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税法财务会计与税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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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新的财务会计准则制度和税法条例的制定颁布,财务会计和税法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本文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详细概述了财务会计和税法的相关内容,分析了财务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财务会计和税法的共同发展,有利于做好财务会计和税务工作。会计毕业小结
[关键词]财务会计 税法 关系
1009-914X(2013)20-295-01
1.前言
目前我国财务会计正在不断的深化改革,逐渐向国际化发展,随之,税法政策也是逐年完善,这样,使财务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日益突出。如何处理两者间的矛盾已成为财务会计工作者所关注的热点。因此,相关财务会计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研究财务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关系,并且可以很好地区分两者,解决两者间的矛盾,从而能够顺利完成财务会计和税务工作。

2.财务会计和税法的概述

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股东、债权人和政府,而财务会计就是企业在这三种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之间进行经营成果的确定、形成和分配的工具。企业应向三个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以公认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为指导,以满足经济决策为目标,确认和记录经济业务,最终形成财务信息。财务会计核算的前提有会计主体、货币计量、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这四项,任何财务会计操作都应该以核算前提为依据,会计主体既可以是法律主体,还可以是经济主体。
税法是各种规范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它是国家法律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属于财政法或是经济法的范畴。纳税行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国家通过收税作为收入,用于支出各项费用。为了确保可靠及时的征收税款,在征税的实际过程中,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即税法,从而规范征税、纳税行为。每一位公民都有纳税义务。税法以社会产品分配中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坚强后盾,其主要目标是获取财政收入,强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国家有征税的权力,税法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它不协商自愿,也不等价有偿。税法规定了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权利,与此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实现主体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流程。纳税主体是指纳税单位或是自然人,还可以是独立纳税人。

3.财务会计与税法的关系

在以往的计划经济时代,会计信息主体单一,政府同时担当了投资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财务会计和税法相一致;然而,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为主导的时代,资本市场活跃,会计信息主体多元化,全球经济一体化,不同主体所需求的信息不同,从而导致财务会计和税法不一致,并且矛盾日益突出。财务会计和税法是否应该分离开来,会计和税务工作者议论不断。最近几年,国家也在不断地改革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在改革的过程中,充分体现财务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可分离性和独立性,但是税法依然还是要建立在财务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财务会计准则也一定要适应税法的要求,依据税法变动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税法的完善,推进了财务会计准则的规范,
财务会计与税法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不同
财务会计的目标是通过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向股东、债权人和政府提供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体现其流量情况,了解企业的赢利可能性,从而反映企业管理层的管理情况,利于股东、债权人和政府做出经济决策。
税法的目标是为了保证国家可以及时地进行征税行为,获取足额的税款,以方便征税管理为主要目的,进而维护国家的利益。税法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促进公平竞争、控制经济的有效手段,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方法,也是获取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对于维护国家权益和经济秩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的可靠交往。
(2)制定机构不同
财务会计准则是由财务会计职业机构来制定的。我国开始制定财务会计准则的时间比较晚,1992年才正式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准则是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标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财务会计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财务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方法,为财务会计核算提供依据,与此同时,还有利于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税法则是由相关的立法机关来制定的。
(3)遵循原则不同毕业论文范文会计
财务会计的原则是要求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从而满足股东、债权人和政府的需求,遵守谨慎性原则和稳健性原则,注重实质重于形式,重视交易的经济效益,不拘泥于法律条文;而税法的原则是不仅要尊重业务实质,还应该注重法律条例,遵循法定原则、公平原则、便利行政管理原则、收入均衡原则和反避税原则等等。
财务会计遵循客观性原则,其要求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交易为依据;税法遵循真实性原则,其要求计税数据一定要真实可靠。财务会计和税法都遵循相关性原则,但是两者的相关性原则要求却不同,财务会计的相关性要求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而税法的相关性要求满足征税目的。财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在选择财务会计方法时,要考虑经济业务对决策的影响大小,依据重要性来判断。而税法的法定性原则则要求任何事项一定要依法办事,不可马虎。除此之外,财务会计和税法在收入实现、投资收益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和税法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两者相互影响,但也存在差别。因此,相关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和税务工作人员一定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综合考虑,充分比较财务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两者的差异,注重研究财务会计和税法协调发展的目标、原理和方法,学习国外成熟的财务会计和税法理论,加强相关工作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出台相关准则条例之前,财务会计和税务两部门应该征求对方意见,多倾听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税务工作人员、纳税人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会计和税法关系模式,及时修改和补充完善,尽量缩小两者间矛盾差异,实现财务会计和税法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发展,促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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