行误导性宣传,故意提前或延后进行报道,以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对于这种行为,新闻媒体也要承担责任。

(三)检验法务会计检查结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确性

法务会计检查结论是否合法、合理和正确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质量。法务会计应该从检查结论依据的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完备性以及与结论的相关程度这几个主要方面来作出判断。

(四)认定职员舞弊的行为主体

无论是哪种舞弊行为,都有相应的行为主体。法务会计要从繁杂的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中,进行判断和鉴别,查证舞弊行为是否为嫌疑人所为,或是其他人所为,找准真正的舞弊人,从而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五)认定被私占财务的类别及财务的价值

首先根据法务会计检查得出的结论,判断职员私占的财务属于还是其他资产;其次要对私占财务的价值加以认定。如果是私占,具体金额可以直接从会计账目上计算汇总得出;如果是其他资产,还需要根据资产的性质、新旧程度、贬值程度、消耗磨损程度等方面来确定。财物价值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职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大小。因此法务会计在对财务价值进行计算确认时,要持客观、科学、公正的态度,认真验证每一笔会计账目和其中的每笔数额,从而确保准确无误,达到万无一失的效果。
参考文献:
张明霞,齐兴利.我国法务会计发展问题研究.商业会计,2011,18
杨学华,涂迪清.浅议舞弊控制视角下的法务会计研究.商业会计,2011,10
[3]许东霞,阎洪玉.解读企业舞弊信号及其对内部控制的影响——从法务会计视角.商业经济,2013,3
[4]杨烁.基于法务会计的企业舞弊治理研究.财会研究,2012,8
[5]吴雅琴,李湃.从法务会计角度审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金融经济,2012,9
作者简介:
李佳玲(1991—),辽宁人,女,渤海大学法务会计专业2010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