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目前状况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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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世界各国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与之趋同。从2008年开始,会计国际趋同备受瞩目:加拿大、印度、日本、美国等国相继宣布采用采用国际准则或与之趋同的计划。本文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涵义出发,探讨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以及分析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存在的障碍,进而提出了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建议。
关键字: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国现状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涵义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涵义:第一,趋同是世界各国在协调基础上的进步,是世界各国达到的一个共同目标,而不是一国向另一国靠拢;第二,趋同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过程,是一个永无止境没有终点的;第

三、趋同不是完全等同。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

(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概况

我国在促进会计准则趋同的问题上一直保持积极的态度,并提出了协调的策略以及实现的建议,就如何协调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原则上达成了共识。我国自1992年底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来,已颁布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实现了我国与国际准则“实质”性的接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已大同小异。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参考国际会计准则以及英美等国家的准则,通过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后确定的。就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现状而言,其过程始终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基础较好。
2006年2月15日新会计、审计准则的发布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最终实现了全面接轨。2009年9月财政部颁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充分肯定了我国会计审计改革的成就。为相应G20峰会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财政部2010年4月2日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路线图》,确定了相关的重大问题:中国支持并积极参与全球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国会计准则已实现了国际趋同并在此基础上持续趋同,而不是直接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的趋同将与国际保持同步。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也保留了自己的特色会计论文摘要

1.有限度地引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最大限度地使用公允价值,除非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较短,很多领域没有活跃交易的市场,因而公允价值的应用受到很大局限。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仍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的基本属性,除非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只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等准则中,有选择地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并严格规定公允价值的运用条件:只有保证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国际准则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要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除非公允价值不能实现可靠计量。在引入公允价值的问题上,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是趋同而不是相同。
2.对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除存货和金融资产),提取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又出现价值恢复的情况,国际会计准则允许对减值准备进行回拨;而我国新会计准则禁止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回拨,主要目的是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的转回操纵利润。
3.政府补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均作为收入处理;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部分实物资产的补助,收到后按公允价值计入所有者权益,作为国有资本投入的增加。
4.关联方关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同受国家控制的其他公司要作为关联方,并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同受国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作为关联方,不需对其之间的交易进行披露。
5.企业合并方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在企业合并中,合并方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按公允价值确认合并成本。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对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会计处理方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相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采用历史成本下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成本的计量基础。

(三)国际会计准则尝试与我国新会计准则的趋同财会论文

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开始关注我国对全球会计准则的影响,并决定将重新评估关联方信息披露准则。尽管各国都努力促使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但也要保留其会计准则本身的缺点。我国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在关联方交易披露上坚持了己见,即关于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予以豁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我国的做法予以“高度的关注”,即有可能借鉴我国的做法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中国主导成立了AOSSG(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并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欧盟、美国建立了合作机制,旨在促进全球高质量会计准则考虑中国新兴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

三、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障碍

虽然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方向是不可逆转的,但我国会计准则的趋同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趋同过程中势必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在:

(一)资本市场不完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是基于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会计信息使用人一般是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潜在投资人、债权人等,而我国现阶段还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资本市场尚未完善,货币、外汇、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利率和汇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我国的金融产品还比较单一,政策上的限制较多,国际上一些会计领域我们还没有涉及或还没有完全涉及,很多会计事项的处理就不能直接照搬照套,这样便阻碍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度。关于会计论文
(二)法律环境的制约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之一是资产负债表,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流量;而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司上市、增资配股、退市均以利润作为判定指标。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偏向利润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质量,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倡导的全面资产负债表观相差甚远。

(三)文化的差异

会计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受到一个国家社会形态、经济状况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会计趋同不相同。不同文化之间在价值准则、风俗习惯、社会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我国的会计人员所偏好的是按部就班的会计制度,对制度要求较高,在出台政策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办法,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如果一味引进、模仿,必将因为文化的不相容而搁浅。

(四)会计信息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建立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基础上的国际会计准则是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服务的;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财务会计目标是:会计信息应当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由于国有股东所特有的所有者缺位现象而导致无法产生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政府干预企业经营使会计信息的提供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因而按照一般市场机制要求设计的会计准则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五)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拥有的真正具备高层学历和现代会计知识、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会计人员极少,广大会计人员习惯于按照会计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极少运用专业判断。未来的国际会计准则将越来越倾向于原则基础,我国的目前的会计环境教育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四、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建议

(一)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

我国应当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争取在各个层面上有更多的中国代表参加准则的制定,提高我国在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影响力,争取更多的国家利益。我国要正确认识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机制以及如何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挥我国的作用,使国际会计准则更多地兼顾发展中国家的需求。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会计概念框架体系,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由会计概念框架指导,所以尽可能制定出一个既有利于维护我国利益、又有利于促进会计国际化、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高质量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在与国际惯例接轨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的文化传统,即应该保留一些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所决定的与其他西方国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积极吸收其中有益的因素,更好的制定我国的会计准则,降低制度变迁成本,从而增强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二)发展与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国际会计准则的使用条件是发达与完善的资本市场,所以我们要加速资本市场的培育,逐步开放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逐步实行浮动汇率制同时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为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创造条件。

(三)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一个健全有效的会计标准体系,应该能够与其他经济法规实现很好的链接与配合,同时也需要配套协调的其他经济法规作为支撑。我国应尽快修订、完善不协调的经济法规,如由于会计对净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存在诸多缺陷,很容易人为粉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考核和评价企业盈利时,以全面收益取代净利润,以全面收益表取代利润表。

(四)建立完善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对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知识结构、工作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目前应尽快培养会计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我们还要努力推进会计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的科学化、多层次化,重点培养适合国际竞争的高级会计人才。其次,要重视会计现职人员的后续教育,使目前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更新知识观念,了解国际惯例,提高业务素质。
五、结论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是一躇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情,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趋同是方向,趋同不是等同,趋同是双方与多方的共同互动,趋同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趋同。趋同不是完全照搬,而是要综合考虑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环境等多种因素,在逐步增加国际会计准则比重的同时,又不能损害既有体制内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使会计准则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际交往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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